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21 08:41
二十六年(943年)夏四月,御内殿召大匡朴述希亲授训要曰:
朕闻大舜耕历山,终受尧禅;高帝起沛泽,遂兴汉业。朕亦起自单平,谬膺推戴,夏不畏热,冬不避寒,焦身劳思,十有九载,统一三韩,叨居大宝二十五年,身已老矣。第恐后嗣纵情肆欲,败乱纲纪,大可忧也。爰述训要,以传诸后,庶几朝披夕览,永为龟鉴。
其一曰:我国家大业必资诸佛护卫之力,故创禅、教寺院,差遣住持焚修,使各治其业。后世奸臣执政,徇僧请谒,各业寺社,争相换夺,切宜禁之。
其二曰:诸寺院皆道诜推占山水顺逆而开创。道诜云:“吾所占定外,妄加创造,则损薄地德,祚业不永。”朕念后世国王、公侯、后妃、朝臣各称愿堂,或增创造,则大可忧也。新罗之末,竞造浮屠,衰损地德,以底于亡,可不戒哉?
其三曰:传国以嫡,虽曰常礼,然丹朱不肖,尧禅于舜,实为公心。若元子不肖,与其次子;又不肖,与其兄弟之从所推戴者,俾承大统。
其四曰:惟我东方,旧慕唐风,文物礼乐,悉遵其制。殊方异土,人性各异,不必苟同。契丹是禽兽之国,风俗不同,言语亦异,衣冠制度,慎勿效焉。
其五曰:朕赖三韩山川阴佑以成大业,西京水德调顺,为我国地脉之根本、大业万代之地,宜当四仲巡驻,留过百日,以致安宁。
其六曰:朕所至愿,在于燃灯、八关。燃灯所以事佛,八关所以事天灵及五岳名山、大川龙神也。后世奸臣建白加减者,切宜禁止。吾亦当初誓心,会日不犯国忌,君臣同乐,宜当敬依行之。
其七曰:人君得臣民之心为甚难,欲得其心,要在从谏远谗而已。从谏则圣,谗言如蜜,不信则谗自止,又使民以时,轻徭薄赋,知稼穑之艰难,则自得民心,国富民安。古人云:“芳饵之下,必有悬鱼。重赏之下,必有良将。张弓之外,必有避鸟。垂仁之下,必有良民。”赏罚中,则阴阳顺矣。
其八曰:车岘以南,公州江外,山形地势,并趋背逆,人心亦然。彼下州郡人参与朝廷,与王侯、国戚婚姻,得秉国政,则或变乱国家,或衔统合之怨,犯跸生乱,且其曾属官寺奴婢、津驿杂尺,或投势移免,或附王侯宫院,奸巧言语,弄权乱政,以致灾变者,必有之矣。虽其良民,不宜使在位用事。
其九曰:百群僚之禄,视国大小,以为定制。不可增减,且古典云:“以庸制禄,官不以私。”若以无功人及亲戚私昵虚受天禄,则不止下民怨谤,其人亦不得长享福禄,切宜戒之。又以强恶之国为邻,安不可忘危,兵卒宜加护恤,量除徭役。每年秋阅,勇锐出众者随宜加授。
其十曰:有国有家,儆戒无虞,博观经史,鉴古戒今。周公大圣《无逸》一篇,进戒成王,宜当图揭,出入观省。
十训之终,皆结”中心藏之”四字,嗣王相传为宝。
日本学者今西龙在1918年发表文章,质疑高丽太祖留下《十训要》的真实性。理由如下:
其后有学者推测了“训要“的真实出现年代与创作者。根据《高丽史》的记载,“训要”是高丽显、德、靖三朝大臣崔齐颜(崔承老之孙)自称于崔沆(崔彦㧑之孙)家中得到的,以后“训要”便被频频援引。今西龙推断“训要”就是崔沆所撰并伪托到王建名上(第1、2条可能为崔齐颜所撰)的,并结合了显宗朝的时代背景和崔沆的个人思想,认为第三条是要将高丽前期王位继承的紊乱正当化、第四条更贴近于饱受契丹蹂躏的显宗时期的感情、第六条与崔沆曾请求恢复八关会之事吻合、第八条反映出崔沆作为新罗系人物而对百济系人物的排斥。至于崔齐颜,则是他利用高丽显宗时契丹曾焚毁开京以致文献不存这一事实而谎称此“训要”原本存在、只是毁于兵燹,却“幸运”地被崔沆家保管,由他来进献给国王,从而出现了“高丽太祖口授‘训要’”的“神话”(myth)。
韩国独立后,对这一说法并不认可,李丙焘、金庠基、金成俊等韩国学者多方撰文驳斥,因此韩国一般认为高丽太祖口授《十训要》为事实。但这些驳斥都难以从根本上推翻“伪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