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21:21
乐清市政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组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乐清市委员会是乐清市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乐清市委)领导的多党(地方组织)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根据《全国政协章程》规定,乐清市政协是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在乐清的地方组织和无党派人士组成,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并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乐清县委员会于1959年建立。1962年6月29日至7月5日,政协乐清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共有委员67人,代表11个界别。会议选举王振元同志为主席,黄义桃、倪丕柳、吴建中同志为副主席,赵和生同志为秘书长,常务委员15人。至1966年4月,县政协共举行三届全体委员会议。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县政协被迫停止活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乐清县落实党的民族、统战、侨务和知识分子政策,使爱国统一战线得到恢复和发展,1983年3月、1984年7月和1987年5月,分别召开了第四届、第五届和第六届县政协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199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乐清撤县设市,乐清县政协改称乐清市政协,分别于1990年5月、1993年4月、1998年3月、2003年3月和2007年1月召开了乐清市政协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和第十一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十一届市政协设22个界别,共有委员350名。通过选举,章纪泉同志为主席,杨书元、林培根、李丹、徐扬、谷燎原、陈亦殊(女)同志为副主席,殷乐铭同志为秘书长;常委43人。
市政协机关设7个科级办事机构:市政协办公室、提案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经济建设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