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3 11:46
刘祥福,男,汉族,1960年6月生,广东化州人,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入党,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1977.08—1980.02茂名市茂南区公馆公社甘底知青场团部支部书记
1980.02—1983.11茂名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83.11—1990.02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其间,1984.09—1986.07脱产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干部专修班学习,1987.09—1989.07在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90.02—1992.04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副科级)
1992.04—1995.07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科副科长
1995.07—1998.04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科科长(其间:1996.09—1999.07在广东省委党校党建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1998.04—1999.03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侦查一科科长
1999.03—2003.06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兼反贪局局长
2003.06—2005.03茂名市司法局局长兼茂名监狱第一政委(其间:2002.03—2003.10在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2005.03—2011.11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1.11—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2012年1月当选为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7年1月12日,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刘祥福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017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任命刘祥福为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