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00:46
聊城市盐务局是聊城市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性质,处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山东省盐务局。聊城盐业公司是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依法从事本市的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聊城市盐务局(聊城盐业公司)隶属于聊城市政府,下辖直属分局(分公司)和冠县、莘县、阳谷、东阿、茌平、高唐、临清八个公司(局)。全市盐业现有在册职工740人,各类盐销量6.5万吨,其中食盐5.7万吨,销售额1亿元,实现利税345万元。
企业连续多年荣获“全省盐业系统先进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和“市级文明单位”、“纳税先进单位”等称号,现为中国盐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和山东省盐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2.编制本地区的盐业发展规划;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销售等计划指标;
4.查处本市行政区域内私产、私运、私销、私购、侵销、倒买、倒卖盐产品的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业市场进行管理。
办公室、人力资源科、财务科、盐业经营管理科、纪检监察室、党群科、企业管理科、盐政稽查支队、非盐产业科、物业管理中心等。
冠县盐务局、莘县盐务局、阳谷县盐务局、东阿县盐务局、茌平县盐务局、高唐县盐务局、临清市盐务局(盐业公司)、聊城市盐务局直属分局(分公司)。
领导班子
聊城市盐务局局长、聊城盐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王俊君(正处级),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人力资源科、财务科。
聊城市盐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聊城盐业公司副经理:刘文胜,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盐业经营管理科、纪检监察室。
聊城市盐务局副局长、聊城盐业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吕祥军,负责工会工作,协助王俊君负责盐业经营管理工作, 分管党群科、企业管理科。
聊城市盐务局副局长、聊城盐业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吕国生,负责法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盐政稽查支队。
聊城市盐务局副局长、聊城盐业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史文革,负责安全管理、机关管理工作,分管非盐产业科、物业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