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24 14:17
二元分割,又可称为城乡差别或二元社会结构,我国在社会结构上实行城市/乡村二元分割的概括表达。它包括户籍、住宅、粮食供给、副食品供应、教育、医疗、就业、保险、劳动保障、婚姻、征兵等10余种制度,成为判断农民与市民阶层的依据。
这是我国在社会结构上实行城市/乡村二元分割的概括表达。又可称为城乡差别/二元社会结构。“二元社会结构包括户籍、住宅、粮食供给、副食品供应、教育、医疗、就业、保险、劳动保障、婚姻、征兵等10余种制度,成为判断农民与市民阶层的依据。”
(据2004年2月26日《法制日报》刘宁:《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立法建议》)大家知道,改革开放后有的差距就明显缩小,如粮食、副食品供应纳入市场调节,其城乡鸿沟并不大。但局部鸿沟的弥合并不等于总体鸿沟的消失。以户籍属地为先决条件的城乡二元结构不但没有消失,局部的差距甚至制度化了。如征兵,城市兵可以安排就业,农村兵几乎很少安排;如社会保障,城市阶层大多数可以享有,但农村大多数人不享有。城乡二元结构的概念框架并不十分科学,它掩盖了其他深刻的差距,如行政建制的差距,什么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县的区分就意味着国民的“地域宿命”和成长空间的等级身份差别;还有沿海与内地、东部与中西部、中心城市与边缘地区等差别都暗示了国民的“宿命”,都被城乡二元结构这个词简单化了。在简单化的情况下,以市民“天生”的一等公民优越感与农民“天生”的二等公民低落感简单地区分了中国人:市民和农民,哪怕后者是某个市的农民,也只能叫农民,如上海农民。给人们造成的错觉是中国人的精神似乎也可以简单地用市民意识和农民意识来划分,导致(某些)城里人鄙视农民工,而农民工嫉恨城里人;当然也会造成某些北京人、上海人之辈看不起外省人,因为前者认为他们才是真正“城里人”,有一种国际大都市的精神优越感,后者不管怎样都是“乡下人”,哪怕你是长沙人。所以有人指出:“户口不仅是一种身份,更是一种资源享有权的确认” 说白了,就是由“户籍制度”人为划分出城镇与乡村,然后在城市和乡村生活的百姓,由于户籍把他们固定死了,就只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各种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