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9-05 21:15
余姚市盐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履行全市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直接隶属于浙江省盐务管理局。
余姚市盐业有限公司是全市唯一食盐专营主体,负责全市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为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市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辖区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辖区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上级盐业主管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办公室、财会科、运销科、盐政科(行政许可科)、盐政检查队。
下设城区食盐经营部、泗门食盐经营部、小曹娥食盐经营部、临山食盐经营部。
陆志明:宁波市盐务管理局(宁波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余姚市盐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姚市盐业有限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潘成树:余姚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余姚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分管行政许可、盐政管理。
姜岚:余姚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余姚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分管销售经营业务。
沈张国:余姚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余姚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
余姚市丰山路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