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法二空

更新时间:2024-03-12 09:04

佛教术语,我空与法空的并称。又称人法二空、生法二空、人法二无我,或略称为二空、二无我。

意境解读

我空(ātma-śūnyatā),又作人空、生空、人无我、众生无我。为我体空无之意。亦即指众生之身乃五蕴假和合,实无常一主宰的我体。大乘唯识家认为,凡有情之体,因五蕴假和合而有作用,然五蕴一一均是生灭变化之法,无有常性。故五蕴分离,我体即不可得而为空。《大乘义章》卷一阐述空与无我的关系,其文云(大正44·485b):“众法成生,故曰众生。生但假有,无其自性,是故名为众生无我。众生性相一切皆无,说之为空。(中略)性实名我,阴中无我,故曰我空。(中略)若别分之,空与无我隐显互彰。(中略)故空与无我,眼目之异,左右名之,皆得无伤。”大乘之外,小乘亦说我空,如《成实论》卷十二《灭法心品》云(大正32· 333a):“空观者,不见假名众生,如人见瓶,以无水故空,如是见五阴中无人故。”

法空,又称法无我(dharma-nairatmya)。意指法之自性空无。由于一切法皆是因缘所生,无坚实之自性故空。《中论》卷四《观四谛品》云(大正30·33b):“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瑜伽师地论》卷九十三亦谓五蕴等法无我,无实自性,故为空。其文云(大正30·833b):“一切无我无有差别,总名为空,谓补特伽罗无我及法无我。补特伽罗无我者,谓离一切缘生行外,别有实我不可得故。法无我者,谓即一切缘生诸行性非实我,是无常故。如是二种,略摄为一,彼处说此名为大空。”

来源出处

在小乘方面,一般皆承认法体恒有,单立我空而不说诸法皆空。然而,《成实论》则亦说诸蕴之法亦空。该书卷十二《灭法心品》云(大正32·333a):“若不见法是名无我。又经中说,得无我智则正解脱。故知色性灭,受想行识性灭,是名无我,无我即是无性。”

此外,《三论玄义》以四异论大乘小乘所说我法二空的不同,文云(大正45·4a):“一者小乘析法明空,大乘本性空寂。二者小乘但明三界内人法二空,空义即短;大乘明三界内外人法并空,空义即长。三者小乘但明于空,未说不空;大乘明空,亦辨不空。故《涅槃》云,声闻之人但见于空不见不空,智者见空及以不空。空者一切生死,不空者谓大涅槃。四者小乘名为但空,谓但住于空;菩萨名不可得空,空亦不可得也。故知虽明二空,空义有异。”此外,《华严孔目章》卷三认为,人空通小乘而未清净,至三乘方为清净。法空在三乘仍未清净,至一乘乃究竟清净。

参考来源《五蕴皆空经》;《放光般若经》卷十八;《大智度论》卷三十一;《成唯识论》卷一;《菩萨地持经》卷八;《显扬圣教论》卷十六;《十地经论》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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