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3 12:30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简称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会)是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的省级地方组织之一,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社区委属于自治区正厅级行政机关单位。
50年代初期,九三学社在内蒙古自治区没有建立正式组织,有17名社员,他们是陆续由内地支边来自治区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根据九三学社中央指示精神,1959年4月23日,正式建立九三学社呼和浩特学习小组,张清常担任组长。“文革”开始后,九三学社呼和浩特学习小组被迫停止活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自治区民主党派逐渐恢复组织活动,1981年3月19日,九三学社呼和浩特学习小组改建为九三学社呼和浩特直属小组,隶属九三学社中央直属领导,当时有社员13人。1982年11月,在呼和浩特地区发展首批社员,社务工作也得到延伸,主要是围绕自治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智力支边活动,区外一批专家先后赴自治区讲学、培训。1983年4月5日,小组更名为九三学社内蒙古直属小组。1983年9月3日,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成立。1984年9月3日,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举行,会议选举产生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届委员会,陈杰担任主任委员。1985年3月9日,社区委首次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和专门委员会。1988年9月7日,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委员会产生,社区委首次设立常委会。
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区共有社员1800人,其中,科技界占45.61%;具有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的社员分别为985人和722人,分别占全区社员总数的54.72%和40.11%;女社员771人,占社员总数的42.83%;社员平均年龄54.46岁,约有一半以上社员分布在呼、包两市,具体为区直613人,包头368人,呼和浩特186人,赤峰185人,乌海105人,通辽99人,呼伦贝尔市104人,鄂尔多斯48人,集宁地区92人,锡林浩特地区91人,巴彦浩特地区8人。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新乐。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
主任委员:于仁杰
秘书长:杨跃勇
内设四部一室,组织部、宣传部、参政议政议部、社会服务部、办公室。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关是在社区委的领导下,落实区委各项决议,为社的各级组织和社员提供服务的执行机构。机关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科技部四个职能部门。各部门互相配合,完成既定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负责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的综合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负责社内、社外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接待、联系工作;社区委历届领导的联络与相关服务工作;
2.做好机关管理的相关事务、包括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政绩突出单位评比,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
3.负责文秘工作,包括社区委及社区委机关文书、来信来访、机要文件、印章等管理工作;
4.负责社区委、社区委机关例会、综合性会议和活动等服务工作;
5.负责社区委机关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社区委各市委会的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干部、职工人事工作;
7.负责行政后勤工作,包括机关财务、现代化办公、固定资产管理、交通安全等管理工作;
8.负责九三学社内蒙古区委网站内容的更新及维护;
9.负责社史的研究工作,组织社志编纂工作;
10.定期提交需经主委会议、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议题;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部工作职责
组织部是负责组织建设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负责组织发展工作,认真把好新社员入口关,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委组织发展年度计划;
2.做好地方、基层组织换届、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指导基层组织的换届和届中调整工作;
3.负责新建地方、基层组织的协调筹备工作;
4.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社籍管理和社员信息数据库建设维护工作;
6.做好新社员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委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7.负责社区委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社员社籍档案的整理与保管,社区委后备干部、骨干社员的档案管理和本部门文书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
8.定期提交需经主委会议、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议题;
9.负责向社区委网站提供有关组织工作的内容;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部工作职责
宣传部是负责对内思想引导、对外宣传报导,参政党理论研究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制定并组织实施政治学习教育计划;
2.做好社员思想调研工作;
3.宣传报道社区委履行职能的重大活动和社员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
4.负责九三学社内蒙古区委机关刊物《内蒙古社讯》等有关资料的编辑、发行工作;
5.负责思想建设、参政党理论研究和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新社员培训工作;
6.负责相关文件及重要稿件的起草撰写;
7.负责本部门文书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社区委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工作;
9.负责社内外相关工作信息、资料的收集、分析上报等工作;
10. 定期提交需经主委会议、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议题;
11. 负责向社区委网站提供有关宣传工作的内容;
12.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四、科技部工作职责
科技部是社区委负责科技咨询、社会服务调研、提案等项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组织完成社区委调研课题、党派提案、政协大会发言及社中央、自治区政协等联合调研工作;
2.收集、整理并按照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员建议;
3.组织社员协助社区委开展科技咨询、社会服务、扶贫帮教等活动;
4.联系社员中的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政协委员和自治区政府特约人员工作;
5.负责与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口联系工作;
6.负责本部门文书档案和全国“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收集、整理并按照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员建议;
8. 定期提交需经主委会议、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议题;
9. 负责向社区委网站提供有关科技、参政议政工作的内容;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