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红

更新时间:2024-11-01 20:10

刘艳红,女,1970年10月出生于湖北武汉,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刑事司法学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政法论坛》主编,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2018年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

人物履历

教育经历

1992年、1997年先后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分获法学学士和硕士学位;

200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2002—2004年,于武汉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002年德国萨尔大学(UdS)法学院做访问学者;

自1992年7月,先后任教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东南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其间于2003年破格晋升为教授,并遴选为博士生导师

2021年12月31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召开学校聘任决定宣布会议,刘艳红教授任院长。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工作分工

分管本科生培养、财务、开放办学、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工作,联系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研究方向

研究领域与特长为犯罪成立理论以及刑法解释论。

一直潜心致力于实质刑法学派确立与展开的体系化研究,从微观的个罪解释到中观的犯罪构成理论,及至宏观的实质刑法观,产生了一系列以实质刑法为个人学术特色与学术标签的理论成果,取得了良好的学术声誉与社会效果

围绕实质刑法的核心命题,相继展开了“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实质刑法观”、“实质的刑法解释”、“实质的犯罪论”等实质刑法立场相关问题的研究,在同领域中居于领先地位。

通过致力于对刑法中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研究,认为刑法中存在大量的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为此应允许裁判者对之进行实质的解释,因而提倡实质的犯罪论与实质的刑法解释论;此外,在反腐败立法、行政刑法、刑法方法论、刑事立法交通犯罪等领域,也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

主要贡献

科研项目

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大数据和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构建中国特色‘预惩协同型’反腐败国家立法体系战略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实质的犯罪论”、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把握互联网‘最大变量’核心问题研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刑法出罪机制问题研究”、中国法学会重点专项课题“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研究”、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项目“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与实用主义刑法观”、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课题 “司法解释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以刑事司法解释为视角”、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西刑法文化与定罪制度比较研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刑法方法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职务犯罪初查问题研究” 、江苏省人民政府“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资金资助项目、江苏省法学会研究课题、江苏省教育厅“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项目等各类项目30余项。

学术论文

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0余篇。

代表著作

出版学术著作《网络犯罪的法教义学研究》《实质刑法观》《实质犯罪论》《实质出罪论》《走向实质的刑法解释》《行政刑法的一般理论》《预惩协同型反腐败国家立法体系战略研究》《中国反腐败立法研究》《中西刑法文化与定罪制度比较研究》等多部,主编教材《刑法学(上)》《刑法学(下)》《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各论)》等多部。

出版图书

社会任职

政法论坛》主编,中国法学会刑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委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检察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

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东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主任,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社区矫正损害修复项目研究基地主任、《东南法学》主编。

所获荣誉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师(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

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一等奖

首届“钱端升法学优秀成果奖”

国家司法部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

第十三届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第十二届和第十五届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江苏省第二届“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江苏省巾帼建功标兵”

“江苏省教育先进个人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

人大报刊中心“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来源作者”

南京市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南京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江苏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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