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察

更新时间:2021-12-08 17:57

唐、宋时置监察御史,分察六部、六事,号六察官。

典源

《新唐书》卷四十八〈百官志三·御史台〉~239~

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寮,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皆莅焉;知朝堂左右厢及百司纲目。凡十道巡按,以判官二人为佐,务繁则有支使。其一,察官人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迹,应时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

释义

唐制,监察御史分察百官,共有六个方面。又唐以监察御史分察尚书省六部,号六察官。宋制也以监察御史分察六曹及百司之事。监察御史的代称。

示例

《宋史·职官志四》:“监察御史六人,掌分察六曹及百司之事,纠其谬误,大事则奏劾,小事则举正……凡六察之事,稽其多寡当否,岁终条具殿最,以诏黜陟。”

朱熹《与李诚父书》:“兹闻荣被亲擢,进居六察之联,深以为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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