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4 10:11
包节五岁丧父,由母亲教育成人。
嘉靖十一年(1532),考中进士,授东昌推官。入为监察御史。弹劾兵部尚书张瓒贪污。出按云南。官员认为云南荒远,害怕而不想前往,因此设告就远方之法。包节说:“此曹志甘投荒,非年迫衰迟,则家贫急禄。志在为己,岂在恤民?滇中长吏所以多不得人也。请自今以附近选人充之,而州县佐贰始用此曹,庶吏治可举。”吏部请求以包节的发言概行于云南、贵州、两广。得到采纳。
包节因疾归乡。官复原职,再按湖广。显陵守备太监廖斌擅自作威作福,包节欲将他绳之以法,被人泄露。廖斌等包节拜谒显陵时,故意献出膳羞,并马上撤去,诡称是包节麾出之。钟祥百姓王宪告发廖斌党庇奸豪周章等,包节逮捕周章,毙之杖下。廖斌愈加愤怒,于是上奏包节不以正旦谒陵,次日始谒,时当进膳,不旁立,亵慢大不敬。奏已入,包节始奏廖斌前事。嘉靖二十五年(1546),明世宗大怒,以包节抵罪,逮捕至诏狱拷问,永远贬戍庄浪卫。庄浪是极远之地,败屋颓垣,包节处之甚安。包节独念其母,因不能终养而独自哀伤,每日泪流满面。母亲病逝的消息至,昼夜哭泣。不久,又闻弟弟包孝去世,抚膺说:“谁代吾奉祀者?”哭得愈加悲伤。
嘉靖三十五年(1556)六月二十八日,病死,遗言以衰绖殓葬。
叔祖父:包鼐
弟:包孝
《明史》:孝兄弟分居南北台,并著风采,又皆有至情。节官北不得养母,孝遂以侍养归。母亡,哀毁骨立,未终丧卒。节亦继殒。时并称其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