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4 12:24
京兆尹,作为行政区划是指存在于两汉时期的与郡、国相似行政区划,开始于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改右内史为京兆尹,结束于汉献帝延康元年(220年)曹魏建立改京兆尹为京兆郡,历经两汉。治所为长安县,辖地为今陕西省西安市一带。
京兆尹,即可作为官职名,也可作为行政区划名。作为行政区划是指存在于两汉时期的与郡、国相似行政区划,因地属畿辅,故不称郡。作为官名是指管辖京兆尹的长官,职掌相当于郡太守,但是地位高于太守。
汉高帝元年(前206年)时属于塞王,为项羽所分封十八路诸侯之一。
汉高帝二年(前205年)更改为渭南郡,
汉高帝九年(前198年)废置渭南郡,设置内史。
汉武帝建元六年,分内史为左、右内史。
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右内史为京兆尹。
元始二年(公元2年),户十九万五千七百二,口六十八万二千四百六十八。领县十二:长安县,新丰县,船司空县,蓝田县,华阴县,郑县,湖县,下邽县,南陵县,奉明县,霸陵县,杜陵县。
永和五年(140年),户五万三千二百九十九,口二十八万五千五百七十四。领县十:长安县,霸陵县,杜陵县,郑县新丰县,蓝田县,长陵县,商县,上雒县,阳陵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