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政公署

更新时间:2024-08-09 18:02

兴安盟行政公署(简称兴安盟行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兴安盟实施行政管理。1948年11月21日兴安盟政府成立;1949年12月改称兴安盟人民政府;1953年4月,兴安盟与呼纳盟合并为呼伦贝尔盟;1954年4月30日,兴安盟人民政府正式撤销;1980年7月26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兴安盟建制;1980年10月1日,兴安盟行政公署正式成立。行署机关驻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

历史沿革

建制

民国37年(公元1948年)11月15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决定成立兴安盟政府。11月21日,兴安盟政府在乌兰浩特成立,隶属于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为一级政权机构。

1949年12月,兴安盟政府改称兴安盟人民政府。1952年,内蒙古成立东部区行政公署,驻乌兰浩特市

1953年4月,兴安盟建制撤销,原兴安盟与呼纳盟合并,改称为呼伦贝尔盟,兴安盟人民政府保留到1954年4月。1954年4月30日,兴安盟人民政府正式撤销。1969年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变更,原兴安盟的扎赉特旗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科尔沁右翼前旗突泉县划归吉林省白城地区科尔沁右翼中旗通辽划归吉林省。1979年,扎赉特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突泉县划回呼伦贝尔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仍属通辽

1980年7月26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兴安盟建制。1980年10月1日,兴安盟行政公署挂牌正式办公。兴安盟行政公署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机构设置

经过1983年和1995年两次机构改革,至1999年12月,兴安盟行政公署下设办公室、民政局、人事劳动局、机构编制办公室、民族事务局、监察局、司法局、公安局、国家安全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教育局、计划局、经济局、商贸局、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学技术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文化体育局、广播电视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土地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乡镇企业局、保密办公室、督查室、机要局、综合治理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贫困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开发办公室、区划办公室、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地震局、招商局、地方志办公室、农牧场管理局、供销合作社、手工业联社等工作部门。时辖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等2市3旗1县。

组织机构

行署组成部门

垂直双管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

行署下辖县级单位

现任领导

兴安盟盟委副书记,兴安盟行政公署盟长(提名):于吉顺

兴安盟行政公署副盟长:姜天虎禹丽芸屈振年曹凯宏何伟利梁彦君、秦化真、孙书涛、陈宏波、张永强、黄涛

兴安盟行政公署二级巡视员:孙德敏

兴安盟行政公署副厅级干部:张冰宇

兴安盟行政公署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春友

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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