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7 11:48
农产品现货是农产品电子化的重要途径之一,而农产品的电子化扩大了农产品市场,加快农产品流通,有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得到国家和政府的大力支持。
农产品现货特指专业从事电子买卖交易套保的大宗类商品批发市场,又被称为现货市场,是由市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批准设立,并由商务部发改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具备生产资料大宗货物的战略储备、调节物价、组织生产和套期保值四大基本功能。以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为标志,现货市场在国内的运作已日臻完善。而基于实物商品为交易标的物的电子仓单交易以其便捷高效的特点,正日益成为广大投资者的热土。
现货相对股票的优势:
保证金交易,以小博大。投资者只需要20%的资金就可以交易相当于商品总值的合约。通俗的说就是你用20块钱买了100块钱的商品期权(现货合约),只要商品价格上涨或下跌1%(每天商品价格波动幅度大概5%-8%左右),相对于你的本金来说就是盈利5%。
优势介绍:
1. 双向操作,双向获利。既可做多获利(行情看涨时低位买进开仓,高位卖出平仓),又可做空获利(行情看跌时高位卖出开仓,低位买入平仓)。因此,只要做对方向,无论价格涨跌均可赚钱。
2. T+0交易,可随时买卖。当天可多次进出、资金周转快,既可降低风险,又可增加获利机会。特别适合短线高手
3. 以小博大,入市门槛低。实行20%的保证金交易,资金的杠杆效应可放大五倍。每批只需现价的20%元,几十及上百元不等,交易数量不限,持仓无限制。无论资金大小,均可参与。
4. 交易成本低。交易成本只有手续费,无印花税、过户费、税金等。
5. 风险小、可控性强、收入稳定。投资者可通过双向开仓锁定风险,发现投资失误,可立即平仓止损,即时控制爆仓风险;同时止损后反向操作还可获利,不会像股票市场那样,行情下跌无计可施,只能忍受割肉或被套的痛苦。因此,规避风险的能力远高于股票、期货、黄金和外汇等投资品种。由于现货商品的特点,行情不会暴涨暴跌,有规可循,更易于把握。获利能力更强,收益更为稳定。
6. 交易方便,快捷。投资者无论身居何处,只要有互联网就能进行交易。
7. 资金安全。资金可大可小,由银行资金第三方监管,进出自由,网上出入金非常安全。
8、简单容易操作。大众化投资,简单易学,不管是对于股民还是不熟悉金融的人,都可以节约不少入门的时间。
农产品市场电子平台的开放式继黄金,石油,钻石,证券交易所之后面向国内,国际的交易交平台,就像股票期货交易,是建立在强大的电子技术的支持上,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同样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农产品电子网络交易平台的推出能更多,更长远,涉及面更广的促进农产品交易。所以农产品网络电子交易平台在金融贸易上有广阔的前景和更大的优势。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秉承公平,公开,公正迅捷服务之交易理念,为广大投资者创造平等的交易平台,使您可以足不出户,网络轻轻一点,即可完成农产品投资交易。
基于国家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地实施,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以标准合约方式进行中远期交易,同时结合招投标和现货专场交易等多种方式进行网上贸易。农产品通过国内,国际互联网直接上网报价,配对。以网上订货,电子购物的方式实现买卖双方面对面的农产品现货交易。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已完善的交易,结算体系和配套的仓储物流交割体系,为参与交易的所有投资者提供全程信誉保障,确保交易的安全,规范,为投资者提供健康的交易平台。
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开放主要是针对证券市场的衰落与不足,来解决投资市场资金流动少,投资者持币待望情绪高的情况。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的交易模式为多空双向操作模式,T+0操作机制,而且把每天最大涨跌幅限制为7%来降低投资风险。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模式完全是弥补证券市场的不足与单一,同时降低价格波动幅度,并供实物价格做为参考,资金安全采取建设银行第三方监管形式,来保障广大投资者资金安全。
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灵活,安全,健康的交易平台。
现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根据商定的支付方式与交货方式采取即时或在较短时间内进实物商品交收的一种交易方式。
(1)交收时间不同:现货交易一般是即时或在很短时间内完成,而现货电子交易的交收日期是事先规定好的。
(2)交易对象不同:现货交易的对象主要是实物商品,而现货电子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仓单。
(3)交易目的不同:现货交易的目的是让渡商品所有权;而现货电子交易的对象目的是获取差价或者是规避风险。
(4)交易场所不同:现货交易不受交易时间、地点、对象的限制,随机性强,而现货电子交易的这些条件都是固定标准的。
(5)结算方式不同:现货交易的结算方式有一次性结清、货到付款或分期付款,而现货电子交易市场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农交汇 河北农产品电子交易中心
一、公司背景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2〕58号)文件精神,在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财政厅、质检局、金融办、证监会的支持下,经省工商局核准,成立了河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联通公司合作,搭建了河北省农产品电子交易中心。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拥有覆盖全省乡村的经营网络体系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组织体系,下辖新合作集团、农资公司、盐业公司、棉花公司、土产公司等12家企业,15个专业协会。全省系统有11个市级社、152个县级社、1766个基层社、5400专业合作社、1080个农合联分会,汇集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四大流通网络的608个龙头企业,70202个终端网点,为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有形网络基础。
二、业务范围
为从事农副产品、农资农机、优良品种、农技推广、废旧物资、日用消费品经营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进行电子商务交易所需的信息发布、合同订立、质量检测、仓单融资、资金结算、仓储物流、货物交割、风险管控等全程服务。
三、交易方式
1、挂牌交易。为实施订单农业而设立。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供需双方,均可将商品的产地、品牌、质量标准、价格、供应或需求量、交货地等信息制成订单,挂在交易平台上,通过平台撮合成交,有利于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
2、招标拍卖。为大宗农产品集中买卖而设立。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或商品的生产、经销企业以及机关、部队、院校、医院、大中型企业食堂等团体性消费单位,可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所需农产品招标;农产品生产企业、仓储企业、专业合作社等,遇有农产品集中上市、库存轮换等情况,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拍卖。交易过程公开透明,有利于调剂市场供需平衡,平抑市场物价。
3、即期交易。为引领农产品价格走势而设立。交易商根据自己对某一产品行情的判断,通过先买入订立合同,后卖出转让合同;或先卖出订立合同,后买入转让合同,增加盈利或减少亏损,平抑价格剧烈波动。
4、分中心交易。为某一区域的特色产品分包经营而设立。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上下游客户资源的单位,可申请分包经营交易平台的某一品种或某一地域的电子交易业务,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后,在中心的监管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用审批成立新机构,无需投资,就可在本地开办电子交易分中心。
5、自助选货平台。为客户自由选货而设立。客户在电子交易系统交易后,可在自助选货平台自主选择所要交割的货物及其品种、产地、质量、交割地、运输方式等,实现实物交割。
四、服务功能
1、仓储物流服务。中心统一监控交易商品在指定仓库的进出、库存、质量、包装、质检等情况,协调物流配送,提供跟踪服务。
2、交收服务。监督交割双方按合同规定、交割程序、质量标准,按时在指定地点完成货物交割。
3、质量监测服务。按省质监局授权,会同省质检院,为会员提供商品质量标准制定、质量检测报告等服务。
4、融资服务。与多家银行合作,为企业和客户提供仓单质押、商品质押等融资服务。
5、产品展销服务。为会员、企业和各界人士举办网上新闻发布、产品推介、招商洽谈、样品鉴赏、专题展览等服务。
6、免费发布供求信息。登陆和浏览平台的客户、消费者等均可通过平台发送供求信息,经中心审核后发布。
7、手机服务。客商可通过手机观看平台的商品行情,实时报价,接收平台的信息提示,上网交易等。
8、其他服务。根据会员服务中心和会员的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五、运营模式
1、河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涉农企业电子交易提供规范、便捷、公正、安全的第三方服务平台。负责平台推广维护、交易规则制订、各类会员招商、各类业务的协调、各类交易资金结算、会员和客户投诉、各类风险防控等。
2、有实力的企业、经营团队可分包经营某一交易方式、某一交易品种、某一服务功能、某一区域的电子交易业务,在中心的监管下,按照中心制定的交易规则和管理办法,利用自己长期积累的资金实力和业务关系,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组织和发动上下游客户上平台开展相关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中心依托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势,在全国的东北、西北、西南、华中、华南、华东、华北、港澳台地区和全省11个市设立会员服务中心,负责宣传、发动、培训、指导当地的供应商、采购商、仓储商、物流商、分包商、投资商等会员到平台参与交易,通过挂牌、竞价、即期等方式销售产品、采购原料、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开设分中心。
4、各类会员按照有关要求提交基本资料、经中心审核同意后,签署《入市协议书》,分配席位号,便可入市交易。
5、合作共赢,让利会员。每成功一笔交易,中心收取的广告服务费、交易服务手续费、实物交割服务费、融资服务费、信息资讯增值服务费等,按合作共赢、让利会员的原则,根据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交易数量等实际情况,与会员服务中心和会员商定收取和返还比例,按合同规定划转。
六、监管方式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精神,防范控制各类风险。
1、先进便捷的交易系统。采用国内领先易于操作的电子交易系统,并与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合作,确保网络运营顺畅安全。
2、建立公开、透明、公正、安全的交易管理机制,严禁股东参与买卖和炒作,严禁交易商的严重投机、恶意炒作和价格操纵等行为。
3、与多家银行合作,完善交易保证金和资金账户监管机制,通过三方存管,保障交易资金安全,汇划便捷。
4、专门设立资金结算部,全程实时监控会员和客户在各家结算银行的资金出入、沉淀和保证金存管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派出监事监督。
6、建立会员和客户监督举报机制。设立投诉举报专线,专人受理,一旦有人举报和投诉,立即查处,采取约谈、冻结交易资金、直至清理出场等多种措施,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
天津汇港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于2013年初成立,是获天津市委、市政府部门支持,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并在天津市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及天津市金融办正式备案的专门进行大宗农产品现货交易的综合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天津汇港农产品交易市场顺应中国农产品发展趋势,以最先进的非标准化交易模式为依托,力争创建一流的商品交易平台,成熟的金融服务平台、优质的信息咨询平台、迅捷的物流供需平台、 权威的商品定价平台, 从而推动农产品现货交易市场的日新月异。
市场秉承诚信、公正、责任的发展理念,以物畅其流为基础,聚源兴市为依托,润泽国桑为最终的战略发展目标。通过踏实周到的服务,促进交易、信息、物流、资本的有效融通, 搭建起企业发展和融合共赢的现代化桥梁。
天津汇港具有以下四点优势:
一、现货交易平台更放心
天津汇港主要是以极强西北地域特色和地理标志的农产品名优商品为交易对象,实行非标准化多种交易模式,通过市场的现货交易平台让更多的客户了解西北农产品并提升其在国内的知名度以此来带动西北地区区域发展。
二、金融服务平台更安全
天津汇港通过对农产品流通产业的实际情况深入调研,以及与中国工商银行进行资金第三方监管的深度合作,为广大经营者和投资者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资金账户实行专款专户专用,银行监管及时高效,使得交易资金安全性得到了可靠的保证。
三、信息服务平台更透明
天津汇港是面对全国的综合性市场,买卖双方通过公开竞价形成的成交价格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超前性,是不同交易者对市场供求关系的认识和对未来市场预期的综合反映。同时,市场的农产品价格也具有较强的连续性。与反映若干间断时点的实际现货价格相比,所交易的现货价格能够动态地反映不断变化的市场供求关系,交易者在此平台上面看到的信息更具有透明性和权威性。
四、物流服务平台更快速
天津汇港物流服务的重心在于深入挖掘西北、西南以及全国的农业资源,通过市场调剂,就近提货的经营模式,满足不同地区客户的实时需求,实现农产品商品资源与电子商务的优势互补。使其物流速度更快捷,物流服务更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