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8 03:53
中国人几千年来总把过年当做件大事。过年之前要做很多准备,要买很多东西,有吃的、用的、穿的、戴的、耍的、供的、干的、鲜的、生的、熟的等很多东西。统名之曰“年货”。
《京都风俗志》云:“十五日以后,市中卖年货者,星罗棋布。”北京年货种类之多是全国各地都比不了的。
复杂的年货,也是这种社会生活的反映。
春节近了,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购买年货注意事项,购买年货的食品需要“十注意”。
一、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二、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三、米、面、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28类食品的39种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须从2008年1月1日起标注“QS”标志方可上市销售或使用。
四、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发现变质的年货,千万别食用,不要因小失大。
五、散装食品标识,看散装食品是否标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六、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放入冰箱的食品一定要新鲜,凡鱼有臭味、肉有怪味、鸡蛋散黄等情况,都是不新鲜的迹象,不能放入冰箱。
七、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八、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九、购买肉制品、腌腊制品最好到规范的商(市)场和超市购买,慎购游商(无固定营业场所、推车销售)销售的食品。
十、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