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艺术研究所

更新时间:2022-12-22 14:29

包头市艺术研究所是专门从事艺术创作、研究、咨询、艺术档案收集整理的艺术科研单位,是包头市文化局艺术创作研究的核心部门,也是市属专业艺术团体各类艺术生产的策源地和艺术原料的提供者。

概括

包头市艺术研究所承担着组织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编撰地方艺术志史及艺术集成、收集整理艺术档案等重要任务。在组织创作、记录文化大事和发掘、抢救、保护地方文化遗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包头市艺术研究所成立于是1984年,现有在编人员21人,内设创作研究室、艺术档案室两个业务部门。现任所长刘慧荣,书记浩特

创作研究室

创作研究室既是一个创作实体,又是一个组织管理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依靠自身力量并组织、动员、协调、引导全市专业及业余创作人才,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艺术作品、撰写艺术研究及评论文章。创作评论室现有一级编剧2名;二级编剧1名;二级作曲1 名;三级编剧1名。负责人为刘慧荣。

创作研究室是我市剧作家、艺术家的摇篮。从创立至今,培养出了以闫甫、长岐为代表的一批在自治区乃至全国享有较高知名度的艺术家,创作实力在自冶区同级部门中独领风骚。

曹禺戏剧奖)、《半世姻缘》(刘和平编剧,获自治区优秀创作奖)等多部戏剧剧本,艺术创作的数量和质量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

在艺术研究方面,我所先后编撰或参与编撰了《包头市文化志史资料汇编》(共三集)、《包头市文化志》、《中国戏曲志·内蒙古卷》等在型艺术志史和艺术集成,共撰稿百余万字;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艺术研究和艺术理论文章百余篇。为理清我市艺术发展脉络、指导艺术创作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艺术档案室

包头市文化局艺术档案室现已初具规模,一个以艺术档案室为核心,辐射我市各旗县区文体局、群艺馆和市文化局直属单位的全市艺术档案网络已初步建成。

艺术档案室现有文字编辑2名;摄影1名;摄像1名;音像管理1名。负责人为闫可舒。馆藏资料分单位(院团)类、剧(节)目类、个人类等三大类,每一大类中,又设十余个属类:馆藏载体安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和实物5种。截止2003年6月,艺术档案室共计存有:

文字:281卷;

照片:3864幅;

底片:163卷;

录音:267盘;

录像:210盘;

个人档案:7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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