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盐务局

更新时间:2022-01-07 08:05

高唐县盐务局是高唐县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聊城市盐务局,接受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市局为主。

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市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简介

高唐盐业公司系聊城盐业公司的下属企业,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产品储运、批发经营业务。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2011年1至11月,高唐县盐务局共购进各类食盐3715吨,同比增加28%,其中小包装盐购进1475吨,同比增加22%,绿色食用盐和营养盐购进360吨,同比增加343吨,实现总销售3834吨,同比增加19%,其中小包装盐销售1538吨,同比增加23%,绿色食用盐和营养盐销售249吨,同比增加236吨。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盐政科(盐政稽查队)、仓储中心、物流配送中心。

领导班子

高唐县盐务局(高唐盐业公司)局长(经理)、书记:商福全,主持局司全面工作。

高唐县盐务局(高唐盐业公司)副局长(副经理):张金洪,分管盐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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