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5 11:19
1949年1月1日,经华东财经办事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省盐务局成立,隶属省财政厅,统一负责全省盐务行政、盐税征收及公营盐滩的管理经营。
1954年2月,与原主管省内外销盐的山东盐业公司合并,实行产销统一领导,合署办公。
此后隶属关系多次变更,历经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山东省轻工业厅、第一轻工业部中国盐业公司、山东省商业局、山东省一轻厅等部门管理。
1988年,山东省盐业公司(盐务局)升格为副厅级建制。
1992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省盐业总公司。
2004年,山东省盐业总公司(盐务局)划归山东省国资委管理。
2009年10月,经山东省国资委批准,整体改制为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为省属国有独资公司,依法从事本省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同时加挂山东省盐务局的牌子,为省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全省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2018年1月1日起,按政企分开原则,山东剥离省盐业集团及市、县(市、区)盐业公司承担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能;撤销山东省盐务局,山东省盐业集团不再加挂省盐务局牌子。
山东是全国第一产盐大省,海岸线全长3024.4公里,滩涂面积广阔。省内盐资源十分丰富,环莱州湾沿岸的地下卤水资源全国独一无二,浓度高、储量大,有效降低了海盐生产的成本。盐矿资源储量也很丰富,泰安市已探明的矿盐储量达75亿吨,东营、聊城也发现了大型盐矿。2011年,全省原盐生产能力2500万吨,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一强。产品远销十余个省市,并出口日本、韩国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制盐企业盐化工产品种类达30余种,年产量30多万吨,其中,溴素的产销量占全国总量的95%以上。盐业海产养殖近几年发展迅速,海参、珍贵鱼类、虾、贝、蟹等养殖已形成规模,技术水平、养殖数量和效益大幅度提高。
山东盐业集团在全省17个市、124个县(市、区)均设立了盐业经营管理机构(盐业公司、盐务局),实行垂直管理,批发企业中有10家达到国家“AAA”质量管理等级,有57家达到“AA”质量管理等级。另有6个直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1个盐业转运处。各类食盐产能140万吨,2010年累计生产食盐106.2万吨,除保障本省食盐市场需求外,还供应北京、上海等十余个省市。集团公司现有在册职工1.28万人。2009年,全省制盐企业总数达186家,其中产能达到30万吨以上的企业55家,有10家企业产能达到60万吨。
截止2012年底,省盐业集团资产总额33.17亿元,同比增长15.93%,净资产10.87亿元,同比增长17.2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4亿元,同比增长2.02%;利润总额1.87亿元。2012年省盐业集团实际上缴税金3.28亿元。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据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划,研究制定全省盐业的行业发 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加强对盐资源的保护、开 发和利用,调整和优化产业、产品结构;负责制盐企业基建、技改、扩建项目和盐田废转的审核、申报或审批;对系统外制盐企业实行归口管理和宏观指导;协调产销关系。
3、负责全省盐政管理工作。对全省盐政执法实行统一领 导、分级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履 行盐业行政复议职责;培训 、管理盐政执法人员;为行业和社会提供有关盐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4、 负责全省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统筹规划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国家级、省级食盐分配调拨中心的布局和建设;对食盐的生产、加工、分配调拨和质量监测实行统一管理;对全省食盐专营业务,按国家政策、法规要求组织批发企业经营销售,保证市场供应。
5、综合、分析全省盐业经济运行情况及发展趋势,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收集、发布国内外盐业经济、技术、市场信息,预测市场发展趋势。
6、制定行业技术进步规划,负责重大科研项目、工业性试验项目、重大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项目的组织实施,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
7、管理市级盐务局的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职工培训
8、指导全省盐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盐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的工作。
9、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集团有限公司(盐务局)总部内设职能机构14个。
集团公司职能部室8个: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企业管理部(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财务管理部(产权管理部)、科技工作部(科技研发中心)、纪检监察部(审计法务部)、党群工作部(机关党委)、监事会工作办公室(政策研究室);
盐务局行政管理机构2个:行业管理处(食盐专营处)、盐政法规处(盐政稽查总队);
直属机构2个:生产事业部、经营事业部;
机关服务机构1个:机关服务中心;
临时机构1个:置业筹建办公室(办公楼建设办公室)。
生产事业部包括山东菜央子盐场、山东寒亭第一盐场(受集团委托管理山东盐业科技发展公司)、山东肥城精制盐厂、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临沂千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烟台海晶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山东省盐业集团滨丰盐化有限公司。
经营事业部单位包括青岛市盐务局(副厅级,地方管理为主);济南市盐务局、潍坊市盐务局、烟台市盐务局、威海市盐务局、东营市盐务局、滨州市盐务局、日照市盐务局、泰安市盐务局、济宁市盐务局、德州市盐务局、菏泽市盐务局、淄博市盐务局、临沂市盐务局、莱芜市盐务局、枣庄市盐务局、聊城市盐务局(盐业公司,省局垂直管理)
经贸公司、昌乐盐业转运处(副处级)。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持股17.5%,并列第一大股东)
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隶属于青岛市教育局)、山东省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隶属于山东省轻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