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0 16:33
解放战争后期,为适应战略决战的需要,1948年11月,中央军委发出通令,对全军的组织编制、番号作了统一规定,其中军区分为一级军区(即大军区)、二级军区、三级军区和军分区,实行四级军区体制,各级军区均以所在区域的地区或地点命名。
1949年5月,中原军区改组为华中军区。华中军区前身为中原军区部队和南下的解放军第四野战军。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直辖的一级军区共5个,即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和西北军区。
到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直辖的一级军区共5个,即东北军区、华北军区、华东军区、华中军区、西北军区。
1949年末,解放战争并未结束。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新的军区不断建立,原有的军区也进行了调整。1950年1月,华中军区改称中南军区;林彪任司令员,罗荣桓任第一政委,邓子恢任第二政委。管辖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6个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