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盐务局

更新时间:2022-01-11 19:37

冠县盐务局是冠县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聊城市盐务局,接受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市局为主。

单位简介

冠县盐业公司系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产品储运、批发经营业务,隶属于聊城盐业公司。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主要职能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市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

办公室、政工科、业务科、销售科、盐政科(盐政稽查大队)。

领导班子

冠县盐务局(盐业公司)局长(经理)、书记:王继尧

冠县盐务局(盐业公司)副局长(副经理):郭金祥

冠县盐务局(盐业公司)副局长(副经理):宋红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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