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

更新时间:2024-10-25 09:22

普通高等学校在中国是指由国家部委、省级人民政府(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或联合主管的实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

教育类型

普通教育是指国民教育系列;分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普通基础教育分为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其中包括对残疾儿童、少年、青年的特殊教育和非常生的工读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专业教育、职校教育、技工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学校的高等职业教育也属于普通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可分为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

普通高等教育是与成人高等学校职工大学、电大、夜校等形式相对而言的,本专科教育阶段中指主要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入学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学历教育、研究生教育阶段中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招收的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研究生的学历教育。

军事院校一般地讲属于普通高等教育;科研院所的研究生教育亦属于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性质

普通高校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以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分为研究生层次本科层次专科层次

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包含普通本科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名称为“××大学”或“××学院”,如武汉大学武汉学院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等,独立学院名称为举办学校校名加独立学院院名,名称为“××大学(学院)××学院”,如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等。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名称为“××职业技术大学”或“××职业大学”,如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南昌职业大学河南科技职业大学等。

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包含高职(专科)学校。

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名称为“××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如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山东职业学院等。

普通高等教育单位按照主管部门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党政群系统(含国家部委署办、省级人民政府及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高校、军事系统院校和具备研究生招生教育资格的科研院所等3大类。

高校数量

截至2024年6月2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117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868所,含本科学校1308所、高职(专科)学校1560所;成人高等学校249所。

公立高校

公立高校是指以国家政府或地方政府资助创立维持的高等院校,公立高校区别于以民间资本民办高校。在世界上的一些国家或地区,公立高校可被选为国家重要的研究型高校;在海外著名的公立高校有美国的加州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和英国的伦敦大学等。

民办高校

民办高校指的是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其办学层次分专科和本科。民办高校的学费是公立高校的三到四倍。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教育机构作为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补充。但有些时候民办高校文凭含金量往往会低于公立高校,社会普遍认可度相对公立高校来说较低。(注:民办高校一般由院校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教育厅或教委主管,公立高校则由院校所在省、市、自治区级政府主管。)

重点高校

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简称“双一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学科,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亦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的国家战略,有利于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加快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水平,使之成为知识发现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先进思想和优秀文化的重要源泉、培养各类高素质优秀人才的重要基地,在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到2020年,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

到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高。到21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资料来源: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资料来源: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是为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促进中国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并切实提升中西部高校办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中西部一批本科高校的实力得到较大提升,计划重点支持建设中西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地方高校的发展建设。该“工程”分两期(第一期为100所高校),从2012年开始,由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组织实施重点扶持一批有特色有实力的省部共建大学或省属重点大学,是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下表为第一期100所和第二期部分高校名单)

专科高校

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项目认定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8号)》有关要求和各地和有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函报推荐名单,通过《教育部关于公布项目认定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10号)》认定的200所高等职业院校

查询学籍

2009年12月4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09级秋季入学本专科、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已基本完成,即日起可在教育部指定网站向学生提供学籍电子注册结果查询,教育部查询网站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教育部负责人指出,普通高等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教育行政部门为加强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监督,保障高等教育改革健康发展采取的重要措施,是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切实维护广大学生正当权益的重要手段。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新生,要及时上网查询确认本人学籍,经学信网能够查询到学籍信息的,表明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籍;学信网不能查询到学籍信息的,则表明未取得国家认可的学籍,应尽快联系所在学校和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弄清事实,妥善解决。否则,毕业时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也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国民教育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为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和调剂指定网站)中可以查询到。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育阶段)、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阶段)。

学费改革

2014年,多个省市区陆续发布普通高校学费上调信息,部分省份平均涨幅高达50%。教育厅就明确要求高校在调整收费标准后,必须将增收的学费按规定比例,足额、及时提取,全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继续做好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绿色通道”等帮扶工作。继媒体连续聚焦宁夏江苏等省份高校学费上涨后,2014年8月21日,教育部正式做出回应,称当前高校收费水平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

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4年8月,调整高校收费标准的省份不到1/3,已有天津、江苏、宁夏等9省份调整,另有浙江、广东、山西等6省份正在启动调整收费标准程序。各省不同专业的涨幅不同,多在20%至35%之间,但宁夏文史、理工、医学类涨幅均超50%,医学类更是增长了76%。

专业目录

2023年4月4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根据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结果,确定了同意设置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并在工学门类下增设交叉工程专业类。同时,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基础上,增补了近年来批准增设、列入目录的新专业,形成了最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增备案专业1641个、审批专业176个(含150个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21种、26个目录外新专业),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点62个。本科专业目录共包含93个专业类、792种专业。

统计数据

2023年3月23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202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9.6%,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全国共有高等学校3013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239所(含独立学院164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32所;高职(专科)学校1489所;另有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234所。

截至2023年6月15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072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820所,含本科院校1275所、高职(专科)院校1545所;成人高等学校252所。本名单未包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

2023年7月5日,教育部网站发布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高等学校3013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239所(含独立学院164所),比上年增加1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32所;高职(专科)学校1489所,比上年增加3所;成人高等学校253所,比上年减少3所。另有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234所。

2024年3月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全国共有高等学校3074所,比上年增加61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242所(含独立学院164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33所;高职(专科)学校1547所;成人高等学校252所。另有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233所。

截至2024年6月2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117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868所,含本科学校1308所、高职(专科)学校1560所;成人高等学校249所。本名单未包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

2024年10月,教育部发布《202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普通本科学校1242所(含独立学院164所),比上年增加3所;普通本科学校校均规模17194人,普通本科招生478.16万人。普通本科学校专任教师134.55万人,普通本科学校生师比1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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