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4 10:14
按照军队物资采购管理有关规定,供应商申请获得军队物资采购机构的入库统一认证,是供应商正常参与军队物资采购活动的前提。
凡能提供军队集中采购所需物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均可申请进入供应商库。一是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保密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三是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四是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五是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六是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七是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网上注册。供应商根据自身地理位置及历史业务情况选择相应的采购网子站点网站进行在线注册,并依据注册页面填写企业相关信息。
(2)交验材料。供应商网上注册信息提交后,需到相应的采购机构填报《军队物资供应商登记申请表》,一并提供若干企业资料的复印件及相关材料(详情可登录军队物资采购网查询)。
(3)资质审核。采购机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审批。审批通过后,获得全军统一的采购网认证编号,正式成为军队物资采购供应商。
军队物资采购机构对入库供应商实行年检制度,入库供应商在年检时,应当向物资采购机构提供下列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企业上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资产负债表;企业技术人员、生产技术和主要设施设备变化情况;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凡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从供应商库中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