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12:25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由中国政府于1998年决定设立,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组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中心市场设在北京,在22个棉花主产区和主销区设立常年交易工作站,作为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的分支机构。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主要功能是组织交易、发现价格、规避风险和传递信息,为棉花交易双方提供交易结算、实物交收、质量检验、储运、信息、咨询和人才培训等服务。
1999年10月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开始试运行,1999年12月以来,交易市场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通过竞卖交易方式累计采购和抛售国家政策性棉花近1000万吨,成交金额1000多亿元。国家政策性棉花通过交易市场公开抛售,开创了我国储备物资由计划分配转向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先河。
在组织做好国家政策性棉花交易的基础上,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商品棉的规范交易,于2002年12月推出了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并提供资金、物流配送、信息等配套服务。截至2010年3月,累计成交1800多万吨,办理棉花入库、出库400多万吨,涉及指定交割仓库、监管仓库117家。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以交易规范、交割方便、质量和履约有保证、资金安全、能够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等特点受到国内涉棉企业的密切关注和积极参与,也受到国际棉花界的高度评价,其成交价格已成为反映中国棉花供求和现货价格走势的“晴雨表”,并且对国际棉花价格产生着重大影响。与此同时,为帮助交易商解决资金问题,交易市场通过仓单质押的方式为广大交易商提供融资服务,截至2010年3月,累计向交易商提供资金支持近80亿元。
目前,交易市场在与国内大型仓储、公路运输、铁路运输等企业开展广泛合作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全国的棉花物流配送体系,逐步实现统一品牌、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业务操作规程。一个以现代物流为基础、电子商务为手段的覆盖全国的棉花交易网络和交易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交易市场将在继续完成国家政策性棉花交易的同时,以推进商品棉规范交易为中心,不断加强资金管理、仓库管理和风险管理,将交易市场逐步建成中国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棉花交易中心、信息传播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在此基础上,通过积极吸引国外棉商成为交易商,逐步构建一个国际性的棉花现货交易服务平台,进一步提交易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为引导我国棉花生产、流通和消费做出更大贡献。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实行会员制和交易商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棉花经营企业、纺织企业、棉花进出口企业以及其他具有棉花相关业务背景的企业,均可申请成为交易市场交易商。截至2010年3月,交易市场交易商逾2200家。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新疆办事处是交易市场为积极支持新疆棉花产业发展、推进现代棉花交易方式而在新疆设立的办事机构。办事处主要职能业务是:统一管理、协调交易市场在新疆(包括自治区和兵团)的棉花业务;协助交易市场有关部门做好在新疆的业务策划宣传、开发交易商、仓单质押业务、监管仓库管理等;负责新疆地区涉棉企业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及网上超市交易业务指导;与有关部门统一协调交易市场新疆棉运输计划。
新疆棉电子撮合交易和网上超市业务——帮助交易商实现预期利润和规避市场风险。
为帮助交易商解决购棉、卖棉及规避风险等问题,交易市场充分发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信息技术优势,推出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商品棉网上超市交易和商品棉协商交易。为方便新疆区内交易商更多了解电子撮合交易、网上超市交易等业务,交易市场新疆办事处针对企业进行有关业务培训,并接受企业委托量身定做销售方案,帮助企业实现预期利润和规避市场风险。
农发行贷款棉花第三方监管业务——交易市场受贷款农发行委托开展贷款棉花第三方监管业务,利用交易市场物流体系的近百家监管交割仓库,帮助新疆棉花有序移库,接受新疆贷款农发行委托做好异地监管,实现新疆棉销售前移,增强新疆棉的竞争能力。
协调新疆棉运输——交易商存放在新疆区内参加交易市场交易交割业务的棉花、农发行委托监管的棉花以及需要提供资金服务的棉花,交易市场新疆办事处均可协调解决出疆铁路运输问题。交易商向新疆办事处业务申报并将棉花运送至交易市场在新疆设立的监管仓库生成仓单后,由交易市场新疆办事处牵头与新疆有关单位衔接运输问题。 新疆棉资金服务——为帮助交易商解决在新疆购棉资金困难及在新疆购棉后的资金周转问题,交易市场与有关银行合作推出资金服务业务,即新疆区内仓单质押业务和买方质押业务。
新疆区内仓单质押业务是指交易商以其自身所有的、存放于交易市场新疆监管仓库的商品棉所生成的《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商品棉仓单》(以下简称《仓单》),通过交易市场将该《仓单》质押给合作银行,获得特定资金的使用权。
买方仓单质押业务是指买方交易商将通过交易市场购买或协议转让购买的商品棉,以协议形式转让给交易市场,交易市场将这部分商品棉质押给银行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资金,从而帮助买方交易商结清应付卖方的全部货款。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运城办事处是交易市场为积极支持晋、陕、甘西北片区棉花产业发展、推进现代棉花交易方式而在山西运城设立的办事机构。办事处主要职能业务是:统一管理、协调交易市场在晋、陕、甘西北片区及周边地区的棉花业务,为交易商就近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交易市场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区域内的业务策划宣传、开发交易商、仓单质押业务、交割(监管)仓库管理等;负责服务区域内涉棉企业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及网上超市交易业务指导。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天津分市场——2005年1月18日,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天津分市场在保税区成立。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天津分市场是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与天津棉花交易市场共同合作,利用保税区的区位、政策和功能优势,将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的交易模式与天津棉花交易市场对进口棉通关、商检、换汇、现货销售的服务模式有机结合,实现优势互补,将进一步扩大天津棉花交易市场的进口棉代理业务规模,对加快本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建设国际物流中心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002年,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推出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和仓单质押业务。
2004年,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授权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市场为公检棉花进入监管仓库的统一监管和组织实施单位。
2005年,成立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新疆办事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开展农发行贷款棉花委托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市场实施第三方规范监管的试点。
2006年,中国纤维检验局印发《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交易商品棉公证检验实施办法》(中纤局棉发[2006]77号),标志着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交易的商品棉质量和重量检验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2007年,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承办中国棉花协会棉花仓储分会。
2008年,为应对金融危机,国家有关部门决定,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收储棉花272万吨;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推出棉花网上超市;
财政部及财政部驻新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授权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协助组织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申报工作。
2009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发文(农发银发[2009]252号),全面推广农发行贷款棉花委托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实施第三方规范监管业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决定,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抛售储备棉210万吨。
2010年,为稳定国内棉花市场,平衡供需关系,国家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抛售储备棉100万吨。中国纤维检验局印发《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交易棉公证检验实施办法》,原《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交易商品棉公证检验实施办法》(中纤局棉发〔2006〕77号)同时废止,进一步规范了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交易的商品棉质量和重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