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9 18:32
北京书法家协会成立于1983年,当时名为“中国书法家协会北京分会”,是北京市委领导下的、由北京市的书法家、篆刻家、书法理论和书法教育工作者、书法活动组织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专业团体,是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1988年在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更名为“北京市书法家协会”,2003年2月又更名为“北京书法家协会”。
北京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北京书协)自成立以来,始终不渝地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出精品、出人才,繁荣和发展首都书法篆刻艺术,培养造就一支德艺双馨的书法队伍为己任,经过在思想建设、理论建设、组织建设、普及书法教育、鼓励书法创作等方面的不懈努力和老一辈书法家的言传身教,新生力量不断涌现,会员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北京市书法事业的振兴与发展,为首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北京书协召开了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使书协的领导体制、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不断健全,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1983年9月,召开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了《中国书法家协会北京分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当选理事43人,并由理事会选出常务理事17名,组成常务理事会。启功当选为分会主席,张旭、尹瘦石、赵枫川、张西帆、柳倩、盛绳武为副主席,代秘书长董巨安、副秘书长苏适。
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1988年11月,召开了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工作报告,把“中国书法家协会北京分会”更名为“北京市书法家协会”。修改并通过了《北京市书法家协会章程》。大会经过选举,新当选理事31人,刘景平、苏适、李文新、李志敏、张旭、张有清、欧阳中石、郝耀国、袁其微、盛绳武、薛夫彬当选为常务理事,张旭当选为主席,启功为名誉主席。尹瘦石、张西帆、柳倩为顾问。李志敏、盛绳武、薛夫彬当选为副主席。大会决定设立评审委员会为最高艺术评审机构,李志敏兼任评审委员会主任,柳倩、蓝玉崧、谷溪为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卜希阳、尹瘦石、吴未淳、欧阳中石、秦公、袁其微、徐焕荣、康殷为评审委员。同时还设立了创作展览部、理论研究部、组织联络部、篆刻艺术部、宣传教育部、会刊资料部、妇女部及艺术交流部。
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
1997年4月,北京书协召开了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薛夫彬代表二届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盛绳武所作的关于修改“章程”的报告,通过了新的“会章”,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新的领导机构。新当选理事33人。宣祥鎏当选为北京书协主席,薛夫彬、秦公、张有清、谷溪、张书范当选为副主席,张旭为名誉主席,盛绳武为顾问。按照“章程”规定,协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会,并实行秘书长负责制。新的领导机构设艺术评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刻字艺术委员会和年鉴编辑委员会,职能部有创作展览部、理论研究部、组织部、篆刻部、宣传教育部、艺术交流部和妇女部。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2003年9月,北京书协召开了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书协副主席刘炳森到会祝贺并讲话。大会通过了由三届主席宣祥鎏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副主席张书范宣读的“章程”修改说明和修改草案。在新的章程里,充分贯彻了“大北京”的概念,在京的中央直属机关、部队、大专院校的优秀书法人才都可加入北京书协。大会选举51人为理事,理事的年轻化是以往各届最突出的;林岫为北京书协主席,田伯平当选为驻会副主席;张书范、谷溪、薛夫彬、郁志桐、李有来、彭利铭当选为副主席。聘请宣祥鎏为名誉主席,张有清为名誉副主席。
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2009年7月24日至26日,北京书法家协会召开了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由北京市文联党组副书记黎晶主持,中国书协副主席、北京书协第四届理事会主席林岫致开幕词,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赵长青,北京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陈建文,北京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杨建英,北京市文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朱明德出席并分别在开幕式上讲话。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书法家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北京书法家协会章程(修改草案)》。大会选举79名理事,林岫当选为北京书协第五届理事会主席,田伯平当选为驻会副主席,王家新、龙开胜、叶培贵、刘守安、刘俊京、李有来、汪良、杨广馨、孟繁禧、彭利铭、黎晶等11人当选为新一届理事会副主席。经市文联党组批准,第五届理事会秘书长为田伯平,副秘书长为严晓明、贾伟,兼职副秘书长为胡滨、郭建勋、弓超、解小青。聘请宣祥鎏为名誉主席,吕浩才、张世俊、张书范、郁志桐为艺术顾问。
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2021年4月28日至29日,北京书法家协会召开了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北京市文联主席陈平,中国书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李昕,北京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赵卫东、副部长王杰群,文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宁等领导以及北京书法家协会第五届主席团成员等出席大会开幕式。来自首都16个区书协以及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代表163人以及16位区文联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书法家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北京书法家协会章程(修改草案)》。会议以高票选举出了以叶培贵为主席,丁嘉耕、王立志、方放、龙开胜、田伯平、刘建丰、刘俊京、刘楣洪、李有来、郭孟祥(驻会兼秘书长)、虞晓勇、窦志强(按姓氏笔画排序)为副主席的第六届北京书协主席团,和95位书法工作者组成的理事会。
主席:叶培贵
副主席(按姓氏笔画排序):丁嘉耕、王立志、方放、龙开胜、田伯平、刘建丰、刘俊京、刘楣洪、李有来、郭孟祥(驻会)、虞晓勇、窦志强。
秘书长:郭孟祥
理事(95名,按姓氏笔画排序):丁嘉耕、于嘉祥、王立志、王京陶、王振、王振宇、王维、王满仓、方放、尹言、龙开胜、叶培贵、田伯平、田春超、白锐、邢光辉、曲菁晨、朱河山、庄培森、刘正仪、刘立众、刘忠良、刘建丰、刘俊京、刘晓迎、刘琳、刘楣洪、孙广民、孙健、严小卫、苏泽立、杜胜苏、李少青、李从众、李有来、李享、李炯峰、李瑞涛、杨文乾、杨占伟、杨春燕、连春杨、吴艳军、吴琳、何学森、邹典飞、宋林洋、张平子、张成峰、张志国、张振峰、张强、张鹏、陈国华、陈忠洲、陈家传、陈绪森、郑轩、赵志清、赵宏、赵琪、胡文成、柳勇、柳清芬、段俊平、袁永齐、袁鹤松、耿鑫、聂玉峰、晁代双、徐志存、高风勇、高信峰、高清旺、郭丰、郭孟祥、郭勇、郭晋丽、曹佳林、曹宝琴、崔胜辉、崔勇波、梁登山、彭一超、韩冬、韩国强、程度、程辉、舒乃仁、虞晓勇、解小青、窦志强、廖廷建、颜振卿、霍文才。
北京书法家协会第六届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机构名单
一、北京书协学术与高等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共16人)
主 任:何学森
副主任:邱才桢 李洪智
秘书长:白锐
委 员:王振波 王高升 石光
刘利 李瑞振 邹典飞 周正 宗成振 晁代双 徐鹤铭 郭良实 常馨悦
二、北京书协篆书、篆刻、刻字专业委员会(共38人)
主 任:赵宏
副主任:徐志存 高风 韩冬
吴砚君
秘书长:李从众
委 员:马乾 王朋 王志义 王京陶 王振宇 石小虎(翌辰) 朱林 乔石 任宇 刘琳 刘君君 刘宝柱 齐军 关奇伟 芦玉龙 李卓 李俊旭 杨小刚 陈家传 范乾虎 岳志军 郑学军 胡裔涛 祝小兵 贺 进 贺兰山 徐文彪 郭文晖 彭一超 解志强 褚悦 霍文才
三、北京书协隶书专业委员会(共29人)
主 任:崔胜辉
副主任:程度 孙健 芦荻 徐健
秘书长:袁鹤松
委 员:王军领 田朴 刘鑫 刘宝民 孙广民 杜延平 吴彤彤 吴晓冬 赵琪 赵际芳 胡振罡 柳勇 秋雨 侯冬庆 觉雪峰 聂玉峰 黄国平 曹海波 常金英 蔡德良 廖鸿业 谭毅 冀朝晖
四、北京书协楷书专业委员会(共28人)
主 任:张伟民
副主任:邢光辉 李炯峰 孙学峰 杨汶千
秘书长:李钊
委 员:丁香凝 陈又新 程辉 高信峰 郭欢 郭晋丽 韩国强 胡学龙 李平 刘文文 吕学良 马云 潘光 曲菁晨 佘林 田春超 王腾巍 温水田 严小卫 严宜玉 杨旖旎 张成峰
五、北京书协行书专业委员会(共35人)
主 任:袁永齐
副主任:杨春燕 胡文成 杜胜苏 梁登山
秘书长:高磊军
委 员:马秀改 王希萌 王祥北 庄培森 刘晏君 许金魁 李海峰 李晓飞 杨 波 吴克瑞 张机 张向辉 张振峰 陈国华 陈勇武 陈绪森 周毅 孟岩 赵生伟 赵志清
骆建宏 高俊良 高清旺 韩宁宁 韩施方 舒乃仁 温先浪 臧向军 霍超
六、北京书协草书专业委员会(共29人)
主 任:张平子
副主任:朱河山 李瑞涛 马龙
秘书长:张鹏
委 员:王振 井昊 尹言 冯立松 刘忠良 杨陌 杨广杰 连春杨 吴洪伟 宋那羽 张艳霞 张铜伟 陈康怡 荆隆 柳清芬 贺凌军 徐右冰 黄洪涛 黄晓慧 崔勇波 康宝辉 韩玉宏 韩振亮 童孝镛
七、北京书协基础教育工作委员会(共53人)
主 任:郑轩
副主任:耿鑫 杨占伟 刘立众
张航
秘书长:吴琳
委 员:王娜 王珺 王军号 王林林 王建辉 王胜稳 田二丽 刘兵 刘颖 刘正仪 刘冰花 刘宇春 刘羽佳 刘利明 李仑 李明 李哲 李建山 李超然 吴艳军 何代坤 何浩鸣 汪建英 忻冠男 张菁 张赟 张险峰 陈昭 陈培荣 邰清华 金梅 赵玉双 赵良安 赵京娜 郝玲 胡彦杰 侯东伟 姜来 祝博文 贺军峰 陶钧 高书国 高育娟 郭勇 郭鑫伟 彭伟 雷文宇
八、北京书协新文艺群体工作委员会(共27人)
主 任:李享
副主任:于瑞强 杜德东
秘书长:杨东方
委 员:马学峰 卢振东 田有军 白小龙 刘权 刘中诚 关禄开 李洁 李树涛 李景源 杨立民 张伯远 陈影 陈冬杰 陈仲毅 陈晓红 罗璇 倪彤 黄晓亮 唐永强 董宏鼎 韩清波 魏泽硕
九、北京书协老书家工作委员会(共19人)
主 任:李少青
副主任:于嘉祥 张志国 苏泽立
秘书长:张业军
委 员:王伟 王涛 朱焰 杜全河 杜建明 李建华 杨海龙 沈国龙 张坤 张海明 张来喜 赵德顺 高亚立 曾家驹
十、北京书协社会服务工作委员会(共33人)
主 任:廖廷建
副主任:宋伯军 孙浩 郭丰
秘书长:王满仓
委 员:王宁 王克宏 仇振山 左建军 付振铎 刘加才 刘建国 祁四龙 孙哲 李少游 李延国 李英军 吴高山 张大明 张单旸 张相勇 张崇莉 金钰 范秋晗 郑纯征 屈连水 赵宝宏 姚远 晁振安 钱宏华 郭子彰 崔长江 楚钰生
十一、北京书协促进书法文化产业工作委员会(共23人)
主 任:王维
副主任:陈忠洲 段俊平 孟希全
秘书长:吕卫峰
委 员:叶全民 朱德华 刘国明 汤峰 芦午阳 何德军 宋子君 张安国 陈响国 赵志宇 胡本顺 胡永腾 袁文生 徐茜 徐显峰 高春光 席乐 曹宝琴
北京书协立足大北京书法本体,秉持正大书风,高扬正大气象,努力团结首都书法家和新文艺群体书法家,北京书法事业呈现出蓬勃生机和广阔前景。
深入实施“人才工程”,促进新人脱颖而出。实施年度培训研修制度,以举办国展市展为契机,广泛发动、组织会员精心创作、踊跃投稿,组织专家进行展览作品创作点评,开展创作加工培训;各团体会员单位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作者集中观摩交流,既突出重点作者,又关注新人培养。
聚焦新文艺群体,延伸服务手臂。加强对新文艺群体的团结、服务、引导,举办北京新文艺群体书法家高研班,积极为新文艺群体搭建展示和推介平台,更好地发挥新文艺群体在推进书法繁荣发展方面的作用。
加强群众性建设,增强组织纽带作用。面对北京市中小学书法教师严重匮乏的现状,在市文联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北京书协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先后指导大兴、朝阳、通州区书协开展“北京书法艺术进校园活动”中小学书法教师研修培训,按照“先教师后学生、先小学后中学、先普及后提高”的工作思路,邀请书法名家进行授课,取得良好效果。积极配合北京团市委、市政协教科文委员会举办“兰亭杯”北京中小学生书法大赛,全力推动书法进课堂,让古老的书法艺术永续相继。
以“我们的节日”为抓手,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开展“永远的清明”书法音乐诗歌朗诵会、“和满京城”、“月满京城”、“孝满京城”、“福满京城”等一系列活动,让传统节日成为爱国节、文化节、道德节、情感节、仁爱节,文明节,进一步引导人们了解传统节日、认同传统节日、喜爱传统节日、过好传统节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常态化开展“书法家送万福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书法志愿服务”等文化惠民活动,组织书法家到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书写书法作品、春联和“福”字累计20余万件,印制春联、“福”字38万份,将一幅幅富有情感温度的书法作品,送到百姓家中,暖进百姓心里。
北京书协自成立以来,坚持艺术属于人民,用书法艺术服务人民、回报社会。坚持文化援建,注重与对口支援帮扶协作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合作。近十年来,北京书协作为北京市文化支援工作的“主力军”,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乡村文化振兴、对口支援,积极开展“送文化、种文化、播文化”活动,多次组织书法家赴新疆和田、喀什,西藏拉萨、林芝,内蒙古赤峰、乌兰察布,四川什邡,湖北巴东,南水北调库区十堰、南阳,海南三沙和青海玉树等地开展文化慰问、对口援建活动,用汗水浇灌出了丰硕的成果,累计在高原山海之间开展了包括交流笔会、学术讲座、互动帮扶等各种文艺志愿服务活动300多场次,参与书法家多达200人次,累计志愿服务时常近万小时,累计赠送援建干部、驻地官兵、当地书法界、人民群众书法作品已达上万幅,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有效推动了当地文化建设和文艺事业发展。
2021年5月,中国书协确定北京书协和西藏自治区书协开展“结对子共发展”活动,面对新时代文化建设的新要求,北京书协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进一步加强了交流和合作,在立足“种文化、送文化”需求的基础上,注重整合、盘活现有书法教育资源,利用自身优势资源,在书法培训、理论研究、作品创作、交流联展等方面予以西藏书协大力支持。探索书法文化传播和普及,为西藏自治区书法事业注入新内涵、新活力、新体验。
一、总则
第一条 北京书法家协会(简称北京书协)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由首都的书法家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书法界的桥梁和纽带,是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团体成员。北京书协的英文名称是:Beijing Calligraphers Association,英文缩写:BCA。
第二条 北京书协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方针。广泛团结首都的书法家、篆刻家,为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为繁荣首都书法事业,为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奋斗。
第三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在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自身的特点开展会务活动。
二、任务
第四条 本会以最广泛地团结书法家和书法工作者,繁荣书法事业为己任。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的职责。
第五条 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努力提高书法家和书法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继承和发展我国书法艺术的优秀传统,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提倡艺术形式、风格、流派的多样化。认真组织“北京国际书法双年展”、“BTV电视大奖赛”等各种形式类别的书法展览或比赛,以及其他评奖活动。大力繁荣书法创作,开展书法理论研究,组织学术交流,加强《中国书法学报》及其它宣传刊物的编辑出版,加强北京书法家协会网的网络建设,推动书法教育,培养书法人才,壮大书法队伍。对成绩突出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七条 重视、支持基层书法组织和群众性书法活动,并以多种方式加强与各界的联系,促进书法艺术的普及与提高。
第八条 根据国家政策,适当开展书法艺术的经营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努力增强本会的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为服务于会员创造条件。
第九条 依据有关法律和本会章程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并建立相应权益保障组织机构。
第十条 致力于对外书法交流,增进与各兄弟省、市、自治区书法家协会和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华人、华侨中书法艺术家团体的联系、交流和往来。加强与国外书法组织、书法家的联系,为繁荣书法事业,促进与各地、各国书法家之间的友谊,为世界和平及进步事业贡献力量。
三、会员
第十一条 凡户口在北京的各界人士,在京购买了住房,居住三年以上有固定工作单位的非北京户口人士,在书法艺术领域具有一定成就的书法工作者和书法爱好者,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符合入会条件,赞成本会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入会:
1、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参加过由本会主办的重大展览一次或专项展览两次;
2、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在省市级专业报刊发表过两篇书法理论文章或有理论专著或有论文入选本会组织的书法理论工作会者;
3、多年从事书法教育、编辑出版或书法组织工作(五年以上),并有突出贡献者;
4、持有大专院校书法专业本科正式毕业文凭的优秀毕业生,并入选过一次本会组织的展览或在省市级报刊发表过两篇书法理论文章者;具有书法专业研究生以上正式学历并积极参与本会活动者。
第十二条 申请入会者,须有二名会员介绍,经本会组联部审核、主席团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三条 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权。
第十四条 会员应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团结,按期交纳会费。
第十五条 会员如严重违犯本会章程或因受法律制裁而丧失了公民权益,经主席团通过,停止或者取消其会籍。
第十六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经常无故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并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四、组织
第十七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举行。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其职权,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代行其职权。
第十八条 主席一人,驻会副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理事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第十九条 驻会副主席主持日常工作。在任职期间,如遇退休或工作变动,其“驻会”职务由继任者接替,保留其副主席的职务至任期届满,不再连任。
第二十条 理事会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十一条 协会设荣誉职务,由理事会聘任,荣誉职务不再兼任理事。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不称职的机构成员,理事以上成员不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辞职,经过民主程序,予以调整、罢免直至取消会员资格。
五、其他
第二十三条 经费来源:政府拨款;会员会费;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协会终止活动须经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本章程解释权属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