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

更新时间:2024-01-04 19:48

公共价值以公共理性为主观条件,也意味着公共价值是公共理性运行的结果。而公共理性的运行实质上是众多主体展开公共推理或公共辩谈的过程,因此,公共理性的运思必然有一个容纳和承载的空间。这个空间即阿伦特、哈贝马斯等人所谓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

定义

所谓公共领域,哈贝马斯意指的是一种介于市民社会中日常生活的私人利益与国家权利领域之间的机构空间和时间,其中个体公民聚集在一起,共同讨论他们所关注的公共事务,形成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一致意见,并组织对抗武断的、压迫性的国家与公共权力形式,从而维护总体利益和公共福祉。通俗地说,就是指“政治权力之外,作为民主政治基本条件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

行政学和政治学中的公共领域是指那些与市民社会相对应的社会生活内容,是围绕着公共部门的核心而展开的公共生活形态。它的特点是非交换性。

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公共领域》中,哈贝马斯把公共领域定义为“一种用于交流讯息和观点的网络”,这可能会使他们形成一种公共判断。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他对资产阶级(Bourgeois)公共领域的上升和衰落进行了历史学和社会学的阐述。德语术语Offentlichkeit(公共领域)包含了多种意义,它意味着一种空间概念,社会场所或区域,在这里意义被关联、分布和协商,以及这种集结的过程和整体,“公共”。(Negt and Kluge 1993)

“公共领域意指特定的机构、中介、实践;然而,它也是一种一般的社会经验范围,其中所有实际上或表面上对所有的社会成员相关的事情形成一个整体。在某种意义上来理解,公共领域一方面是为一些专业人士(如政客、编辑、组织官员)提供的一个场所(matter),但是,另一方面,它也是一种涉及到每一个人,仅仅在人的思想中和他们的意识范围内才能理解的东西。”(Negt and Kluge,1993)

哈贝马斯(1989)所表达的公共领域的概念从18世纪的英国就已经真正存在。那时伦敦社会中的咖啡店变成了艺术和文学批评的中心,逐渐的伸入到经济的或者政治的如对事件的批评。在法国的沙龙,如哈贝马斯所说,“观点从经济依赖的束缚中解脱”。任何一件新的作品,或者一本书或者一件音乐作品都必须在这里得到它的肯定(legitimacy)。它不仅仅是一个自我展现的论坛,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个公开讨论一个观点和公共讨论议程的平台。

衍变历史

“公共领域”一词并非哈氏所创。在他之前,德语世界的众多学者如熊彼特(Schumpeter,1918)和布鲁纳(Brunner,1943)都研究过同一主题。在英语世界,德裔犹太女学者阿伦特(Aerndt,1958)[6]和更早的杜威(Dewey,1923)也分别从公共哲学的角度探讨过相关问题。以哈氏、杜威和阿伦特为例,这一概念的指涉不尽相同;在哈氏和杜威那里,大众传媒的功能和问题群显然居于中心地位,而对于阿伦特则不然(Dahlgren,1995:7)。就哈氏而言,其核心概念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bourgeois public sphere”)。哈氏在1962年出版了《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下简称《公共领域》)后,除了1964为一套百科全书写的一个词条、为他那本名著1990年德文新版写的序言以及1998年给一位中国学者的回函外,哈氏已经很少再涉及这一主题了,因为如他所说,“我这些年来已另有关怀”(哈贝马斯,1999a:i)。

此概念是由20世纪50年代德国女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最早提出的,但由德国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在20世纪60年代通过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进行了充分阐释,并产生了广泛影响。他的公共领域的定义是:“首先可以理解为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但私人随即就要求这一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反对公共权力机关本身,以便就基本已经属于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一般交换规则等问题同公共权力机关展开讨论。”

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断言,‘Dasein'(存在)必须在公共领域的行为和它的私人性的、可信任的行为之间达到平衡,但是他基本相信在公共领域中协议是必须真正存在的。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 对海德格尔的断言表示质疑,她认为实际上真正的和可信的自我是在公共领域中的自我。

弗朗兹·法农(Frantz Fanon)讨论了一个人在公共领域的身份和私人领域的身份可能会变得不协调,从而导致他所称的双重意识(dual consciousness)的结果。他的例子涉及到殖民主义,殖民地的国民被迫在公众场合接受一种外来文化,但是在私下他们仍然以他们自己的文化来保持自己的身份。

在当代思潮中,受到后现代主义兴起的影响,公共领域的问题已经变成了一个关于在公共领域中支配力量(hegemonic forces)规定哪些可以谈论哪些不被允许,同时规定作为一个人身份的一部分哪些可以阐明哪些不能阐明的问题。比如,heteronormativity的概念是被用来描述处于基本的男女性别之外的那些人,这些性别不同于双性恋的人无法适当地要求他们的身份,从而引起他们的公共自我和私人自我的分裂。劳伦·贝兰特(Lauren Berlant)已经研究了很多并主张,所有的性别身份或者性身份脱离私人领域,事实上就不存在关于性别/性或者性特征的公共谈论,她认为,在那里,这种谈论是无用和无力的。

关于公共领域概念的重要的当代思想家包括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阿尔都塞(Louis Althusser), 和塞奇威克(Eve Sedgwick)。

类型

一、古希腊时期的公共领域:这是公共领域的雏形,因为它尚未形成一定的约束力

二、代表型的公共领域:这是封建社会时期的一种特权标志。这一时期的文化机制有神圣的节日和教会,彰显着封建统治者动荡特权。

三、市民型公共领域:即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标志着现代社会的出现,现代性的萌芽和发展。

代表型公共领域与市民型公共领域有着几点不同:

(1)在公私问题上,代表型公共领域中,公就是私;市民型则公私分明。

(2)在话语形式上,代表型只能听从君主;市民型允许大家讨论。独断性的话语形式让位于平等对话。

(3)文化机制上,市民型的公共领域创造了文学公共领域。文学公共领域的机制有沙龙、咖啡馆、文学团体等等。文学作为中介,一方面挑起了私人领域,一方面连接着公众。这即是“审美中介论”。

著作

在《公共领域》中,哈氏写道(哈贝马斯,1999a:32):

资产阶级公共领域首先可以理解为一个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但私人随即就要求这一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反对公共权力机关自身,以便就基本上已经属于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一般交换规则等问题同公共权力机关展开讨论。这种政治讨论手段,即公开批判,的确是史无前例,前所未有。

哈氏认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早期机制起源于从宫廷中分离出来的贵族社会,即他所谓的以王室、宫廷的以一整套关于“高贵”行为的繁文缛节为特征的“代表型公共领域”(“representative public sphere”)(哈贝马斯,1999a:7、48)。

哈氏解释说,国家和市场经济关系的扩张而出现的社会的分离是一条基本路线,公共领域一直是私人领域的一部分,但它有别于私人领域,而只限于与公共权力机关(即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有关的事务,而政治公共领域以公众舆论为媒介对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加以调节(哈贝马斯,1999a:35、70)。在这种公共领域所开展的政治批评中,一个介于贵族社会和市民阶级知识分子之间的“有教养的中间阶层”开始形成(哈贝马斯,1999a:37)。公共领域承担了市民社会重商主义乃至专制主义控制之下获得政治解放的语境当中的一切政治功能,它用公共性原则来反对,使私人物主的旨趣与个体自由的旨趣完全一致起来,因而很容易将马克思所说的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统一起来。“成熟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永远都是建立在组织公众和私人所具有的双重角色,即作为物主和私人的虚构统一性基础之上”(哈贝马斯,1999a:59~60)。在这种公共领域中,手抄的和印刷的杂志成了公众的批判工具,而首先在英国兴起、继而到1750年前后在整个欧洲触目可见的“道德周刊”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哈贝马斯,1999a:46~48)。哈氏将报刊称为“公共领域最典型的机制”(哈贝马斯,1999a:210)。

哈氏指出,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首先是在18世纪初的英国出现的。17世纪末,新闻检查制度的废除标志着公共领域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使得理性批判精神有可能进入报刊,并使报刊变成一种工具,从而把政治决策提交给新的公众论坛”(哈贝马斯,1999a:68~69)。哈氏最为推崇的报刊是18世纪初3位英国作家办的融新闻、随感、学术、娱乐等内容为一炉的杂志:笛福(DanielDefoe,1660~1731)的《评论》(Review),斯蒂尔(Sir Richard Steele,1672~1729)、艾迪生(JosephAddison,1672~1719)的《闲谈者》(Tatler)和《旁观者》(Spectator),尤其是后二者。[7]这种报刊和咖啡馆、沙龙等聚会场所构成了在政治上抗衡宫廷文化的文学公共领域(literary public sphere),文学公共领域又衍生出政治公共领域(political public sphere)(哈贝马斯,1999a:34~35)。

基本轮廓

哈氏以下列结构图来表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基本轮廓(哈贝马斯,1999a:35):

由于哈氏知识体系宏大,公共领域理论所涉及的范畴众多,因此学界虽然对之兴趣浓厚,却了存在一些难解之处。为此,哈氏在1964年更加规范地给出了公共领域的定义(Habermas,1997:116):

所谓公共领域,我们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能够在其中形成。向所有公民开放这一点得到了保障。在每一次私人聚会、形成公共团体的谈话中都有一部分公共领域生成。然后,他们既不像商人和专业人士那样处理私人事务,也不像某个合法的社会阶层的成员那样服从国家官僚机构的法律限制。当公民们以不受限制的方式进行协商时,他们作为一个公共团体行事——也就是说,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事务有聚会、结社的自由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在一个大型公共团体中,这种交流需要特殊的手段来传递信息并影响信息接受者。今天,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就是公共领域的媒介。当公共讨论涉及与国务活动相关的对象时,我们称之为政治的公共领域,以相对于文学的公共领域。

基本特征

1998年8月,哈氏在回答一位中国学者所提出的问题时这样概括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基本特征:

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是一种特殊的历史形态,它尽管与其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城市中的前身具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它最先是在17、18世纪的英格兰和法国出现的,随后与现代民族国家一起传遍19世纪的欧洲和美国。其最突出的特征,是在阅读日报或周刊、月刊评论的私人当中,形成一个松散但开放和弹性的交往网络。通过私人社团和常常是学术协会、阅读小组、共济会、宗教社团这种机构的核心,他们自发聚集在一起。剧院、博物馆、音乐厅,以及咖啡馆、茶室、沙龙等等对娱乐和对话提供了一种公共空间。这些早期的公共逐渐沿着社会的维度延伸,并且在话题方面也越来越广泛:聚焦点由艺术和文学转到了政治。

前提

普遍的接近性

公共议题

体制化的空间和法律保障

展开公共辩论的空间

理性的,非支配性的辩论

实行

资本主义的发展伴随其权力制度形式的改变,已经为这种新型的公共领域铺平了道路。随着市民社会和现代政府的出现,私营化经济关系在公共领域之下也跟随而来。私人领域包括公共经济关系和私人的私密关系,在这两者的协商下出现了一个新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The private realm comprised both the public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he private intimate relations and to negotiate between these two there emerged a new bourgeois public sphere.)。它包括了一个由个体组成的群体,他们会通过建设性的批评来辩论、讨论和争论这一市民社会。

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出现受到18世纪自由主义民主政治的特别支持,它有利于这个新的政治阶级建立一种制度网络如出版社、报纸和论坛,以及民主的新闻媒体这个有力的工具。由于它接触多种资源,包括经济和社会的,所以公共领域的主要特征是它与教会权力的和政府权力的分离。

在相关文章中,哈贝马斯认为,这种理性的和普世政治的、从经济和政府脱离出来的领域,已经被最初形成它的同一力量破坏掉了。(As Habermas argues, in due course, this sphere of rational and universalistic politics, free from both the economy and the State, was destroyed by the same forces that initially established it.)资本主义经济的增长导致财富的不公平分配,贫富分化加剧,这造成了公共领域准入的限制以及为了现代资本主义力量在竞争经济中的运行和繁荣而不可避免的对公共领域的政治控制。

广告业和公共关系学的崛起已经让公共领域对政府为了市场力量(单个经济活动者或经济活动者的小集团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能力)而控制公共讯息(所有市场参与者都能够自由获得的讯息)至关重要。(The rise of advertising and public relations has made it vital for the government to control public information in the interest of the market forces.)如Garnham(1990)所说,“被公共领域概念的创造而打开的在市民社会和政府之间的空间已经被紧紧关闭了。”

在一些机构如媒体的帮助下形成的公众意见可以公然影响法庭、选举等等。当他确定这是一种解放人类的批评性工具时,哈贝马斯所关心的是确保“未失真的沟通(undistorted communication)”。他说,理想的公众演讲情形有四个有效性要求:理解、事实、适当和诚实,他宣称这四点相互联系并被证明。

在理想的情形中,上面的要求可以被理性地讨论并自愿达成协议,但事实上各种不同的权力关系和资源分配禁止了他们并导致“失真的沟通(distorted communication)”。Garnham(1990)进一步讨论为了在整体上(holistic sense)保持公共领域,我们需要重估公共讯息沟通的模式和理性地运用。

在这种情境下,它涉及到了Hartley(1982),他鉴别出谈话要受到两种力量的支配,例如语言系统和知识背景(discourse),“我们接受的讯息作为一种非个人的社会机构的前在知识背景,那也是一种产业。(news comes to us as the pre-existing discourse of an impersonal social institution which is also an industry)”因此哈贝马斯说:“公众从政治和文化争论的参与者转变成媒体图像和讯息的消费者”(as quoted in pg26,Hoynes,1994)。在现代民主中的选举过程变成另一种方式,假冒的公共领域充当了先锋,公众的声音仅仅用来适应强大的政治议程而不再为了建设性的民主。

但是正如汤普森(Thompson,1995)所说,真正的公共领域只存在于哈贝马斯的理想主义中。甚至在18世纪,公共领域也更多用在显示权力而真正的决议是看不到的。现代世界随着媒体的出现,公共领域已经拓展到了如此大的范围,以至于远离事件发生地的人们同样可以得到事件和行为的讯息。

大众传播的现代方法通过他们的跨国媒介,已经把公共领域的范围扩展到了国际舞台。现代媒体企业BBCCNN,发布的讯息从最特别的地方文化到跨越国家边界的全球政治舞台。存在五十年的时事杂志栏目,BBC《广角镜》节目,证明了公众不必仅仅视为消费者。

但是在现代民主政府在坚持公共领域的真正精神中所扮演的这些角色受到了质疑,因其背后有明显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吉劳埃(Kilroy)表现了公共领域(The Kilroy epitimises perfectly the public sphere)。依照Danlgren的观点,当媒体使用认知和情感基础的沟通时,情感沟通用在传播大众文化和电视时更为有效。Hartley相信,媒体是公共的,是一种有效的公共领域。但是现代的媒体因为受到宣传的干涉(propagandist interventions)也成为另一种意识形态的工具,要恢复媒体在经济和文化意义上的自治,就要确保理性而非权力的运作的民主程序重现于政治和文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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