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7-28 11:33
功利原则,也被称为最大快乐原则或最大幸福原则。它是功利主义的核心观念,由J.边沁首先系统提出。功利原则主张我们应根据一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来判断它的道德价值。
定义
一个行为如与它促进功利或快乐的趋向相称就是正确的;如根据它的趋向会给有关当事人造成痛苦,它就是错的。功利不仅被提出作为道德的惟一标准,而且还被作为评价制度和对国家的政治义务做辩护的基础。边沁认为这一原则是任何法律制度的现世基础,并把功利作为应存在什么样的法律的检验。功利原则在很多方面都受到挑战,包括它在评价行为时对后果而不是对意图的强调、它将利益的原理置于权利的原理之上和它对快乐的分配及对衡量、累计快乐时的困难的漠不关心。这一原则的基他形式已经以其他利益,例如需要的满足,取代了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