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25 20:30
价格粘性是指市场经济下,商品的价格不容易发生变动的一种现象。
名义工资粘性指名义工资不随名义总需求的变动而变动。实际工资粘性指各种工资之间的相对工资比有粘性。
粘性就是指商品的价格不容易发生变动,而弹性就是指价格非常灵活。一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随着供求变化而不断的发生变动,具有相当的弹性,从而可以促进资源实现优化配置;而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价格有官定,不随市场因素的变动而变动,因此具有粘性。这只是简单意义上的阐述。更深入一点地说,这是模型建立的两个相互对立的假设条件。凯恩斯就认为在未实现充分就业的情况下,价格具有粘性,当实现了充分就业之后,随着货币供给的变化,价格就是弹性的。
1、价格粘性符合拇指法则
经验法则(rule of thumb)是一种在判断或决策时走捷径的经验法则,指人们在做出判断或决策时忽略一些相对不太重要的因素。由于被忽略的是非主要因素,依据拇指法则做出的决策仍然是近似理性的,也就是说,经验法则仅导致了对于完全理性的微小偏离。阿克洛夫与耶伦在1985年构造了一个粘性价格行为模型,通过模拟表明粘性价格行为仅导致单个决策者轻微的损失,从而证明粘性价格符合近似理性的经验法则。
2、用损失规避解释价格粘性
行为经济学中具有奠基性意义的展望理论(prospect theory)表明:人们强烈厌恶相对损失,一定金额的收益所引起的效用增加低于相同数量的损失所引起的效用减少。阿克洛夫用这一损失规避(lossaverse)规律来解释工资的向下粘性:工人反感相对损失而强烈抵制工资的减少,从而可以间接地解释向下的价格粘性(垄断竞争环境下名义工资的粘性导致名义价格的粘性)。这实际上是对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相同观点的现代诠释:行为经济学对凯恩斯的粘性工资假说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进一步地,夏佛等人十年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研究者调查了美国、加拿大、瑞典的历史数据、并对不同行业进行问卷调查、访谈等,结果表明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工资/价格的粘性行为。按照新凯恩斯主义者的分析,工资具有粘性有以下几方面原因:合同的长期性:过于短暂的合同会增加劳资双方的谈判成本和调整成本,工资调整总是缓慢的;交错工资调整:使工资并没有伴随价格水平的上升而作相同比例的上升,这种工资调滞后和不到位就使工资具有一定程度的粘性。合同签订的批数越多,平均工资调整的速度就越慢,从而粘性就越大。
新凯恩斯主义的价格粘性论也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名义价格粘性论;二是实际价格粘性论。名义价格粘性论包括菜单成本论,代表性理论为:菜单成本和经济周期论;近似理性经济周期模型;实际刚性和货币非中性论等。另外还有交错调整价格论。认为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中,厂商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通常采用交错而不是同步方式调整价格。而实际价格粘性论包括厂商信誉论、需求非对称性论、投入产出表理论、寡头市场和价格粘性论。
工资粘性论分为名义工资粘性论和实际工资粘性论。名义工资粘性论的代表性理论有交错调整工资论和长期劳动合同论等。实际工资粘性论典型理论有:隐含合同论、效率工资论和局内—局外人理论。隐含合同论包括公开信息隐含合同论和非对称信息隐含合同论。效率工资论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效率工资和劳动市场;效率工资的微观基础;效率工资和失业。失业滞后论也包括三方面:纯局内人的工资调整;有局外人压力的工资调整;失业的持久性和工资调整。
价格粘性(sticky price)又有名义价格粘性和实际价格粘性之分
1、名义价格粘性指名义价格不能按照名义需求的变动而相应地变化;
2、实际价格粘性是指各类产品之间的相对价格比有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