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09:36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气象工作现代化的推进,与气象事业相关联的法律主体、用户群体、产品及服务供应商越来越多元化,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体系日益显露其弊端,亟需技术法规即标准的制定和完善。他强调,成立专门化的国家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委员会,凸显了制定统一标准的重要性,同时意味着与此相关的工作任务量要加大,发展速度要加快。
2013年4月27日,中国气象局召开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委会及分标委会成立大会暨全体委员会议。会议标志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委会正式成立。会上对委员会工作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标准体系框架,第一届委员会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与商定。
2012年年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正式批准成立“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6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委会下设两个分技术委员会,即“大气成分观测预报预警分技术委员会”与“风能太阳能气候资源分技术委员会”。这标志着气象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已基本形成,我国气象标准化工作将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会上,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委会副主任委员王志强首先宣读了国标委的批复文件。沈晓农主任委员随后代表标委会致辞。他认为,气象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是气象工作的内在要求。
之后,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委会、大气成分观测预报预警分技术委员会、风能太阳能气候资源分技术委员会各自举行了分会,讨论各专业领域的工作事项。
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6个标准化技术委员是继2008和2010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先后批复成立气象防灾减灾、基本信息、卫星气象与空间天气以及仪器与观测方法等4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后,再次批复成立的气象领域的标委会。这些标委会的获准成立对于加快我国气象标准化工作步伐,进一步提高气象标准化对气象事业科学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