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票信用证

更新时间:2023-04-30 11:25

光票信用证是凭光票付款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不要求汇票附任何货运单据。光票信用证可使用在贸易结算和非贸易结算两方面。①贸易结算。光票信用证可使受益人在装运货物以前先开具汇票收据,这种信用证在性质上属于一种预支信用证。另外还有一种信用证称红条款信用证,由开证银行授权通知行凭受益人开立的光票先行垫付一部分货款 (有时可能是信用证的金额),然后于货物出运后凭货运单据交垫款的通知行议付,向开征行收回全部货款后扣还垫款和利息。之所以称为红条款信用证,是因为该授权垫款条款最早都打成红色,但现在大多以黑色打字代替。这个条款是开证行应申请人特别要求加注的,其措词视要求内容而定,垫款行应根据规定执行。如垫款后受益人未能按信用证规定如期装运并提交有关货运单据以归还货款,垫款行有权要求开证行偿还垫款本息。同样,开证行也有向信用证申请人追索的权利。②非贸易结算如旅行信用证,也是一种光票信用证。施行信用证用于旅行者支付旅费杂费,它的特点是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同是旅行者本人。该证由旅行者亲自携带出国,可以在任何外国银行柜台上当面鉴发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 (光票),由此提取款项。

简介

光票信用证(Clean Letter of Credit)是不附单据、受益人可以凭开立收据或汇票分批或一次在通知行领取款项的信用证。

在贸易中它可以起到预先支取货款的作用,信用证中常见类似文句:Payment in advance against clean draft is allowed.

贸易结算中的预支信用证非贸易结算中的旅行信用证都属光票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是信用证的一种类型。受益人在请求议付或者付款时,无需提交货运单据,而只需提交汇票或发票。但是信用证都是银行凭一定的条件付款的承诺,光票信用证也不例外。

运用

光票信用证下的单据没有货运单据,因此对进口商的风险比较大,无法通过各种单据对货物的交付、质量、数量等予以控制。进口商得依赖出口商的信用,否则会出现货款两空的境地。开证行也无法利用货运单据来防范风险,只能基于进口商的信用或进口商提供的其他担保,因此银行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

对于出口商而言,光票信用证下的开证行仍然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且无须提供货运单据,因此应当是有利的。因为信用证下提交的单据越少,出现单证不符的可能性也就越少。并且,相对应于买卖当事人的风险分配而言,进口商风险越大,作为相对人的出口商就风险越小。因此,光票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比较少,多用于支付货物从属费用、尾款、样品费等,以及其他非贸易性费用的支付。

由于光票信用证运用较少,出口商得从交易背景、客户信用等方面注意,不要出现信用证欺诈或者诈骗的情形。客户主动开立对其风险大的信用证,还是了解客户开立如此信用证的原因为妥,因为常理而言,商人不会愿意无缘故地自己承担更大的风险。

除此之外,出口商得按照控制信用证风险的一般做法行事。如确保开证行是信誉良好的银行、信用证中没有软条款、信用证的规定与买卖合同一致、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可以实现等等。总体而言,在正常情形下,对出口商而言,光票信用证的风险小于跟单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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