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4 16:19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七)组织办理涉及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围绕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服务。负责联系市政府驻外机构。
(十)负责市长专线电话管理,及时受理、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
(十一)负责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相关工作。
(十二)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长:熊享涛
副市长:吴熙垚、胡常伟、颜志超、刘敦锋、杜伟华、胡军波、雷荡、曾嵘、周念来。
负责政务值班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全市综合性会议、活动的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重大接待活动;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日常活动安排和市长专题会议的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文电收取、传阅、分办、整理、保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办公室机关政务工作协调;负责办公室主任和办公室机关相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等会务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负责办公室机关财务、市政府领导和办公室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联系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负责市政府驻外机构的联系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负责工业、科技、应急管理、招商引资、电力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负责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金融、文化旅游、商贸流通、涉外经济、邮政通讯、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负责民政、农业、农村、林业、水利、防汛、退役军人事务、扶贫开发、烟草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文明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房保障服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负责承办或拟办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的各类文电;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收集和纪要制发;负责上级文电收发、传阅、分办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报送市政府请示(报告)的审核、签收、登记、送签、传阅、转办、反馈、归档工作;负责文件拟稿、送签、缮印、清退、销毁、保密和印鉴、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印章的颁发、清退和归档工作;负责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公文处理工作。
负责办公室的宣传、思想政治和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联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
负责全市办公用房管理、全市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房产、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市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负责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重要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负责编报《仙桃政务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参考;负责建立健全市政府系统信息报送网络,并对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进行考核。
负责上级和本级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下发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上级和本级政府领导批办件、交办事项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组织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向市人大、市政协例会报告工作;负责上级政府及本级人大、政协交市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内部督查的综合工作。
负责办公室机关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内外网的技术保障、维修等信息网络服务。
负责对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对策性研究,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对全市产业现状、产业结构、产业政策和发展趋势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市政府经济社会工作中重大情况和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编发《政府情况通报》《政府调研》等内部资料;负责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会议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市政府有关重要讲话、工作汇报等文稿。
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改革发展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乡村振兴、精准扶贫、防汛抗旱等问题的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市政府有关重要讲话、工作汇报等文稿。
负责全市社会发展、城乡建设、民生事业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以及改革开放重要方案、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及论证;起草或参与起草市政府有关重要讲话、工作汇报等文稿。
组织起草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等市政府规章草案及有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金融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协调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仙分支机构、金融机构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等工作。协助配合金融管理部门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秩序,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化解、处置各类地方金融风险。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协调推进互联网金融清理整治工作。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的各项工作部署。拟订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等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市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信用环境建设,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推进全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类金融机构和其他地方金融组织的相关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权限内的金融组织实施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监督执行全市人防工程国家定额标准,组织开展对人防工程国家质量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处理人防工程质量问题的争议,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的资质等级;承担全市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责任,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订人民防空演习(练)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合建设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监督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畅通,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市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教育培训计划;承担全市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责任,编制全市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全市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监督执行人民防空技术标准,监管全市人民防空专用设备器材的生产;承担战时组织指挥城市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责任,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