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文

更新时间:2024-04-26 09:00

刘剑文,男,汉族,湖北武汉人,1959年7月生,法学博士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人物经历

1979年9月—1983年7月,刘剑文在安徽财经大学攻读学士学位。

1983年9月—1986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1986年7月—1993年5月,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

1992年3月—1997年1月,任武汉大学法律学系副主任。

1994年9月—1997年5月,在武汉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1995年5月—1999年12月,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7年1月—1997年12月,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1997年7月—1999年6月,任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

1998年6月—1999年6月,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1999年7月,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7年5月,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研究方向

刘剑文教授长期致力于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主攻税法(含中国税法、国际税法)、知识产权法(含中国知识产权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公平交易法和金融法

主要贡献

刘剑文教授的主要学术成果包括:

民主视野下的财政法治(2006年5月)、

税收征管法(2003年2月)、

TRIPS视野下的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研究(2003年12月)、

润物无声:财税法治与财政法教学(2005年1月)、

财税法学案例与法理研究(2004年11月)、

财税法学研究述评(2004年11月)、

财税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004年2月)、

出口退税制度研究(2004年10月)、

财政税收法(第3版)(2004年9月)、

国际税法学(第2版)(2004年4月)、

WTO体制下的中国税收法治(法学论丛)(2004年3月)、

税法专题研究(2002年10月)、

知识经济与法律变革(2001年2月)、

私有财产法法律保护(2000年6月)、

中青年法学文库:国际所得税研究(2000年3月)、

竞争法要论(1997年2月)。

出版图书

社会兼职

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起草组组长,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起草组组长;还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顾问。

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任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国际性民间学术团体—世界税法协会(ITLA)主席,日中租税法研究会中方主席,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财税法论丛》主编,《月旦财经法杂志》主编,《税法学研究文库》总主编,创设“中国财税法网”和“中国税法网”。

担纲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顾问,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2012年)财税立法规划研究”咨询报告”主持人。

担任国家税务总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加入WTO后中国税收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研究”中方首席专家,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国开发总署项目—中国税收基本法律研究”首席专家。

2006年10月31日给吴邦国委员长等中央领导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讲授法制课《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为我国税收法制建设和制定统一企业所得税法进行理论分析;参加了中国历史上的首次立法听证会—在2005年9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首次立法(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听证会上,作为听证陈述人的唯一法学教授,所提出的“1600元的费用减除标准、减除标准全国统一”的主张最终被《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所采纳。

兼任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积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11月9日,经中国法学会有关专业委员会等部门推荐并征求本人同意,决定聘任刘剑文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聘期为五年。

曾任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

曾发表言论

关于个税3000元起征点问题

个税改革期间,众多网友对3000元起征点持反对意见。刘剑文教授提出“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很大,而中国只占到6%左右,比例很低,(因此)起征点不能再提高了。”

刘剑文教授忽视中国当前属于“发展中国家”的事实,以“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做对比,得出“起征点不能再提高”的结论。在网友引起网友一致反对。 不仅如此,此教授更忽略掉发达国家“高税收高福利”的基本准则,如此片面的观点引起网友一片愤怒!

2011年10月15日在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举行的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年会上,刘剑文教授对关于个税起征点问题进行回应。刘剑文教授说自己本意是“降低间接税份额,增加直接税比重”,流转环节的很多税收对于多数普通民众都是一个盲区。降低流转中的间接税,增加直接税收,但民众平均的缴税总额变化不大,这样很大的好处就是“税收公开化,增加民众‘纳税人’的自我认知”。

媒体在报道之时往往曲解原作者、观点提出者的本意,以此制造爆料亮点。作为观众的大多数的我们,真的要动一动脑筋,不要以为专家真的是白痴。

获奖记录

科研成果曾获:

我国对外经贸领域最高学术研究奖(外经贸部设立)—安子介国际贸易优秀著作三等奖,

司法部法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优秀成果二等奖,

武汉市人民政府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二等奖2次,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治之路”青年优秀法律论文奖,

中国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青年优秀成果二、三等奖,

中国税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湖北省民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等,

共计2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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