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更新时间:2023-07-07 23:18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4年5月15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代表共2973人。赵紫阳总理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国务院决定,要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和开放一些沿海港口城市。这是一个重大决策。报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国家统一政策的指导下,积极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特别是在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方面放得更开一些,步子迈得更大一些,并指出新的一年的中心任务将着重抓好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两件大事。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4年5月15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关于1983年国家决算和1984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1983年国家决算和1984年国家预算,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改草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关于成立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的议案的说明,审议国务院关于成立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的议案。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关于1983年国家决算和1984年国家预算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海南行政区建置的决定。

会议补选马万祺为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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