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

更新时间:2022-12-29 08:40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是中国用于分类和诊断各类精神疾病的工作系统。

简介

1958年第一次制定分类方案,即精神疾病分类。先后经过1995年和2001年的修订和出版。将精神疾病分为10个类型,包括: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与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心境障碍;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心理因素相关的生理障碍;人格障碍、习惯和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碍;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障碍、情绪障碍;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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