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0 19:26
华联奎(1927年10月-2022年8月5日),江苏吴县人。194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曾任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部长级待遇)。
1945年7月起先后在之江大学、大夏大学从事学生运动,在上海市长宁区从事地下工作。
上海解放后至1966年12月先后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上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下放劳动。
1979年11月起先后任上海市建委综合计划处处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等。1988年4月至1988年7月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88年7月至1993年8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1999年8月离休。
2022年8月5日,华联奎同志因病在上海逝世,享年94岁。华联奎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华联奎是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曾先后任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主任。
2007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华联奎功勋天平奖章。