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3 08:22
《人文类型》(《Human Types》)是英国人类学家雷蒙德·弗思创作的文化人类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38年。该书在广泛的民族志材料的基础上,探讨了历史、地理因素是如何决定一个民族的生活的;文化作为自然环境的产物,是如何在不同社会中解决经济、技术、组织和性等问题的。
该书除导言外共有七章,作者弗思结合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的功能理论,通过广泛的田野调查来论述社会中的各种制度、思想和人的行为模式,叙述和阐明了在不同条件下人类社会制度所发生的变化。这七章分别讨论了种族特征和人类心理的差别、人和自然的关系、社会结构的原则、行为的规则、合理与不合理的信仰的功能,以及人类学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1921年,弗思毕业于奥克兰大学经济学专业,并继续在那里取得了硕士学位。为了完成硕士论文,他去找矿工谈话,了解他们对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的感受,从此与人类学结下了渊源。1924年,弗思来到伦敦经济学院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认识了杰出的社会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在马林诺夫斯基的指导下,弗思转向研究混合经济、人类学理论与太平洋人种。1927年,弗思以研究新西兰毛利人原始经济的博士论文通过答辩,取得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后,弗思返回南半球,任职于悉尼大学。1928年,弗思第一次访问所罗门最南端的蒂科皮亚,研究封闭的波利尼西亚社会如何抵抗外界的影响,保持异教和不发达的经济,从此与这个生活着1200人的四英里长的遥远小岛保持长期联系。弗思先后对毛利人、马来亚人和科皮亚人进行了实地考察研究,并撰写出大量文章和多部著作,该书为其中之一。
第一章是对种族特征和心理差别的分析。弗思举例说明不同地方的风俗习惯存在着差异,认为社会上存在着一种普遍的误解,即将这种差异与不同人种的外观特征相联系,风俗习惯的差异完全是由种族差异造成的。弗思强调,必须清楚地界定种族和民族的定义和划分:“一个种族是一群有某些能遗传的体格特征的人民;一个民族是一群有相同的社会特征的人民。”关于种族,弗思断言人类经过长期的混合与交融,“今天世界上没有纯粹的种族”。他认为,“实际上,种族差别只是文化差别”。弗思进一步解释了产生种族偏见的原因,并列举了毛利人在新西兰未发生冲突和夏威夷没有种族偏见的例子,来说明“不同的种族先处一地,互相杂居,并不一定发生冲突,凡是发生冲突的地方,冲突的原因都在于社会的差别,而不是体型的不同”,因此“实行种族隔离是为了保证既得利益”,“种族隔离实质上是文化的冲突而不是种族的冲突”。弗思完成了关于人主要是社会性的而不是生物性的论证,解答了人类学传统上有关人们之间差异的争论。同时,弗思也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生物性差异并不如人与猴子之间的差异那样大,所以人与人之间之所以在行为上产生很大差异,主要是因为在文化上存在着差异。宏观上,万物之间的差异是由其生物性决定的,而人内部行为之间的差异确是由于文化性决定的。
第二章是对人和自然的分析。为了论证是文化决定一切,而非环境决定一切,弗思列举了三个例子:一是食物的来源。物质环境虽然在调节人们的食物上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文化因素——人们对食物的态度、情感、认识程度、经济状况以及与食物有关的仪式的社会意义都决定了对食物的取舍和偏好。二是东非农业的情况。尽管非洲人善于利用自然资源,对自然资源十分注意,但还不能说明环境决定一切。首先,如生态学研究报告提到部落之间学习耕作方法的事情很多。其次,一种农业技术能否被人接受还有其他的文化因素,比如有没有新的工具、经济组织能够引进新的因素等都在改变非洲的农业。三是波利尼西亚人制作独木舟。波利尼西亚人制造独木船时,不仅要依靠习俗和传统来进行步骤,还必须经常从别的岛上学习新的想法,用它们来解决本地的问题。后两者都受到环境的影响,但是人类的学习、发明能力、工具和技术的进步、习俗和传统的因素都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实际操作和行为能力。因此,弗思得出了一个结论:“即使在技术原始的社会中,如澳洲土著人,也不是没有才智的人,不是一切都受环境支配的人。我们见到的是拥有一套知识和技术、适应性强、愿意学习和善于吸取经验教训的人。”
第三章是关于原始社会的劳动和财富。弗思认为,关于经济行为,现代的价值观念和经济原则不适用于非工业社会,因为他们的劳动、财富分配和交换,都是循着那个社会特有的文化原则进行的。表象之下,人们的行为是符合那个社会的情况、道德、伦理、利益判断的,因此也是合理的。“家庭纽带、对亲戚和邻里所承担的广泛的义务、对首长和长者的忠心、对氏族禁忌的尊重,以及认为事务和其他一些东西是由鬼神和祖先所支配的信仰,在他们的经济体系中都起着给的作用”。任何一个社会不管多么落后,人们都不是仅仅根据不同物品的直接的实际用途来确定它们的价值的。对物品价值所做的某种比较,通常是在有限的交易中或某种仪式中进行的。他们有一种比个人爱好更普遍的选择标准,尽管他们的尺度也许不是很精确。
第四章是关于社会结构的某些原则。弗思首先界定了社会结构和社会规则的概念。社会生活是人类把共同利益组织起来,使其行为相互协调而从事的种种活动,例如生产、婚姻、政治、宗教,等等。由社会生活生产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称为社会结构。这些关系在实际运作中会对个人生活和社会性质产生影响,这种影响是社会功能,例如两性婚配是社会结构,生育后代为其功能。社会结构和社会功能互为表里,是不能分割的。一个社会的结构,包括人们组成的各种群体和创设的各种制度。制度指的是一套社会关系,那是由于群体为了达到共同目的一起从事活动所引起的。如学校便是为了教育目的而创设的制度,军队是为了征服和防卫目的而创设的制度。弗思认为性别、年龄、地域和亲属关系是一切人类社会的最基本原则。
第五章是关于行为的规则。弗思讨论的是社会的约束和制裁,并强调他主要讨论的是约束人们行为的方法的一般性质和运行状况,以及社会控制的各种力量,而不是规则本身的内容。弗思认为,在非工业社会,习俗、道德、伦理、习惯法这些“非正式制度”构成了规则和社会权威的基础,形成了社会的秩序、公正和平衡,并列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论证。如在部落社会中,司法机构不是执行部落法律的独立的部门,审判也不是有组织的活动,而是在没有一定秩序的工种对时间的讨论中交换意见产生判决。
第六章是关于合理的和不合理的信仰。关于神圣世界的理性,弗思明确表述了功能主义的观点。他认为,非工业社会的信仰(神、鬼、祖先及人格化的自然)、仪式(巫术、丧礼和图腾)和实际的事务、经济需要以及人生的关键时期都具有紧密的联系,是为了满足人类的某种基本需要而产生的。巫术是对付不可预料的事情的一种文化手段并且,巫术和宗教是有交叉和相似之处的。
第七章是关于人类学在现代生活中的现实作用。弗思探讨了社会和文化的变迁,以及应用人类学的发展。弗思认为,来自社会内部和外部的两种力量,使得社会制度永远处在变迁之中。最剧烈的一种是复杂的文明社会和不发达社会的接触,可能引起后者生活方式和信仰的革命,有时甚至摧毁其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因此,人类学家的价值就体现在他们对“理解促进宽容”的强调,他们对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文化形态习俗、宗教、道德共存的理解与尊重上。
社会学家、人类学家费孝通:比较社会学实际上是想引导在封闭式小庭院里培养出来的各美其美的文化观,逐步开放,进入美人之美的相互容忍的文化态度来减弱以至消灭原有的文化排他性,为多元一体的格局奠定和平共处的意识基础。从这个意义上去看《人文类型》这本书,它在社会学或社会人类学中的地位就容易明白了。(《人文类型》重版前言)
雷蒙德·弗思(Raymond Firth,1901—2002),被称为英国社会人类学家之父,功能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主要著作有《我们提科皮亚人》(1936)、《原始的波利尼西亚经济》(1939)、《社会组织的因素》(1951)、《提科皮亚岛的社会变化》(1959)、《象征、公众和私人》(197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