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6 14:11
2018年11月,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
市粮食和储备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本市重要商品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指导监督重要商品收储、轮换和投放。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负责本市储备粮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储备粮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储备粮承储企业的仓储业务。监测粮食和应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流通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四)拟订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对粮食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日常管理责任。承担市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五)根据本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六)负责对本市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本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地方标准,监督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完善本市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中央储备与本市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3.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应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4.全面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员指令,监督相关储备单位做好收储、轮换,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确保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改革委的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拟订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相关规划、计划的落实。
2.与市应急局的职责分工。市应急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粮食和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外事等工作。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外交流合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工作。
(二)法规体改处
承担本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推进机关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稿,组织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
(三)规划建设处(流通管理处)
研究提出本市储备总体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粮食产品供应体系建设和新兴流通模式的发展。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市级投资和财政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负责统筹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相关工作。
(四)粮食储备处
负责拟订市粮食储备储存布局、购销及轮换计划和动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储备粮的储存管理,指导各区粮食储备管理。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调控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本市粮食收购政策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局统计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五)物资储备处
拟订本市重要商品和应急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监督重要商品收储、轮换和投放。研究提出健全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应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重要商品和应急物资储备的相关统计工作。
(六)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管理,承担本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工作。
(七)执法督查处
拟订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本市事权粮政策执行和储备粮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流通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八)财务审计处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拟订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九)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机关纪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一)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2018年11月,组建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北京市粮食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指导监督重要商品收储、轮换和投放职责,市民政局的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市商务局的部门管理机构。
北京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巡视员:柯永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任昌坤
党组成员、副局长:暴瑞冰
2020年7月30日,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处荣获“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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