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8 18:57
1986.09——1990.07,湖北农学院园林专业学习;
1990.09——1991.10,湖北省荆门市蔬菜种子公司沙洋种子站副站长;
1991.10——1992.06,湖北省荆门市委驻五里铺镇社教队员;
1992.06——1993.10,湖北省荆门市政府蔬菜办公室科员;
1993.10——1994.09,湖北省荆门市政府蔬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1994.09——1996.10,湖北省荆门市蔬菜技术推广站站长、鄂港合资荆门金通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6.10——1999.03,湖北省沙洋县沈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9.03——2002.01,湖北省沙洋县沈集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2.01——2005.10,湖北省沙洋县沙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2002年4月明确为副县级);
2005.10——2009.01,湖北省荆门市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公开招考);
2009.01——2010.05,湖北省掇刀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总工会主席;
2010.05——2011.11,湖北省掇刀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党组副书记、区行政学校校长;
2011.11——2014.08,湖北省掇刀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2014.08——2016.01,湖北省掇刀区委副书记、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
2016.01——2016.09,湖北荆门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掇刀区委副书记、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2016.09——2016.12,湖北省沙洋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6.12——2019.04,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9.04——2019.06,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委副书记、县长(负责县委、县政府全面工作);
2019.06——2019.09,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县长、县委书记;
2019.09——2021.07,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委书记;
2022.01——2024.04,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4.04——,湖北省荆门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24年4月25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接受刘克雄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