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伊斯兰教

更新时间:2024-06-10 17:02

伊拉克地区是世界古代文明的摇篮之一,新巴比伦王国创造的辉煌的文化,对古代希腊文化产生过重大影响。5世纪进入封建社会,阿拉伯人征服前,由波斯萨珊王朝统治。

伊拉克简介

伊拉克共和国位于亚洲西南部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面积44.1839万平方公里,人口1725万(1988)。其中阿拉伯人占73.5%,库尔德人占21%,其余为土耳其人、亚述人、亚美尼亚人、伊朗人和犹太人。居民96%以上信奉伊斯兰教,少数人信奉基督教和犹太教。官方语官为阿拉伯语,库尔德地区通用库尔德语。通用英语。首都巴格达。

进入伊拉克

633年,伊斯兰教第一任哈里发艾布·伯克尔派将领哈立德·本·瓦利德征服半岛东北部后,又征服伊拉克南部各部落,占领希拉城。635~637年,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派将领赛尔德·本·艾比·瓦戛斯率大军出征伊拉克,先占领库法、巴士拉,后在卡迪西叶决战中打败波斯首相罗斯图姆的两万大军,占领萨珊王朝京城泰西封,穆斯林军随后占领伊拉克全境。伊拉克大部分贝都因部落归倌了伊斯兰教,一些基督徒和祆教徒表示归服。后赛尔德奉哈里发之命,新建巴士拉和库法军事营地,作为征服波斯的战略要地,并以库法作为首府,赛尔德在库法建造了伊拉克的第一座清真寺。656年,第四任哈里发阿里执政后,将首都从麦地那迁往库法,伊拉克成为哈里发国家的政治中心.阿里曾在巴士拉和库法附近同反对派进行了骆驼之战和拿纳赫鲁宛之战。

伍麦叶王朝时期

伍麦叶王朝统治时期(661~750),伊拉克成为帝国的行省,半岛的阿拉伯人大批迁入,一些贵族封有领地,伊斯兰教得到广泛传播,一些主要城市兴建了清真寺。在帝国统治阶层各派政治势力的斗争中,伊拉克成为什叶派的宗教和政治中心,在库法和巴士拉,什叶派曾发动穆赫塔尔起义和赞吉起义,反对伍麦叶王朝的统治。阿拔斯王朝时期(750—1258),哈里发曼苏尔于762年建新都巴格达,伊拉克成为阿拉伯帝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当时的巴格达,商贾云集,学者荟萃,对阿拉伯一伊斯兰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对世界经济和文化的交流,起了重要作用。8~11世纪,在库法、巴士拉和巴格达,先后形成了什叶派、苏菲派、穆尔太齐赖派、艾什尔里派,并以此三城为中心促进了伊斯兰教凯拉姆学、古兰经学、圣训学、教法学和阿拉伯语法学的形成和发展。10世纪起,阿拔斯王朝开始衰落。945年,波斯什叶派的布韦希王朝埃米尔艾哈迈德·本·布韦希进占巴格达,控制了阿拔斯王朝的军政大权。布韦希王朝确定伊拉克的卡尔巴拉、纳贾夫、卡兹米耶、萨马拉为什叶派的圣地,宣布阿舒拉日(教历1月10日)和盖迪尔·胡术(教历12月18日)为什叶派的正式节日,并为纳贾夫的阿里坟墓和卡兹米耶的第七与第九代伊玛目坟墓分别修建了壮丽的陵墓清真寺。库法、巴士拉、纳贾夫、希拉等城成为什叶派的学术和传教中心。

入主巴格达

1055年,塞尔柱突厥人入主巴格达,其首领图格鲁勒被哈里发戛伊姆封为素丹,恢复了逊尼派的统治地位。赛尔柱王朝首相尼扎姆·穆勒克在巴格达建立了尼采米亚大学,传播艾什尔里派的教义学说,后经安萨里发展,确立了伊斯兰教逊尼派信仰的最终形式。1258年,蒙古人攻陷巴格达,灭阿拔斯王朝,伊拉克成为波斯蒙古伊儿汗国的行省。14世纪30年代后,伊儿汗国陷于分裂,伊拉克处于蒙古系的哲拉伊儿王朝(1336~1411)统治之下。15世纪,伊拉克为帖木儿帝国的一部分。16世纪初,伊拉克成为波斯什叶派萨法维王朝的领地,伊拉克南部的什叶派力量受到支持,得到发展,并在卡尔巴拉和纳贾夫建立了什叶派的宗教学校。1639年,伊拉克沦为奥斯曼帝国的属地。

英军占领伊拉克

1917~1918年,英军占领伊拉克。1920年,伊拉克什叶派和逊尼派的宗教领袖联合,领导各地人民发动反对英国军事占领和殖民统治的起义。1921年8月,英殖民当局将麦加谢里夫侯赛因·本·阿里儿子费萨尔扶上伊拉克王位,成立伊拉克王国。1930年英匿承认伊拉克独立,由亲英、美的努里·赛义德政府执政.1958年,以卡塞姆为首的自由军官组织发动政变,推翻费萨尔王朝,建立伊拉克共和国。1963年后,由阿拉伯复兴社会党执政,公开宣布实行政教分离政策,以阿拉伯民族主义为指导思想,推行世俗化和现代化的政治和经济政策。

穆斯林派别

在伊拉克的穆斯林中,什叶派占全国穆斯林总数的60%,逊尼派占40%。什叶派绝大多数为十二伊玛目派,少数为赛希特派、阿里一伊拉希派、伊斯玛仪派等,总部设在卡兹米耶。教法上分别遵奉乌苏勒派(占80%)和艾赫巴尔派(占20%)。信奉什叶派的主要是阿拉伯人和伊朗人,大多分布在南部地区。逊尼派大多遵奉哈乃斐教法学派(占65%)和沙斐仪派(占34%),极少数遵奉马立克派和罕百里派。信奉逊尼派的穆斯林中,阿拉伯人和库尔德人几乎各占一半,主要分布在北部地区和一些大城市。政府高级官员和教法官,多由逊尼派穆斯林担任。伊拉克宪法规定伊斯兰教为国教,后宣布取消这一条款。在司法上,分别设有宗教法庭和世俗法庭,宗教法庭一般审理婚姻等民事纠纷和宗教争端等。国家设总卡迪,为宗教和司法领袖,宗教事务由宗教基金部主管。宗教教育比较普遍。中、小学均开设有宗教课程;巴格达大学设有伊斯兰法学院,在巴格达、纳贾夫、萨马拉等城市设有宗教专科学校,专门培养宗教职业者。国内出版有大量宗教书籍及期刊。全国有清真寺12000多座,首都巴格达有560座。宗教政治组织有:“伊拉克圣战者组织”、“革命伊斯兰民族力量阵线”、“欧莱玛社团”等。伊拉克为“阿拉伯国家联盟”、“伊斯兰会议组织”、“世界伊斯兰大会”、“伊斯兰世界联盟”的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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