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9 18:53
乌兰察布市气象局(Ulanqab Meteorological Bureau)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华大街,始建于1958年09月。
现辖办公室、业务管理科、人事监察科、计划财务科4个职能科室;下设有气象台、机关事务中心、生态与农业气象评估中心、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大气探测信息中心和雷电预警防护中心、气象行政执法大队8个直属事业单位。所辖10个旗县(市)气象局 ,其中国家一级站9个(含气象台),二级站2个。一般站8个。主要承担乌兰察布市气象探测、天气预报、气候预测及分析评估、特种气象服务(如军队演习神舟飞船保障、重大工程及社会活动)、人工影响天气、防雷检测、生态环境监测、气象行政执法等任务。
全市气象部门职工总数451人,在岗人员241人,离退休人员210人,其中市局在职人员119人,离退休人员93人。在岗人员中大、中专以上占90%,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占48%。
(一)、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登记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五)、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六)、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市人民政府对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担内蒙古气象局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乌兰察布市气象局现辖4个职能科室,8个事业单位,10个旗县市气象局站 ,其中国家基本站2个,一般站8个。市局除完成基本业务外,并负责全市气象业务、人事、计划财务、行政管理等任务。
办公室
承担乌兰察布市局内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草拟文件等工作;负责气象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咨询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陈锦平 副主任:王京平
人事监察科
承担本市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干部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评聘、职工教育、监察审计、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科长:付旭宁 副科长:连邵文
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本市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年度预算、决算;负责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双重计划财务、统计等管理工作。
副科长:郝东霞
业务管理科
负责本市气象预测预报、服务、监测、网络等的业务管理;负责业务的技术规范、规定、技术标准、工作流程、质量评价和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检查等。编制5名。
科长:朱蒙川 副科长:王树和
气象台
承担全市 0 - 10 天气象及相关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常规气象要素预报等公众预报和指导预报产品的统一制作和分发;承担延伸期气象灾害过程预报业务;承担天气预报技术方法的科研与开发;承担为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提供决策气象服务;承担海河流域气象预报服务工作;承担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预报警报产品加工制作与分发;承担全市气象及相关灾害情报收集、汇总、上报、评估工作;承担公众气象服务、专业气 象服务、气象科技服务所需预报预警产品的加工制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台长:赵存富
气象探测信息中心
承担市局内部网络系统和对外通信网络系统的建设工作,并负责其日常运行、管理、技术保障和科研开发;承担区县气象局通讯网络系统的技术保障与指导;承担全市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的业务监控;承担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承担全市各类气象数据资源的存储和检索;承担市级高性能计算机业务运行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气象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承担全市气象观测资料报表审核、查询、整编和上报;承担特种观 测资料审核及纸质档案收集、整理与管理工作;承担气象档案馆的管理工作。
主任:闫锦城
雷电预警防护
承担防雷检测与雷电防护技术服务和业务技术指导,配合雷电监测、预警业务单位开展相关服务;承担市区的防雷装置年度安全检测;承担市区新建建(构)筑物的验收检测;承担防雷装置设计图纸技术检查工作;承担雷电灾害调查评估、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重大防雷装置建设的技术咨询与风险评估;做好防雷减 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任:孟善良
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承担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规划、计划、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承担组织、指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全市人工影响天气 装备和弹药的统一购置、管理;承担作业效益评估分析。
站长:巴特尔
气象科技服务中心
承担气象信息资源的运营;承担专业气象服务、气象影视制作和气象信息手机短信和声讯服务业务;承担全市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能源、国土资源、安全生产 、监督卫生等部门专业用户气象信息市场的各种专业气象服务;承担进行气象科技服务的市场化组织运行和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长:胡林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承担市局大院的物业管理;承担市局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维护、修缮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全局计划生育和职工医疗保健工作;承担财务结核算中心的管理;承担人事、计财等相关服务性工作;承担机关车辆管理;承担代表市局与所在区、街道等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务;承担全局通信电话维护管理;承办 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任:常永旺 副主任:渠韶东
气象行政执法大队
管辖、受理乌兰察布市区域内发生的影响气象探测环境;无证或未申请施放气球;擅自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拒绝防雷装置审核、验收、检测;非法安装防雷装置;非法刊播气象预报;非法使用气象资料;非法设立涉外气象站点等方面8类违法案件,81种违法行为。包括其它部门移送的相关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
大队长:薛瑞平
旗县级气象局(站)
制定本级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贯彻实施有关气象法规,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依法保护气象观测环境;承担本行政区内气象观测任务;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监测、临近预警及天气联防,为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服务;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及服务;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气象服务工作,有关区县负责农业气象和生态监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应用上级业务指导产品,制作专业气象服务产品,为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服务,同时积极开展专业气象服务和科技服务;负责本地气象装备的管理、维护、维修、运行监控和数据质量控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局域网络的维护和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探测资料、灾情信息等的上传和日常监控管理;开展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服务;承担市局职能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刘见文:乌兰察布市气象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共党员、工程师。
李纯彦:乌兰察布市气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
戴 民:乌兰察布市气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
游晓勇:乌兰察布市气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中共党员、工程师。
乌兰察布市的气候属于中温带干旱和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部分地区兼有高原气候,山地气候若干特点,具有植被稀疏、气候干燥、降水量少,冬季寒冷,夏季短促温热,降水集中、多风沙的特点,年平均气 温4.3℃,年平均降水量363.6mm,最高气温33.6℃, 最低气温-32.9℃。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华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