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26 10:35
何学森,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书法家协会学术与高等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
1969年出生于江苏泰兴。
1987年-1991年,北京师范大学生物系本科学习。
1991-1993年,江苏省泰兴市马甸中学生物教师。
1993-1996年,1998年-2001年,首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导师欧阳中石教授。
1996年—2018年,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担任新闻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2005年,公派出国一年,赴韩国HANBAT国立大学中文系任交换教授,同期担任韩国圆光大学书法系讲座教授;2011年开始兼任本校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课任教师,2013年开始兼任书法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18年秋学期调入书法院。
何学森教授在文学、艺术学两个学科门类,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美术学三个一级学科担任了研究生导师,已经培养三十多名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获得学位。
何学森教授是一位学者型书法家。他出版了《学森翰墨:何学森书法作品集》,民革中央画院、北京市文联、首都师范大学在全国政协礼堂联合举办了“学森翰墨——何学森书法展”,欧阳中石先生题写展标并亲临揭幕。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举办了“目击道存——何学森教授悉尼书法展”,沈鹏先生题写展标。《人民日报》、CCTV书画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澳洲中文电视台、《中国书法》杂志等众多媒体作了报道。
《光明日报》发表了《书家身手,学者心怀》为题的评论文章,《书画世界》发表了《立象尽意,即色游玄》的专题访谈,高度评价何学森教授在书法创作和书法研究方面的成就。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陈洪武评价说:“何学森先生师从欧阳中石先生,他的书法继承了欧阳先生的一些用笔的特质以及他的书法理念。由此拓展开来,他进一步地上追宋人的米芾、黄庭坚、苏东坡,并且努力地来用宋人的气格、气韵,来寻求属于自己的审美理想。我们从何学森的书法作品来看,正如他的为人一样,那么从容、优游,而且洒脱;他的用笔干净、利落,同时又讲究风采,透出文人的一种气息。更为可贵的是,何学森先生还创作了一批古典诗词。他的古典诗词追求古风,韵致独特,不仅仅讲究遣词造句,而且还讲究平仄格律,在这一方面可以说为我们做出了表率。而且他以书法把自己的诗词创作出来,进一步延伸到书法作品的内涵。我们通过这些作品,能够感受到何学森先生精神境界的高远和悠长。”
何学森教授独立承担了文化部项目“文化学视野的中国大书法史研究”(13DF36)、教育部项目“行书史论”(14JHQ038),另外还参与了北京市教委项目、教育部语用司项目。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书法》等发表学术论文论文近30篇。独立完成《书法文化》《书法学概要》《行书津梁》等7部著作,《书法五千年》获第九届北方十一省市文艺出版社优秀图书奖,《书法学概要》获首都师范大学优秀教材奖,《书法文化教程》获2008年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奖。合著《书法与中国文化》获第七届北京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参编《新编书法教程》获2008年国家级高等教育优秀教材奖、“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独立编写的《书法文化》成为教育部和中国文联共同主办,中国教育学会、中国书法家协会、教育书画协会联合承办的“翰墨薪传?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的指定专用教材。
何学森教授的研究超越了既往书法学理论研究的材料局限,从经学和史学等范畴的典籍中钩沉材料,挖掘其书法学意义,同时也对古代书法理论中隐含的、可以凝练为宏观文化理论框架的内容做出了挖掘,以此为基础更加全面深入地解析书法史,对于相关问题的理解更加准确、细腻、精微、丰满。
何学森教授的主要观点是:
中国书法观念发源于《易经》的“立象尽意”基本思路,遵循着“词翰相须”的基本准则。“天道”和“人道”是中国书法的重要追求,书法理论的相关内容可以概括为“书者像也”“书者如也”这样两种表述,二者具有统一性,也有鲜明的区别。在书法理论和书法创作史上,这两种追求水乳交融,但是总体趋势上存在着由“天道”转而偏重“人道”的倾向,这种转化的两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是魏晋和唐代。这种转化与文化下移现象、天人关系的哲学流派以及文论、画论、乐论的相关理论有密切关系,在书法实践上体现为主流书体、书写节奏、书法格调的变化。只有实现了审美主体的主动参与,才意味着艺术创造最终环节的真正完成。对书法作品作出被动阅读的欣赏方式只是一种肤浅的审美领略,只能获得有限的、短暂的审美愉悦。优秀书法作品的独特魅力在于,它能够引导接受者进行主动积极的欣赏。欣赏者充分调动自己的审美经验和文化素养,驰骋自由想象,对书法作品的审美境界加以体验、补充甚至改造、联想、比附、寄托,进行一种审美再创作。苏轼书论两次称引“窃斧”典故,对书法鉴赏活动中审美主体关于创作主体的先入之见作出一定反思。其说浅显,且语焉不详,但却有很强的思辨张力。“书法”之涵盖,历来的确是多层次、多向度的,不可一概而论。在书法鉴赏中,“窃斧”、“举烛”等不同程度的误会情况都有可能存在,也不能因此就否定书法的表达和理解之神奇效果。“窃斧”说可以引发我们甄别书法审美中的主观性和主动性,在与“书”相结合的基础上对“鉴”作出更多的思考。五代十国书法不是一个可以独立的单元,而是晚唐书法的一个自然延续,并不是断崖直落、风筝断线。总体上说来五代书法仍然可谓是“斯文未坠”。宋人的五代书法的褒贬不是从现实角度,而是从价值的角度。出于特定的文化心态,对五代十国总体历史状况作出不乏主观的反思与期许。出于对武夫当道的鄙夷、对五代地位的贬损,宋人往往把五代书法简单归结为“凋敝”二字。宋人一方面贬低五代书法,另一方面夸饰杨凝式书法,两者是相关联的,都是一种清醒的刻意。其目的是为了开拓宋代书法的新意,并且希望通过杨凝式的桥梁作用,将书法史合理贯通起来,使宋代新风由此能够归入书法的“道统”。这种两极褒贬客观上是矛盾的,主观却又是统一的。正是在这种理念的推动下,书法风格由晋唐时期的含蓄、精谨转向宋代的显露、直白。我们只有对五代十国书法发展状况认真地进行“考察原始”的工作,才能切实认识宋人的逻辑运思。唐代书法潮流时尚在大一统前提下从政治文化中心向周围辐射,五代书法改变了这样的传播格局,是淆乱无序的,也是多元并存的。它将一个旧的秩序打破,为宋人改弦更张提供了必要性的理由,也为书法新秩序的主脉启示了种种可能。
何学森教授的研究对于书法原理的基本理论进行了开拓,充分阐释了《易经》“立象尽意”的思路对于书法的影响,揭示了《易经》的“设卦”、“系辞”这两个基本元素与书法形式构成的关联。将苏轼等人书法理论中关于书法鉴赏的不同段落组合为一体进行分析,以现代学术的科学思路和严密逻辑进行连缀、阐释、补充,将其犹疑不决、闪烁其词的理论灵光充分发扬出来。论文对于相关研究著述中将黄庭坚书法理论中“知音必破”以讹传讹的问题作出了纠正。
何学森教授的研究重视甄别书法审美活动中的主观性和主动性因素,对书法鉴赏活动中审美主体“前理解”机制对于创作主体的先入之见作出一定反思。对古代书法理论中隐含的、可以凝练为宏观文化理论框架的内容做出了挖掘,以现代学术的科学思路和严密逻辑进行连缀、补充、弥缝、发扬,以此为基础更加全面深入地解析书法史,客观、合理地以“文化的合力”解释“大书法史”格局的成因和趋势,建构了一个科学合理的研究范式。
对于何学森老师的学术成果,北京大学东方学系陈玉龙教授评价说:“作者蒐罗甚丰,探索甚勤……,新义迭出,颇多真知灼见。提纲挈领,得其大要;阐精发微,切中肯綮,显示了深厚的功力和造诣。独出机杼,发前人所未发。”中央音乐学院文史教研室主任方承国教授认为“在选题、分析资料、行文等各方面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准,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书法学领域的传统研究方法,研究成果超越了该学科既往的研究高度和系统性程度,它对于把握今后书坛的走势乃至具体到技法实践都具有较高的指引价值。”
何学森教授对中国书法的发展以及书法学科建设进行了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考。他发表论文《中国书法与文明和合》《中国书法与人类未来》,从比较文化的视角思考中国书法在人类未来、文明和合中肩负的时代使命。他的论文《书法高等教育的学科定位与专业建设》《书法基础教育理论原则与实施要领》提出:应恰如其分地安排好书法在高等教育学科学科目录中的门类归属和序列位置,书写是书法的基础元素,因此把书法归入艺术学门类有其现实合理性;而从学理逻辑上说,书法学科的知识构成包括了实践知识和思辨知识,书法学科具有交叉学科、综合学科的性质。何学森教授兢兢业业,在教学工作中致力于将“书法学科”从“知识分支”落实为“教学科目”,努力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何学森教授重视书法文化研究中的意识形态建设。他在《光明日报》发表了《文艺创作恒久的精神与使命》,纪念毛泽东同志发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缅怀延安时期书法、美术工作者的高尚情操和革命精神,倡议遵行和弘扬《讲话》精神,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大众。在《中国书法》发表论文《南宋爱国名人书法述论》,倡导中国书法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何学森老师还发表了十多篇文化散文,分别以“琴”“棋”“书”“画”“儒”“释”“道”等等为主题,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文墨相兼”“词翰相须”“书中有文”“书中有人”的书法文化观。
近几年来,何学森教授每年赴西藏、新疆、内蒙古、甘肃、四川等地,完成中国书协、北京文联、首都师范大学安排的文化援建、文艺志愿者服务、专业讲学任务。他被教育部考试院聘为成人教育入学考试语文试卷命题专家,担任教育部、中国科协组织的青少年科技知识比赛命题专家。还担任了北京市监狱“文化帮教大使”。何老师多次在全国各地开设讲座,以“书法文化”领域的深厚造诣,热忱社会服务,弘扬书法文化,助力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可贵的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