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9 10:57
制度文化是人类为了自身生存、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主动创制出来的有组织的规范体系。主要包括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人才培养选拔制度、法律制度和民间的礼仪俗规等内容。是文化层次理论要素之一。所谓文化层次理论包括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是人类在物质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的法律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准则等,都是制度文化的反映。
文化是一种社会交流及社会传递,通过特定的途径,被社会成员共同获得。这种获得共同文化的特定途径,其实就是文化得以交流和传递的制度文化。文化的存在只有被认同和学习时才是有意义的。而被认同和学习的实现,必须依靠一套相关的制度规则。在此,制度文化就将文化与制度统一起来了。当制度体现为规则时,它必然反映了文化的价值,文化的精神,文化的理念。而当文化体现为规则时,它必然采取或风俗、或习惯、或制度的形式。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没有文化价值的制度是不存在的,没有制度形式的文化也是不存在的。
马林诺夫斯基在对文化的基本定义中指出,文化作为有机整体包括了物质、人群和精神三方面。人群是指组织化群体。马林诺夫斯基进一步解释说这样的人类组织单位称为制度。这个概念意味着对一套传统价值的认同,人们为此而结成一体。它也意味着人们之间,以及人与自然或人土环境的特定物理部分之间,都有确定的关系。在自身目的或传统要求的宪纲之下,遵循着其团体的特定规范,使用着受其控制的物质装备,人类共同行动以满足他们的某些欲望,同时也对其环境产生影响。在这个文化整体的结构中,作为组织化的群体或者是制度化的群体,依照对共同价值观的文化认同,并遵循制度规范而共同行动。这种意义上的文化是由思想、价值、观念、习俗和制度,以及物质构成的。规范既有正式的,又有非正式的。正式规范通常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对违反者有特定的惩罚。非正式规范是不成文的,但往往能够被社会成员普遍理解。最重要的规范往往是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公认的规范。这就联系到了价值观,虽然价值观和规范这两个概念是密切相关的,但两者不可混为一谈。规范是特殊、具体的,它受到具体情况的限制,它们通常被视为是行动的指针,决定一个人在特定的情况下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包括社会习俗、伦理道德和法律,等等。
人类的行为受思想、观念、精神因素的支配,然而人类行为实际又是一种群体的、社会的共同行为。所以文化的精神因素必然会反映、萌生和形成习俗、规则、法律、制度等制度因素。当制度诸因素产生和形成之后,就会使人的精神因素通过制度因素转化成为物质成果,也就是人类行为或人类活动的收获。由此可见,制度文化作为文化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既是精神文化的产物,又是物质文化的工具。
作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中介,制度文化在协调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保证社会的凝聚力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显著作用,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概括起来,制度文化有五大基本特点:
第一,制度文化的内涵包括各种成文的和习惯的行为模式与行为规范。
第二,制度文化凝聚了社会主体的政治智慧,并通过社会实践的延续而世代相传,从而成为人类群体的政治成就。
第三,制度文化的基本核心,是由历史演化产生或选择而形成的一套传统观念,尤其是系统的价值观念。
第四,制度文化作为一种系统或体系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它又必然成为限制人类不规范活动的因素。
第五,制度文化以物质条件为基础,受人类的经济活动制约。因此,人类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制度文化,因地域、民族、历史、风俗的不同,而异彩纷呈,表现为多样性。
制度文化的特点表明,制度文化是一个不断运动、变化着的活的过程。制度文化与物质文化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物质文化的发展推动着制度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制度文化对物质文化又具有强大的反作用,它可以推动、也可以阻碍物质文化的发展。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那样:“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制度文化作为精神文化的产物和物质文化的工具,一方面构成了人类行为的习惯和规范,另一方面也制约了或主导了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的变迁。制度文化的变迁经常会引发文化三个子系统的整体互动式的变迁。因此,文化的变迁也可以看成是一种制度文化的变迁。所有文化进化式传播过程都首先以制度变迁的形式发生。无论是以发明的形式还是以传播的行动,新的技术装置总要被结合到业已确立的组织化行为系统之中,并逐步对原有制度产生全部的重塑。
另外,根据功能分析,我们可以证明,除非有新需求被创造出来,任何发明、任何革命、任何社会或知识的变迁都不会发生。因而技术、知识或信仰方面的新装置都要适合于文化过程或某种制度。只有制度或者制度文化的变迁才能使我们具体地理解和把握文化变迁的具体形态。也只有作为主导或制约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变迁的制度文化,才提供了观察和理解人类行为和活动的钥匙或模式。
因此,对于文化变迁和文化发展来说制度文化的变迁和发展是位居首要的。无论是纵向观察人类的历史,还是横向审视社会现实,实际上都是一个制度文化的变迁和制度文化的发展问题。事实上,缺少了制度文化的变迁和发展,就不存在文化的变迁和发展。同理,文化的变迁与发展必须首先依托制度文化,从制度文化的变迁和发展着手,将所有文化变迁和发展中的具体问题一起串结起来分析与解决。
制度文化是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子系统、一个层面。
制度文化与精神文化、物质文化的有机结合,形成文化的复杂整体。
制度文化作为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既是精神文化的产物,又是物质文化的工具。
制度文化作为精神文化的产物和物质文化的工具,构成了人类行为与活动的习惯、规则。
制度文化作为人类行为和活动的习惯、规则,也主导或制约了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
制度文化作为主导或制约了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文化层面,提供观察和理解人类行为和活动的钥匙或模式。
制度文化是三个层面构成的:一是传统、习惯、经验与知识积累形成的制度文化的基本层面:二是由理性设计和建构的制度文化的高级层面;三是包括机构、组织、设备等的实施机制层面。其中,制度文化的基本层面是一个自生自发的规范层面,反映着价值观念、道德伦理、风俗习惯等文化因素。制度文化的高级层面则是一个人类有意的、有目的的理性设计和建构的制度层面,反映着一社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经法律制度确认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正式制度层面。制度文化的基本层面与高级层面是相互统一与协调一致,是实现制度文化功能的关键。制度文化是文化的规则层面和秩序系统。文化作为一个复杂整体,其意义系统必然会体现为一定的规则和稳定的秩序。也就是说,制度文化的这一特征表示,文化不只是人的心理精神活动,而是人类全部活动的整体。所以,人类心理精神活动势必会寻求一个适宜的环境,用以保证和维系精神文化生存。而这个环境,就是指个人之间或群体之间反复博弈的自然选择的秩序,或者是指设计或建构的规则。制度文化是文化的集中体现,制度文化作为文化的集中体现,反映和维系着文化的物质层面、精神层面构成的整体。文化整体的协调互动必须依赖一个良性有效的秩序,这唯有通过制度文化才能达到。
1.企业领导体制
企业领导体制的产生、发展、变化,是企业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文化进步的产物。企业组织结构,是企业文化的载体。包括正式组织结构和非正式组织。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时所制定的、起规范保证作用的各项规定或条例。上述三者,构成企业的制度文化。
企业领导体制是企业领导方式、领导结构、领导制度的总称,其中主要是领导制度。企业的领导制度,受生产力和文化的双重制约,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文化的进步,就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领导体制。不同历史时期的企业领导体制,反映着不同的企业文化。在企业制度文化中,领导体制影响着企业组织结构的设置,制约着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所以,企业领导体制是企业制度文化的核心内容。企业家就应当善于建立统一、协调、通常的企业制度文化,特别是统一、协调、通常的企业领导体制。
2.企业组织机构
企业组织机构,是指企业为了有效实现企业目标而筹划建立的企业内部各组成部分及其关系。如果把企业视为一个生物有机体,那么组织机构就是这个有机体的骨骼。因此,组织机构是否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对企业生存和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不同的企业文化,有着不同的组织机构。影响企业组织机构的不仅是企业制度文化中的领导体制,而且,企业文化中的企业环境、企业目标、企业生产技术及企业员工的思想文化素质等也是重要因素。组织机构形式的选择,必须有利于企业目标的实现。
在探讨企业组织机构和企业组织文化的时候,我们应当意识到,企业的组织文化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它与一定的民族文化传统的深厚背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一般不从个体方面看问题,而是把什么都看成是一种有组织的结构。大到国家,小到个人,都有相应的管理网络和管理艺术。所谓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是修己,是自我管理;所为齐家、立业、治国平天下是家庭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教化管理。修身和安人是相互沟通的。
3.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为求得最大效益,在生产管理实践活动中制定的各种带有强制性义务,并能保障一定权利的各项规定或条例,包括企业的人事制度、生产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一切规章制度。企业管理制度是实现企业目标的有力措施和手段。它作为职工行为规范的模式,能使职工个人的活动得以合理进行,同时又成为维护职工共同利益的一种强制手段。因此,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是企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所必需的,它是一种强有力的保证。优秀企业文化的管理制度必然是科学、完善、实用的管理方式的体现。 企业制度文化的性质
1.企业制度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文化是一定精神文化的产物,它必须适应精神文化的要求。人们总是在一定的价值观知道下去完善和改革企业各项制度的,企业的组织机构如果不与企业目标的要求相适应,企业目标就无法实现。企业总是经常用适应企业目标的企业组织结构去迎接未来,从而在竞争中获胜。
2.制度文化又是精神文化的基础和载体,并对企业精神文化起反作用。一定的企业制度的建立,又影响人们选择新的价值观念,成为新的精神文化的基础。企业文化总是沿着精神文化--制度文化--新的精神文化的轨迹不断发展、丰富和提高。
3.物质文化是制度文化的存在前提,一定的物质文化之能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文化。企业的组织机构是提高管理有效性的最重要方法之一。如果企业组织结构不先进,那么无论怎样试图调整,这个管理机构的活动也不能得到预期的效果。相反,有科学根据的组织结构,在减少与管理有关的消耗的同时,能为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可靠性和应变能力,创造出十分有利的条件。因此,这些组织结构的质量及其各部分的相互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能否及时的履行管理职能。正确处理企业制度文化和其他企业文化的关系,对于提高企业管理的质量也具有重要意义。
4.管理组织结构直接依赖于企业规模的大小,生产经营的复杂程度和管理职能的特点,使管理组织结构尽可能有助于实现由相应的单位和在各项制度规定中固定下来的功能是十分重要的。完全能够构造一个所有管理功能相互联系的正式模型以及与其相适应的企业制度文化,并可以大大提高管理的效率。
5.现代化的生产设备要求形成一套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制度文化还要随着物质文化的变化而变化。企业劳动环境和生产的产品发生了变化,企业的组织结构就必须做出相应的变化,否则就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能。制度文化是物质文化建设的保证,没有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科学的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制度的约束,任何企业是不可能生产出优质产品的。
6.企业制度文化也是企业行为文化得以贯彻的保证。同企业职工生产、学习、娱乐、生活等方面直接发生联系的行为文化建设得如何,企业经营作风是否具有活力、是否严谨,精神风貌是否高昂、人际关系是否和谐、职工文明程度是否得到提高等,无不与制度文化的保障作用有关。
根据科学原理构建的企业组织结构具有能够保证系统高效率的发挥作用并使系统得到发展的潜力。那些在自身运动中已经落后了的,已经多少觉察到不能满足管理对象需要的组织结构则可能成为系统的严重障碍。为了保证企业运营各子系统经常保持协调一致,必需经常改变组织机构以适应之。
企业制度文化的作用
企业制度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塑造企业精神文化的根本保证。企业精神所倡导的一系列行为准则,必须依靠制度的保证去实现,通过制度建设规范企业成员的行为,并使企业精神转化为企业成员的自觉行动。制度文化是精神文化的基础和载体,并对企业精神文化起反作用。一定的企业制度的建立,又影响人们选择新的价值观念,成为新的精神文化的基础。企业文化总是沿着精神文化———制度文化———新的精神文化的轨迹不断发展、丰富和提高。
作为企业文化中人与物、人与企业运营制度的中介和结合,作为一种约束企业和员工行为的规范性文化,企业制度文化能够使企业在复杂多变、竞争激烈的环境中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从而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
所有企业都是有企业文化的。评价一个企业的企业文化如果不探讨这个企业的制度建设,只能是一种空洞的、不真实的主观臆想。制度对于企业的意义在于它建立了一个使管理者的意愿得以贯彻的有力支撑,并且在得到员工认可的前提下,使企业管理中不可避免的矛盾由人与人的对立弱化为人与制度的对立,从而可以更好地实现约束和规范员工行为,减少对立或降低对立的尖锐程度,逐渐形成有自己特色的企业文化。
文化的自然演进是缓慢的。任何企业文化都是有意识地、自觉地规范管理的结果。企业领导者一旦确认倡导新文化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宣传教育的同时,便应制定相应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强化,努力转变员工的思想观念及行为模式,这样才能逐步建立起新的企业文化。
对企业制度文化建设的思考
1.制度建设同精神文化的一致性
企业文化系统中,精神文化具有决定性作用。同精神文化相一致的制度文化能够强化企业文化的作用,反之,同精神文化相背离的制度文化则减弱企业文化作用的发挥。因此,制度文化的诊断、提炼和创新,都要以企业精神、价值观作为指导思想,要契合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并充分体现企业理念。
企业制度归根结蒂受价值理念的驱动与制约。企业制度的形成与变化均源于企业对制订和修改制度的某种需求,这种需求正是企业价值理念的一种具体表现。只有认为制订或修改制度有价值时,企业才会去制订或修改该项制度。至于价值何在、价值大小,不同企业有不同的认知和理解,这些认知与理解同样也是企业价值理念的一个构成部分。由于不同企业对制度认知和理解的不同,会使完全相同的制度出现截然不同的效果,这也是企业价值理念使然。
在企业制度文化建设中,要审视各种制度是否是以企业的根本性需求为基础、是否与企业最本质的目标相联系。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文化建设是企业文化的骨架部分,任何一个企业离开了制度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但由于制度是一个企业基本观念的体现,反映了企业对社会、对人的基本态度,因而制度又不是随心所欲不受任何制约的。
并非所有的规章制度都是企业文化的内容。只有那些符合企业价值观要求、增强企业向上精神、激发员工积极性和自觉性的管理制度,才能构成企业文化的组成内容。因此,我们判断一条规章制度是不是企业所需要、一条规章制度是不是需要调整乃至摒弃,标准只有一个,即该制度是否同我们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相一致并能利于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的提升。
2.制度建设与“以人为本”
制度对于企业的意义在于通过建立一个使管理者意愿得以贯彻的有力支撑,使企业管理中不可避免的矛盾由人与人的对立弱化为人与制度的对立,从而可以更好地实现约束和规范员工行为,减少对立或降低对立的尖锐程度,逐渐形成有自己特色的企业文化。
然而,管理制度要成为具有本企业特色的文化内容,还需要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要“得到员工认可”。任何人都不要将这个条件简单化。员工认可是管理制度上升为企业文化的必备步骤之一。把握好这一步骤的关键是把握好制度文化效力点所在的问题,也就是把握好企业精神、价值观的“柔”与制度化管理的“刚”有效结合的问题。把握好这个问题,实际上涉及到一种基本的人性和人情观的问题。制度文化的效力点不在别处,而在人的心灵。所以,要适当把握企业精神、价值观的 “柔”和制度化管理的“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如何在保证制度顺畅执行的前提下,尽量减弱人与制度之间的对立,是企业制度文化建设中必须注意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如何在企业制度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员工参与到企业各项制度的制定工作中来,倡导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管理方式,是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各项制度执行中的反馈意见,广泛接受企业员工和广大服务对象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及时做好有关制度的调整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公开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让员工知情、参政、管事,使企(司)务公开工作更广泛、更及时和更深入人心,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实践证明,坚持“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实践制度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有利于保证各项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制度的调整、变革
制度化过程既是推动企业文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又可能成为阻碍企业文化发展的主要障碍。制度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企业文化相对固化的过程。随着对制度的深入理解和广泛认同,人们在接受制度文化的同时,又会倾向反对与现存制度相背的文化。这种现象一方面容易让企业拘泥于制度文化,而忽略企业的其他文化;另一方面又会让企业固守现存文化,抵制外在文化,从而很难实现吐旧纳新。制度化过程既能促使企业井然有序地运行,也可能让企业走上按部就班的老路。
认识制度化过程对企业文化发展的利弊,有利于我们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保持清醒意识,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相对固化的制度给企业变革可能带来的阻力。企业变革前,我们要尽量预见变革后企业文化与现有制度文化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以便策划制度变革的有效方法,在企业变革的同时有计划地实施制度变革;企业变革后,我们要密切关注原有制度对新文化的负面影响,做到及时纠正、调整。
4.制度文化不是企业文化全部
管理制度是企业文化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全部。根据企业文化的“总和说”,企业文化涵盖了企业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管理制度是企业文化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而且体现着企业的内在精神,但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不仅仅局限于制度这一种表现形式,企业的内在精神,也不可能完全依靠制度来体现。
认识制度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的意义在于,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强调制度的建设无疑是必要的,但企业文化建设不能仅仅局限于制度,更不能迷信于制度的制定而忽视企业文化的其它部分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中,不能仅仅局限于完善制度本身,而应同时强调制度的执行和调整,从而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