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1 13:11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落实。
2、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负责侦办涉及全市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4、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政、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5、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6、负责对保安服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7、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对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9、指导、协调、组织对全市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
11、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的警卫工作。
12、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13、负责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维护全市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14、负责本市公安机关与港澳地区警方和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络、交往和协作。
15、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督察工作,查处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16、依法保护环境资源安全,惩治环境违法犯罪;依法与相关部门合作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17、负责本市辖区的打击、查处走私贩私案件。
18、负责本市辖区的水域治安管理工作。
19、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等。
20、负责全市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制发、管理工作。
2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治处
警务督察支队
审计室
出入境管理支队
治安管理支队
巡逻警察支队
刑事警察支队
禁毒支队
打击走私支队
警卫支队
法制监管支队
情报信息中心
警务保障中心
警察训练支队
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市看守所
强制隔离戒毒所
市拘留所
审批服务办公室
机关党委办公室
森林分局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中山市公安局现有27个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下辖24个镇区公安分局,94个派出所,全市公安民警4700多人。近年来,特别是全国“二十公”和全省“十九公”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全市公安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为己任,紧紧围绕“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总体思路和“建为民公安,保南粤平安”的目标要求,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全市公安事业呈现出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整体工作位于全省前列。
2007和2008年度中山市局连续两年荣获全省公安工作综合考评一等奖,2008年被评为全国“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全省“三基”工程建设一等奖,在2008年4月份由省综治办公布的全省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和公共安全感调查结果显示,中山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位列全省第二,公共安全感位居全省第四。
中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鲁罡
中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勇
中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锦炼
中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凤葵
中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世多
中山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常海光
中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捷
石岐区公安分局
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
东区公安分局
西区公安分局
南区公安分局
民众公安分局
五桂山公安分局
翠亨新区公安分局
小榄镇公安分局
黄圃镇公安分局
南头镇公安分局
东凤镇公安分局
阜沙镇公安分局
古镇公安分局
东升镇公安分局
港口镇公安分局
横栏镇公安分局
大涌镇公安分局
三乡镇公安分局
坦洲镇公安分局
神湾镇公安分局
板芙镇公安分局
三角镇公安分局
沙溪镇公安分局
2020年1月8日,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入选2019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0年1月8日至1月14日)。
2020年12月,中山市公安局情报信息中心科技安防科获得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10月,被授予“广东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024年3月,中山市公安局审计室被授予2023年度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中国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