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14:39
信阳市盐业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是信阳市的盐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的主管单位,对全市盐业实行垂直管理。
信阳市盐业公司担负着全市食用碘盐、工业生产用盐及农牧渔业用盐的管理供应工作,业务上归河南省盐务管理局领导。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 、财务科 、业务科 、盐政科、人事科、保卫科、机关工会等。
直属单位:潢川县盐业管理局、淮滨县盐业管理局、息县盐业管理局、新县盐业管理局、 商城县盐业管理局、罗山县盐业管理局、光山县盐业管理局、固始县盐业管理局(盐业公司)、信阳市盐业管理局明港分局。
信阳市盐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信阳市盐业公司经理:陈东阳,主持全面工作。
信阳市盐业管理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陈彬,主管纪检、党务、财务等工作。
信阳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祝遵武,主管办公室、盐务、保卫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