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7 16:58
基金名称: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投资目标:尽量避免基金资产损失,追求每年较高的绝对回报。基金投资策略:正确判断市场走势,合理配置股票和债券等投资工具的比例,准确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品种和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可以在尽量避免基金资产损失的前提下实现基金每年较高的绝对回报。
2、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本报告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有置备,投资者可要求查阅、复制。
1、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CHINA ASSET MANAGEMENT CO.,LTD.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3、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4、邮政编码:100032
1、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1.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在已实现收益水平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利率时,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
6.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单位。
7.除非基金持有人办理了选择分红方式为取得现金的手续,否则其持有本基金基金单位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本基金在成立后三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7.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投资组合超出上述规定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