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7 12:01
春秋,属夔子国。
战国,属巴国地。
东汉永元二年(90年),属宣汉县。
清至民国,属达县(今达川区)。
原大风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置大风乡,属达川区第二区。
1958年9月,乡改公社。
1983年12月,公社改乡。
原亭子镇
民国三年(1914年),置达川区亭子乡。
1958年9月,乡改公社。
1983年4月,公社改乡。
1985年1月,乡改镇。
撤并后
2019年12月20日,撤销大风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亭子镇管辖。
截至2011年末,原大风乡辖大风1个居民委员会,风箱、土桥、东风、联家、大桥、于家坝、明江、白果8个村民委员会;下设6个居民小组、77个村民小组。
截至2011年末,原亭子镇辖老街、回龙2个居民委员会,官田、长石、群力、庙梁、雷力、天进、飞牌、友山、长艾、胜利、赵岩(农村社区)、电厂、花元、青云、燕窝岩、明天16个村民委员会;下设8个居民小组、185个村民小组。
2019年12月20日,撤销大风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亭子镇管辖。
截至2020年6月,亭子镇辖4个社区和12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老街77号。
亭子镇地处达川区东南部,距达川区城区23千米,南与福善镇接壤,西与杨柳街道相连,东与宣汉县柏树镇交界。辖区总面积100.78平方千米。
亭子镇地处四川盆东平行岭谷区、盆中丘陵区、盆周低山区连接地带,为川东丘陵地带,地势为四面高、中间底,呈盆地形,地势呈燕窝形。境内最高点位于马鞍山、太阳山,海拔880米。
亭子镇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冬暖、春早、夏热、秋凉,无霜期长。多年平均气温17.3℃,1月平均气温6.2℃;8月平均气温27.3℃。平均气温年较差1.5℃。生长期年平均322天。无霜期年平均311.9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328.15小时,年总辐射116.4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降水量1211.4毫米,年平均降水日数为140.1天,降雨集中在每年的4~10月,7月最多。
亭子镇境内河道属渠江水系。境内明月江,长13千米;清凌河经明天村、燕窝岩村出境,由西至北进入明月江,长3千米;鲤鱼河流经福善镇和亭子镇,长10千米,由南至北进入明月江。
亭子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大旱、洪涝、霜冻、雷击等。最严重的一次洪涝发生在2004年9月4日,265人受灾,经济损失达70万元。
截至2011年末,原亭子镇主要矿产资源为煤炭,地质储量503万吨,可采储量为393万吨,集中分布在东北部一带。
截至2011年末,原亭子镇耕地面积2.4万亩。
截至2011年末,原亭子镇辖区总人口4400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0000人,城镇化率22.7%;另有流动人口21000人。2011年,人口出生率8.9‰,人口死亡率5.8‰,人口自然增长率3.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677人。
截至2017年末,原亭子镇常住总人口37259人。
截至2019年末,原大风乡户籍总人口10061人,原亭子镇户籍总人口33579人,总计43640人。
2011年,原大风乡农业总产值5573万元,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45.6%。财政总收入490万元,比上年增长11.6%。
2011年,原亭子镇农业总产值23018万元,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36.7%。农民人均纯收入4320元。工业总产值4.1亿元,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37%。政总收入150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30万元,人均财政收入341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364.6万元,增值税55.4万元,企业所得税63.1万元。
2019年,大风乡有工业企业19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个。原亭子镇有工业企业102个,其中规模以上5个,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8个。
原大风乡粮食以生产水稻、玉米、小麦为主。2011年,原大风乡生产粮食9000吨,其中水稻5700吨,小麦500吨,玉米700吨。大风乡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原大风乡生猪饲养量2万头,年末存栏1万头;羊饲养量0.3万只,年末存栏0.1万只;家禽饲养量1.5万羽,上市家禽1.1万羽。
亭子镇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为主。2011年,原亭子镇生产粮食1.8万吨,其中水稻0.3万吨,玉米0.3万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2011年,原亭子镇蔬菜种植面积1万亩,产量2万吨,主要品种有白菜、茄子、菠菜等,其中白菜0.4万吨,茄子0.5万吨,菠菜0.2万吨。亭子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原亭子镇生猪饲养量3.5万头,年末存栏2.7万头;羊饲养量0.7万只,年末存栏0.5万只;家禽饲养量43.1万羽。
2011年,原亭子镇工业总产值4.1亿元,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37%。工业企业54家,职工2525人,实现工业增加值1.3亿元,比上年增长21.8%。
截至2011年末,原大风乡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415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900万元。
2011年末,原亭子镇有商业网点530个,职工1321人。2011年,城乡集贸市场1个,年成交额1000万元。
截至2011年末,原亭子镇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4.4亿元,比上年增长12%;各项贷款余额8700万元,比上年增长40%。
亭子镇境内有达万铁路、202国道、巴彭公路过境。
2011年末,原亭子镇有客运站1个,日发客运汽车15班次,日均容量435余人次。
2011年末,原大风乡有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230人,专任教师4人;小学2所,在校生556人,专任教师30人;初中1所,在校生910人,专任教师57人,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原大风乡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300万元。
2011年末,原亭子镇有幼儿园17所,在园幼儿1700人,专任教师129人;小学12所,在校生4700人,专任教师24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高完中1所,初中生1061人,职高生1128人,教职工133人,专任教师125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原亭子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350万元,比上年增长12%。
1983年6月,亭子镇开通有线广播电视站。2011年末,有线电视用户4166户,电视综合覆盖率57.8%。
2011年末,原亭子镇有文化站1个,农家书屋5个,藏书2万余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231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0.5%;文化产值500万余元。
2011年末,原亭子镇有标准体育场11个,农民健身工程2个,体育协会5个。
2011年末,原大风乡有医疗卫生机构1个;病床15张,固定资产总值5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4人,其中执业医师2人,执业助理医师1人,注册护士1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0.9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2011年末,原亭子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8个,其中门诊所(村卫生站)17个;病床66张,固定资产总值5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84人,其中执业医师36人,执业助理医师29人,注册护士19人。2011年,原亭子镇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85616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2011年末,原大风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09户,人数129人,支出24.9万元,月人均161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68户,人数388人,支出18.7万元,月人均4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0人,支出4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41人,支出7.4万元;农村临时救济87人次,支出9.4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67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5万元。
2011年末,原亭子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46户,人数244人,支出55.6万元,月人均190元,比上年增长3%;城市医疗救助246人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809户,人数982人,支出70.7万元,月人均6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55人,支出16.5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00人,支出6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8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0.2万元。
2011年末,原亭子镇有邮政网点3个,业务收入130万元。固定电话用户2300户,移动电话用户5720户,宽带接入用户432户。全年电信业务收入157万元。
2011年末,原亭子镇镇区自来水厂1座。
2011年末,原亭子镇镇区拥有变电所1座,年售电量累计完成700万千瓦时。
2011年末,原亭子镇镇区天然气管线12千米,天然气用户1985户,月天然气平均用量46250立方米。
相传亭子镇中心有一周铁匠,可打磨出纺棉花用的锭子,后形成锭子铺,谐音为亭子铺而得名。
亭子镇有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达州脆李,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达县苎麻和达县乌梅。
达州脆李果实中大,圆形,果顶平或微凸;果面黄绿色,果粉中多、灰白色;缝合线浅、明显、不对称;果肉淡黄色,肉质脆,汁液中多,味甜、浓,离核。
2011年12月2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达州脆李”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达县苎麻,具有强度好、单纤维支数高、纤维长等特点。达县苎麻的单纤维强度为35~40克,束纤维强度为52克左右;达县苎麻平均单纤维支数在1900~2200米/克支,纤维支数最高可达2402米/克支。
2007年03月05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对“达县苎麻”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乌梅,为蔷薇科植物梅,为《药典》收载品种“耳梅”。乌梅主产在四川、贵州、福建等地,四川达川区是达县乌梅的原生资源地和主产区,果实椭圆形,青中透黄,种核属椭圆籽类型,两侧无棱线,呈流线型边缘。果肉率85.5%,达县乌梅初加工后成品呈不规则的耳扁球形,直径1.5~2.3厘米。表面棕黑色至乌黑色,皱缩不平。一端有圆形的果柄痕。果肉柔软,乌黑色或黑棕色。核坚硬,椭圆形,棕黄色,表面有小凹点。
2010年12月31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达县乌梅”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