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1 02:00
倪思(1147年—1220年),字正甫,湖州归安(今浙江省湖州市菱湖镇射中村)人,宋代学者、官吏。南宋乾道二年(1166年)进士,中博学宏词科。其博学多才,著有《齐山甲乙稿》、《兼山集》、《经锄堂杂志》。2009年在余姚发现了他的墓葬。
累迁秘书郎,除著作郎兼翰林权直。历孝宗、光宗、宁宗三朝,曾任礼部侍郎、兵部尚书、礼部尚书等职。主张抗金,反对求和,以直谏著称。曾斥韩侂胄而被革职,后重新起用。嘉定二年(1209),被史弥远两次罢官。直到临死,还上疏朝廷,陈述政治主张。卒后谥文节。
史料记载
《宋史·倪思传》
倪思,字正甫,湖州归安人。乾道二年进士,中博学宏词科。累迁秘书郎,除著作郎兼翰林权直。光宗即位,典册与尤袤对掌。故事,行三制并宣学士。上欲试思能否,一夕并草除公师四制,训词精敏,在廷诵叹。
权侍立修注官,直前奏:“陛下方受禅,金主亦新立,欲制其命,必每事有以胜之,彼奢则以俭胜之,彼暴则以仁胜之,彼怠惰则以忧勤胜之。”又请增置谏官,专责以谏事。又乞召内外诸将访问,以知其才否。迁将作少监兼权直学士院,兼权中书舍人,升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同修国史,寻兼侍讲。
初,孝宗以户部经费之余,则于三省置封桩库以待军用,至绍熙移用始频。会有诏发缗钱十五万入内帑备犒军,思谓实给他费,请毋发,且曰:“往岁所入,约四百六十四万缗,所出之钱不及二万,非痛加撙节,则封桩自此无储。遂定议犒军岁以四十万缗为额,由是费用有节。又言:“唐制使谏官随宰相入阁,今谏官月一对耳,乞许同宰执宣引,庶得从容论奏。”上称善,除礼部侍郎。
上久不过重华宫,思疏十上,言多痛切。会上召嘉王,思言:“寿皇欲见陛下,亦犹陛下之于嘉王也。”上为动容。时李皇后浸预政,思进讲姜氏会齐侯于泺,因奏:“人主治国必自齐家始,家之不能齐者,不能防其渐也。始于亵狎,终于恣横,卒至于阴阳易位,内外无别,甚则离间父子。汉之吕氏,唐之武、韦,几至乱亡,不但鲁庄公也。”上悚然。赵汝愚同侍经筵,退语人曰:“谠直如此,吾党不逮也。”
兼权吏部侍郎,出知绍兴府。宁宗即位,改婺州,未上,提举太平兴国宫,召除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御史姚愈劾思,出知太平州,历知泉州,建宁府,皆以言者论去。久之,召还,试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侂胄先以书致殷勤,曰:“国事如此,一世人望,岂宜专以洁己为贤哉?”思报曰:“但恐方拙,不能徇时好耳。”
时赴召者,未引对先谒侂胄,或劝用近例,思曰:“私门不可登,矧未见君乎?”逮入见,首论言路不通:“自吕祖俭谪徙而朝士不敢输忠,自吕祖泰编窜而布衣不敢极说。胶庠之士欲有吐露,恐之以去籍,谕之以呈藁,谁肯披肝沥胆,触冒威尊?近者北伐之举,仅有一二人言其不可,如使未举之前,相继力争之,更加详审,不致轻动。”又言:“苏师旦赃以巨万计,胡不黥戮以谢三军?皇甫斌丧师襄汉,李爽败绩淮甸,秦世辅溃散蜀道,皆罪大罚轻。”又言:“士大夫寡廉鲜耻,列拜于势要之门,甚者匍匐门窦,称门生不足,称恩坐、恩主甚至于恩父者,谀文丰赂,又在所不论也。”侂胄闻之大怒。
思既退,谓侂胄曰:“公明有余而聪不足:堂中剖决如流,此明有余;为苏师旦蒙蔽,此聪不足也。周筠与师旦并为奸利,师旦已败,筠尚在,人言平章骑虎不下之势,此李林甫、杨国忠晚节也。”侂胄悚然曰:“闻所未闻。”
司谏毛宪劾思,予祠。侂胄殛,复召,首对,乞用淳熙例,令太子开议事堂,闲习机政。又言:“侂胄擅命,凡事取内批特旨,当以为戒。”
除权兵部尚书兼侍读。求对,言:“大权方归,所当防微,一有干预端倪,必且仍蹈覆辙。厥今有更化之名,无更化之实。今侂胄既诛,而国人之言犹有未靖者,盖以枢臣犹兼宫宾,不时宣召,宰执当同班同对,枢臣亦当远权,以息外议。”枢臣,谓史弥远也。金人求侂胄函首,命廷臣集议,思谓有伤国体。徙礼部尚书。
史弥远拟除两从官,参政钱象祖不与闻。思言:“奏拟除目,宰执当同进,比专听侂胄,权有所偏,覆辙可鉴。”既而史弥远上章自辨,思求去,上留之。思乞对,言:“前日论枢臣独班,恐蹈往辙,宗社堪再坏耶?宜亲擢台谏,以革权臣之弊,并任宰辅,以鉴专擅之失。”弥远怀恚,思请去益力,以宝谟阁直学士知镇江府,移福州。
弥远拜右丞相,陈晦草制用“昆命元龟”语,思叹曰:“董贤为大司马,册文有‘允执厥中’一言,萧咸以为尧禅舜之文,长老见之,莫不心惧。今制词所引,此舜、禹揖逊也。天下有如萧咸者读之,得不大骇乎?”仍上省牍,请贴改麻制。诏下分析,弥远遂除晦殿中侍御史,即劾思藩臣僭论麻制,镌职而罢,自是不复起矣。
久之,除宝文阁学士,提举嵩山崇福宫。嘉定十三年卒,谥文节。
松声、涧声、山禽声、野虫声、鹤声 、琴声、棋子落声、雨滴阶声、雪洒窗声、煎茶声,皆声之至清者也。
2009年3月24日,余姚市文物普查队偕同宁波市文保所考古专家丁友甫副研究员,我市文史学者胡惠瑞先生及倪氏余姚后裔倪馥荪先生,倪氏墓地原管墓人之孙方仁忠等,对倪思墓址进行了实地调查考证,基本认定:余姚市城东经济开发区(穴湖)张岙贺溪南籁山(蒲公岭)之西麓,北纬30°03′33.8″,东经121°12′44.2″,海拔47米处为南宋礼部尚书倪思墓址。
知情人指证:
倪氏墓地管墓人方友生侄方阿明之孙方仁忠实地指证:此地为其祖辈世代看护的倪思墓地。原墓规模并不大,仅为一直径4米,前置横拦石碑的圆形土墩墓。其型制先后于1956年建造穴湖水库、1958年大办钢铁时取石被毁。现为一山坡间平地。
专家考证:
宁波市文保所丁友甫先生通过实地山体,结合古墓葬勘舆学,并查阅倪思《令还山葬》中关于简葬的意愿及相关文献,认为:此处背靠狮子山(靠山),面对梅花山(形似笔架山,为案山),左(青龙)为竹山,右(白虎)为虎头山,脚下有贺溪自北向南,远处为岙。符合风水宝地说。其简葬之风与倪思生前意愿也相符。可以基本认定,此处为倪思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