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净资产

更新时间:2020-12-09 00:41

事业单位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的差额。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之一。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所以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 即是说,净资产科目是借减贷增。

特征

体现事业单位公立、私立的属性,但不代表企业那样的所有者权益;拨款补助部门和捐赠者是名义所有者,但不要求获得和求偿;拨款补助部和捐赠者对某些净资产可能规定或限定用途。

构成

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

事业单位净资产具体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等。其中,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基金,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

分类

按是否限定用途分限定用途和非限定用途净资产,前者包括固定基金专用基金,后者包括事业基金等;

按形成来源分外部注入和内部形成净资产,前者指国家拨款部门和捐赠者提供形成的净资产,后者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收入和结余中提留形成的净资产,例如专用基金。

确认计量

按制度规定设置“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等科目,分别核算各项净资产,根据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分别确认,以实际发生数额计量,运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报表列示

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类”下分项以账面余额列示,依次为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

核算

(一)事业基金的核算

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分为一般资金和投资基金两部分内容。

一般基金是指滚存的结余资金,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从当年未分配结余中转入;二是从拨入专款形成的结余中转入。

投资基金是指对外投资形成的基金,投资基金也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从固定基金中转入;二是用货币资金、材料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从一般基金中转入,但该部分来源实际上并未增加事业基金,只是将事业基金中的一般基金转为投资基金,在收回该项投资时,投资基金又要相应转做一般基金。

事业单位应设置“事业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基金的各项来源、运用和结存,并在该科目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

[例1]年终,某事业单位将未分配结余860000元转入事业基金。会计分录如下:

借:结余分配 860000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860000

[例2]某事业单位某专项任务完成,按照规定,专项结余4000元留归单位使用。分录如下:

借:拨入专款——某专项任务 4000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4000

[例3]某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的帐面原价为350000元,评估价为220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对外投资 220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20000

同时, 借:固定基金 350000

贷:固定资产350000

[例4]某事业单位属于一般纳税人,某日对外投资材料一批,该批材料原价为56000元,双方协议作价60000元,增值税为102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对外投资 600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6200

贷:材料 56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

同时,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56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56000

(二)固定基金的核算: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一般都是由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投入的,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投入、融资租入或单位自筹资金购建。

事业单位应设置“固定基金”科目,用以核算事业单位形成的固定基金。固定基金的账务在“固定资产核算”章节中已经述及,不再重复。但是,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不同步登记,固定资产在租入时先进行登记;而固定基金只有在实际支付融资租赁费时,根据每次支付金额相应增加固定基金。因此,一般情况下,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项目的数字应该相等,但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情况下,在尚未付清租赁费时,这两个项目的数字不相等。

[例1] 某事业单位新建一栋宿舍楼。与B建筑公司签订合同,由该单位提供场地,B建筑公司承建宿舍楼。工程于2002年6月完工交付使用,B建筑公司承建该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为820万元,根据合同,该事业单位不在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当年全额支付工程款,而是从2002年起,于每年12月份将分期支付B建筑公司工程款项。合同规定,该事业单位每年向B建筑公司交纳82万元。连续交纳10年后,产权归属该事业单位, 2002年12月,根据合同规定将82万元划入B建筑公司的银行账户。该事业单位编制相关分录如下:

当2002年6月B建筑公司将宿舍楼交付使用时,该事业单位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8200000

贷:其他应付款8200000

每年12月支付租金时,账务处理为:

借:事业支出 820000

贷:固定基金 820000

同时,

借:其他应付款820000

贷:银行存款 820000

(三)专用基金的核算

1、专用基金的内容

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

2、专用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提取医疗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医疗基金”科目。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年度终了,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集体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职工福利基金”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事业单位收到各项住房基金收入(不包括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专用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结余的核算

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主要包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

1、事业结余的核算

(1)事业结余的核算内容

事业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

(2)主要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应设置“事业结余”科目,核算事业结余及结转情况。年度终了转账后,该科目应无余额会计期末,应将除经营收支类、专款收支类和结转自筹基建以外的收支类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年度终了,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

2、经营结余的核算

(1)经营结余的核算内容

经营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经营结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

(2)主要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应设置“经营结余”科目,核算经营结余的实现及结转情况。但如为亏损,则不结转。会计期末,应将经营收支、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年度终了,将“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但如果“经营结余”科目有借方余额,则不结转。

[例2] 某事业单位2003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拨入事业经费30万元;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取得收入25万元;开展经营活动取得收入20万元,应交各项销售税金1万元;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5万元,该单位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附属单位上缴收入6万元;收到外单位捐赠的未限定用途的现金3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该单位当年按核定的预算向所属单位拨出预算资金19万元;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发生支出27万元(包含提取的修购基金);开展经营活动支出25万元(包含提取的修购基金);当年收到拨入专款20万元,发生专款支出12万元,该专款项目尚未完成。该事业单位经营所得需交纳所得税所得税率为33%,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经核批的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的修购基金分别按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的6%和10%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提取比例为30%。则该事业单位:

2003年该单位修购基金提取额= 25*6%+20*10%=3.5万元

计提职工福利基金是以(事业结余+经营结余)为计算依据,而经营结余=20-25-1=-6万元,出现经营亏损所以经营结余不再结转,且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专用基金不参与分配,则

职工福利基金=(30+30+6+3-27-19)*30%=6.9万元

(五)结余

事业单位当年实现的结余,按规定可进行分配。结余分配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有所得税交纳业务的单位计算应交所得税;二是按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进行上述分配后,对于当年未分配结余,应全数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应设置“结余分配”科目,核算当年结余分配情况。年终结账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一般应设置“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专用基金”等明细科目。

年度终了,将“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科目的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贷记“结余分配”科目;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按规定提取的专用基金,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分配后,将未分配结余,全数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例3]某事业单位当年实现事业结余200000元,经营结余300000元。假设该单位经营结余应按33%的税率交纳所得税,按当年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的10%提取专用基金。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结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科目

借:事业结余 200000

经营结余 300000

贷:结余分配 500000

(2)计算应交的所得税

300000*33%=99000

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99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99000

(3)提取专用基金

(200000+300000)*10%=50000(元)

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 50000

贷:专用基金 50000

(4)结转未分配结余351000元

借:结余分配 351000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351000

依据相关规定,项目完成后,结余的资金报经财政部批准同意后,可结转下年度,未经同意批准不得私自进行分配,比如计提福利基金等属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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