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学

更新时间:2024-06-25 15:40

临床药学(Clinical Pharmacy)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药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设置背景

临床药学是指药学临床医学相结合,以患者为中心,研究与实践临床药物治疗,提高药物治疗水平的综合性应用学科。

积极建立临床药师制,提升药学服务人才的整体素质是推进中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迫切需要。原卫生部等单位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明确了医疗机构中临床药师的概念、工作职责和医院中临床药师的配备数量要求等。因此,为医疗机构培养和输送临床药学专业人才已经成为中国医药院校重要任务之一。

发展历程

1998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临床药学专业位列其中,专业代码为100808S(专业代码后带“S”的表示在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

2012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临床药学专业与药学药物制剂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六个专业共同组成药学类专业,为医学门类专业。临床药学专业代码由100808S变更为100703TK。

2018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发布了《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临床药学专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学制为5年。

2020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药学类专业在原基础上增添化妆品科学与技术专业。其中临床药学为医学门类专业,专业代码为100703TK,属药学类专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为5年。

培养目标

该专业培养具备临床药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创新思维,能够从事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药学服务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

学制:5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建议总学分:180~200学分(高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

学生应达到国家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以及职业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要求,珍视生命,关爱患者,具有社会责任感与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意识、人际交流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及终身学习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1)掌握与临床药学相关的化学、生物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

(2)掌握与临床合理用药相关的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3)熟悉疾病的发生机制、诊断标准与临床处置方法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4)掌握药物在人体正常状态及疾病状态下的药物动力学、药效学规律和药物的作用机制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5)掌握临床药物安全性评价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6)掌握临床药物治疗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7)掌握药物经济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及药事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

(1)具备全面、系统、正确地收集患者信息以及规范书写药历的基本技能。

(2)具备运用循证药学的理论,收集和评价药物情报,提供药物信息服务的基本技能。

(3)具备审核处方(用药医嘱)、调配处方,进行用药指导的能力。

(4)具备合理用药所需要的药物咨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治疗药物监测和个体化给药方案设计等临床药学服务的能力。

(5)具备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和药物利用评价的能力。

(6)具备与患者及其家属、医务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交流的能力。

(7)具备对患者和公众进行药品基本知识宣传、合理用药指导及健康教育的能力。

(8)具备检索和阅读中外文文献的能力。

(9)具备理论联系实际与创新拓展的能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统一要求执行。

课程体系

总体框架

临床药学专业知识体系包括通识类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实践课程、见习、实习、社会实践等。

理论课程

除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外,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外语、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体育、艺术等课程的内容由各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确定。

涵盖化学类、生物学类、临床医学类、药学类课程。主要包括:

基础化学课程群(含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等,可单独授课或合并授课)、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与免疫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物分析、生物药剂学、临床医学课程群(含内科学、外科学、妇科学、儿科学、诊断学等)、医学伦理学、医患沟通与技巧等。

各高校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设其他相关的课程。

主要包括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临床药理学、临床药物动力学、临床药物治疗学、药事管理等。

实践教学

实践课程包括化学类、生物学类、医学基础类与药学类专业课的实验课、专题讨论、案例分析等。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学时比不低于0.8:1,或实践课程总学时不少于600学时。

见习应在医院病房、医院药房、社区药房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完成,见习时间不少于2周。

毕业实习由药学部门实习和临床实习两部分组成。实习时间不少于42周。其中药学部门实习时间不少于12周,带教药师每人指导学生数不超过3人。临床实习时间不少于30周。临床实习选择3个及以上临床专科,优先选择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等,每个专科实习时间不少于6周。临床实习由符合资质的临床药师和临床医师共同组成带教组进行教学指导,每个带教组指导学生数不超过3人。临床实习要求开展临床药学教学查房。各专科实习结束时,应对实习生进行出科考核并评定成绩。

各高校可根据培养目标选择毕业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毕业实习报告(包括案例报告、专题报告等)或二者结合的形式进行毕业考核。其中毕业实习报告要求以学位论文的格式提交,并进行答辩。

社会实践要求学生参与由医院或社区等组织的,与医疗、用药等相关的活动,加深学生对患者的心理和需求的理解。

教学条件

教师队伍

教师数量能满足该专业的教学需要。教师的学缘、学历、职称结构合理,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该专业教学需要,生师比应不高于18:1。

新开办专业的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0名。折合在校生数多于120名时,每增加20名学生,至少相应增加1名专任教师。所有专任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每1万实验教学人时数配备1名实验技术人员。各实践基地符合教学资质的专职临床药师数量不少于5人。

专任教师中70%以上应具有硕士、博士学位。35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

专任全职教师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核心课程主讲教师每年应有一定的时间参加教学实践基地专业实践活动。

外聘专业教师至少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正式聘任手续并相对稳定。

专业教师应热爱教学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定期主动接受教学培训和临床药学服务培训并能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

实践教学基地带教药师应具备药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临床实践阶段的带教药师应持有有关权威组织机构颁发的临床药师(或带教师资)培训证书。带教医师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设备资源

具有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临床药学教学需要的教室、实验室、学生自习教室、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等教学场所与设施。

单项实验教学时,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实验室配备数量充足的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识清晰,安全出口畅通;备有急救药箱和常规药品,并有各种紧急情况发生后的应急设施和措施;实验室安全符合国家规范。

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三度收集和处理措施。

基础药学实验常用玻璃仪器应满足学生每人一组的需求。大部分实验课程的仪器台套数应能满足每组实验不超过2人的需要。综合实验、大型仪器实验的台套数(如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能满足每组实验不超过6人的需要。其他设施能满足专题讨论、案例分析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的需要。

实习基地应为三级甲等医院,优先选择有关权威组织机构认定的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基地应相对稳定,并设立专门的临床药学教学机构,具有规范的实习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提供较好的实习条件。基地有稳定的实习带教师资队伍。

为师生提供充足的图书资料、电子信息资源等,资源管理规范,开放、共享程度高。学校图书馆或所属学院的资料室中应具有满足临床药学专业教学要求的中外文图书、期刊、电子资源等各类资料。专业核心课程应选用规划教材、优秀教材,并积极建设网络教学资源。

临床药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是指承担临床药学专业本科生实践教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实践教学基地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的药学部门和临床专科组成。

1.设置原则

实践教学基地应设在三级甲等医院。实践教学基地间可建立协同协作机制,共同承担教学任务。实践教学基地可根据教学需要,将符合条件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和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作为协同单位,共同承担教学任务。每个实践教学基地的协同医院数量不超过3家。

2.基本条件

2.1 教学条件

(1)实践教学基地的专科设置、诊疗能力、诊疗设备等条件能够满足“药学部门和临床专科细则”的要求。

(2)有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教学设备以及示范教室、临床技能模拟训练中心等教学设施。

(3)图书馆馆藏资源种类齐全,信息化资源充足,有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专业书刊、计算机信息检索系统与网络平台。

(4)能够提供满足学生日常生活需要的食宿条件。

2.2 教学管理

(1)临床药学实践教学基地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临床药学实践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基地的实践教学工作;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工作;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专科实行专科主任责任制,履行带教和管理职能。

(2)医院有3年以上组织实施实践教学的经验,教学档案管理规范。

(3)有系统的临床药学专业实践教学方案、教学大纲、实施计划等教学文件。

(4)有动态管理评估机制,及时评价学生的实践效果和指导教师的带教质量。带教工作应作为考核专科建设和指导教师绩效的重要指标。

2.3 教学保障

(1)实践教学基地应与相关高等学校签订临床药学专业实践教学协议,落实带教教师的有关待遇和实践教学相关人员管理工作。

(2)相关高等学校与实践教学基地应建立协调机制,规范教学标准、教学考核,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创新教学方法,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3.药学部门、临床专科基本条件

3.1 师资条件

(1)实践教学基地带教药师应具备药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数量不少于5人。

(2)临床实践应由符合资质的带教药师和带教医师组成带教组进行教学指导,每个带教组指导学生数不超过3人。临床实践阶段的带教药师应持有权威组织机构颁发的临床药师(或带教师资)培训证书带教医师应由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担任。

(3)实践教学基地带教教师应熟悉该专业系统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带教能力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熟悉临床药学本科生实践教学的相关要求与规定,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2 实践部门要求

(1)实践教学基地药学部门设置应符合《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各部门业务量、设施设备等达到药学部门和临床专科细则”的要求。

(2)实践教学基地应具有权威组织机构认定的3个及以上临床药师培训专业,承担培训的临床专科业务量达到“药学部门和临床专科细则”的要求。

教学经费

教学经费投入充足,每年的教学经费不低于学校该专业学费收入的20%。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少于1200元,且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稳步增长。

质量保障

各高校应建立比较完善的教学过程质量控制与评价机制,有明确的质量控制内容和要求,并逐步达到国际临床药学教育通行的质量标准。形成专业基本状态数据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的自我评价。教学过程质量评价须有教师(含实践基地带教教师)、学生、教学督导、行政管理人员等参与。

各高校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掌握毕业生就业质量、职业满意度等信息;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吸纳政府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毕业后教育机构等参与到毕业生就业信息的反馈中。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毕业生跟踪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作为该专业教学质量改进的重要依据。

各高校应收集、分析内外部、多方面的评价和反馈信息,针对教学质量监控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进,实现教学质量改进的常态化和机制化,以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适应公众日益提高的药学服务需求。

培养模式

复旦大学的体验式、探究式教学理念,贯穿于临床药学课程教学当中,旨在让学生走出校园、走进临床、走近患者、走向社会。在《临床药学技能与实践》课程教学过程中,学生除了参加模拟实训,还会在药师带领下前往医院药房、临床科室实地参观见习,真切体验医院药学部门的日常运作和药学服务实践,做到学以致用、触类旁通,提高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人性维度、沟通交流和团结协作能力,逐步具备未来职业发展所需的技能、能力、态度、素质和价值观。

在“药学门诊服务技能与实践”章节教学中,学生要参与模拟标准化病人或现实病人问诊环节,面对面接受病人咨询,解决病人遇到的用药问题,给予病人用药指导和用药教育。授课过程中,中山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师叶晓芬曾专门邀请一位在呼吸科就诊的哮喘病人,请学生们当面问诊。该病人常年使用喷雾剂给药,叶晓芬先让大家观察患者给药方式是否正确,再让学生指出其用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总结正确的操作方法。如此,学生不但能灵活运用知识,还能掌握医患沟通技巧。

代表院校:复旦大学

2015年12月24日,中国药科大学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揭牌成立,完成了国内基础医学和临床药学在高校教学领域的首次结合。学校与北京医院、上海长海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鼓楼医院等40余家三甲综合型大型医院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专长与特色,努力提升双方的医疗、科研、教学和管理水平,同时开展全国临床药师后备人才“协同”“规范化”培养体系建设和医疗机构临床药学实践教学基地标准研制,在药学服务型人才培养、“转化医学”发展以及临床用药的合理性方面做出有益尝试和探索。

代表院校:中国药科大学

发展前景

人才需求

该专业培养具备药学、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临床合理用药、安全用药及安全用药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理,熟悉新药开发研制基本流程和技能,综合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事临床合理用药、治疗药物监测和临床药学研究的融药学与医学为一体复合型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

考研方向

生物与医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

就业方向

药房管理/药剂师、事业单位人员、临床研究员、药品研发人员

开设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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