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1 20:45
宁波市盐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处级建制,企业化管理,负责宁波市属区域(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北仑区、镇海区)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浙江省盐务管理局。
宁波市盐业有限公司与市盐务管理局系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食盐批发企业,系浙江省盐业系统骨干企业,为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要负责全市盐的购销管理,市外调入盐的统一经营;全市小包装加碘盐的统一加工和调运;宁波市属区域的各种盐的批发经营和化工产品的经营业务。2008年全市碘盐“三率”分别达到99.07%、97.97%、97.06%;公司系国家AAA级食盐批发企业,通过了外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00),全年销售各类盐产品232772吨,完成年计划的147.7%,全年实现利润1764万元;销售各类盐化产品98866吨,实现无税销售额9163万元,实现利润518万元。
公司先后被授予浙江省盐业系统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先进集体、浙江省盐业先进单位、宁波市商贸系统先进单位、宁波市经委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2、编制本地区的盐业发展规划。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销售等计划指标。
4、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私产、私运、私销、私购、侵销、倒买倒卖盐产品的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市场进行管理。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碘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换证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盐政处(行业管理处)、业务部、营销部、盐化贸易部、储运配送部。
直属单位:
下辖鄞州区盐务管理局、北仑区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副处级;宁波市食盐储备配送中心、浙江省宁波晶泰盐业发展有限公司(食盐生产定点企业)、宁波晶丰盐业物资有限公司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
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认证的盐业产品质量检验站。
余冠军:宁波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宁波市盐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经理,主持局(公司)全面工作,履行法定代表人和省盐务局(省盐业集团公司)规定的工作职责。
邬孝甫:宁波市盐业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兼北仑区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局长、经理,协助经理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分管财务处(部)。
王良奎:宁波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宁波市盐业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协助局长(经理)负责企业经营业务及储运、质检、安全生产、站区综合管理,分管业务处(部)、盐化贸易部、储运配送部、质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