赝品

更新时间:2024-06-20 10:01

赝品,汉语词汇,读音yàn pǐn,意思是指以假充真的物品或物体,常指廉价的或以假乱真的仿制品,冒充真品来进行欺骗,尤指为了牟利。也有非盈利的古代书画仿本。

基本解释

词义

一、伪托原作的书画;伪造的文物

示例:现 在赝品充斥市场

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字义

赝 yàn,字从贝从雁,雁亦声。“雁”意为“人字形或一字形飞行队列”,转义为“紧随在后”。“贝”指“价格”、“价值”。“赝”义为“在价值和价格上紧随在后(的仿真品)”。“赝品”本义指工艺精湛的仿真品,其价格也不便宜,是参考真品的价格而合理地确定的。本词常指用来骗钱的粗制滥造的伪品。

详细解释

一般说来,赝品指的就是假货。中国是个有着悠久文明和历史文化的国家,自发现新石器时期的红山、龙山、仰韶马家窑等诸多文化现象以来;自商周的青铜器到唐朝的金银器;自古代青瓷到宋代五大名窑的瓷器;自魏晋的石刻到明清的景泰蓝;自晋代的绢画到近代的纸画;自甲骨文宋体字,代代相传。各类文化相互融合贯通,取长补短,学习借鉴而成就了中华丰富多彩的文明。

在这些传承的过程中,临摹法帖,仿绘古画,借鉴先朝,就几乎成为了代代相传的唯一的学习借鉴的方法。“模范”一词也就是由此而来,以模仿他人做出成就者为范。我们可以看到,宋代的官窑、哥窑瓷器借助于青铜器的造型;清朝仿官窑、仿汝窑的瓷器;历代名人绘画中的模仿他人之画作;以至存世的几帧王羲之法帖也是唐代摹本。那么,是不是不是艺术家本人原作或不是本朝本代的东西就一定是假货、是赝品呢?当然不是!

这要全面的看问题。

赝品是古董及书画市场的交易中以假乱真的行货。专门制造赝品的古董商往往收买学徒,以其笔法酷似某名家而令其专事临摹,为长久计常常十年二十年不等;甚或要培养三十余年,而后才有资格始画赝品,令行家打眼一看便脱口而出此乃某某名家之作,然后依古式装裱而后再使其破旧,培养虫咬,当然图章内也是十分重要的。还有偷梁换柱东挖西补也都是很重要的手段。历经几十年之不解而专事临摹的画匠,其画事之精道,惟妙惟肖讲究每一笔的来历,一花一草,一石一水,象到不容行家质疑的程度,也确实把赝品做到了极点。

“赝”字明显地指示着背后有人进行伪造活动,至于被伪造的东西可以有哪些种类,并不是非常明确的。除了那些典型属于赝品的假画假古董之外,总有一些东西我们无法最终决定赝品概念是否涵盖它们。

一件赝品是相对于某件真品而言的,前者与后者在概念上对立,但在可感性质上相似。于是,这里,我们似乎发现了赝品概念的近乎悖论性质的内涵:一件完美的赝品就是在所有物理可感性质上与一件相应的真品没有差别的物品。最典型的范例性的赝品,对应着一件物理上确实存在的真品,但是,这种典型性并不代表着必然性。由于赝品从来就以真品的名义出现,相应的真品的物理存在并不是赝品出现的必不可少的背景。相反,只要有关的人相信有一对应的真品存在,也就可以了。甚至条件可以更弱:只要赝品出现时有人开始相信与其对应的真品有可能存在就满足了赝品成立的初始条件

条件要求

1:这件东西(记作X)与另一件存在着或被认为正存在着的东西(记作Y)在可感性质上相似。

2:有关人士相信Y的存在先于X的存在。

3:X是有人摹仿Y制造出来的。

4:X被人冒充Y在流通过程中出现。

5:Y所具有的(真实的或想象的)物理可感性质之外的象征意义是Y的价值的主要承载。

6:X缺乏作为价值主要承载的象征意义。

7:Y所承载的象征意义被认为是不能被与组成Y的物质之同类物质的其他个体所承载的,即被认为是稀有的或独特的。

当“赝品”披上了时间的外衣,就可以不是赝品了。凡玩收藏的人都清楚,历朝历代都有好的精的仿制品问世,特别在乾隆时期,他老人家没有那么高的要求,即便是仿宋代汝窑、哥窑的瓷器,只要仿的好他就留下,甚至在上题诗。是他品味不高么?不是,而是他知道,任何一件好的艺术品(哪怕是临摹的)都有着它生存的价值。所以他同样将那些后人临摹的王羲之法帖奉为至宝以珍藏。

本质规定

一个完美无缺的赝品,具备这样的本质特征:它在可感的物理性质上与真品完全相同,我们之所以能用技术手段鉴定赝品,只是因为赝品制作工艺在事实上不可能达到完善。完善的赝品只是现象学描述分析的意向性对象,不是一个概念、也不是一个物理上的可感对象。也许在彻底的经验主义者看来,不存在既不是物理对象又不是概念的任何东西。暂且不论这种经验主义主张是否正确,我们在这里并不需要对意向性对象是否“存在”做出任何断言,因为这种存在命题是可以被悬搁的命题。

赝品的概念由来已久,大多是从仿古的字画和陶瓷器开始的。之所以被称作赝品,是因为这些物品并非原创,是临摹、仿制或复制的,而持有者、贩卖者却诓称是原作。不论怎么说,这里总有多多少少的自欺欺人的成分。然而,假的就是假的,垃圾就是垃圾,何必以假冒而自欺欺人呢。在博物馆里,常常可以见到许多复制品,但展示的时候都标明是复制品,那样就不能称赝品了。

还有一条,赝品只是冒用了原创者的名义,毕竟字画还是字画,陶瓷品还是陶瓷品。市场上有玻璃制品、胶制品经过伪包装后冒充玉器的;有非法盗印钱币的,那些就不能归属赝品的行列了。在科学领域更是不认赝品的。反学术腐败的实例就是证明。

判定标准

“赝品”本不应以时间来作为判定的标准。那到底该如何认识赝品呢?一.赝品应是以获利为目的;以欺骗为手段;以粗制滥造为特点的产物。而那些有着很高甚至极高水平的高仿品,则不应作为“赝品”而受打击。

二.赝品一旦进入市场,便有了价值。经拍卖行或古董店,以至文物商店所卖的东西,很难保证东西的百分百准确、到代。可这些东西一经销售,自然就有了身价,百姓也就认同了,所以至今拍卖行都有着“不作任何担保”的条款。

三.赝品应有科学的论证。现如今的鉴定,仅仅为几个少数人在那里人五人六一通信口开河,这是经不住论证的。

四.赝品的裁定应负法律责任。那可不是简简单单的一纸什么“生死文书”就可以推卸责任的。

凡做到或符合以上情况者,便不难分辨赝品的真伪和界定。

除此之外,“假和尚念真经,假庙堂闹神灵”那种事出现的越少越好。

注:“假和尚念真经”指的是假专家的大忽悠,“假庙堂闹神灵”指的是拍卖行的虚假拍卖和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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